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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5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祥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同事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
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鹏、高倩、张莉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