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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祥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2 名,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为 14,400,00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99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5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60,000,000 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
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566,7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39%,有流通
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62,443,2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0.6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0%;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40,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2 名股东为高清、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
          类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持有
高清、                                                    2021
                 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苏州市                                                    年
          股份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                     正常
吴中创                                                    11     十二
          限售 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公                     履行
业投资                                                    月     个月
          承诺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                     中
有限公                                                    16
                 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司                                                        日
                 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严格按照届
                 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
                 行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等文件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未作出其他关于股份限
售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亦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400,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99%;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2 名;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1                 高清            7,200,001         7,200,001

                                                                        注
   2      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       7,200,001         7,200,001
                 限公司


              合计                   14,400,002       14,400,002         -


   注:

   (1)截至公告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上表中所列“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总数。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   360,000,000   90.00        -        14,400,002   345,599,998   86.40

限售条

件股份


其中:   360,000,000   90.00        -        14,400,002   345,599,998   86.40

首发前

限售股


首发后       -             -        -               -         -             -

限售股


首发后       -             -        -               -         -             -

可出借

限售股


二、无   40,010,000    10.00    14,400,002          -     54,410,002    13.60

限售条

件股份


三、股   400,010,000   100.00       -               -     400,010,000   100.00

份总数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祥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
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万祥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万
祥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祥科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