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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旺科技:中原证券关于凯旺科技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12-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凯旺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凯旺科技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3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960,000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27.12 元。凯旺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795,2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69,463,763.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0,331,436.4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
【2021】第 0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精密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展
  1                                         16,903.06               16,903.06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94.56                6,994.56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29,897.62               29,897.62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29,897.62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79.52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46.38 万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033.14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28,135.52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科学、审慎的
制定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95,854,871.53 元,包括尚未置
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15,518,501.69 元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银行存款利息 4,933.42
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一段时间内
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
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三)投资品种

       自有资金拟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
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非
委托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
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且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
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公司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定期对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
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及使用不超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及使用不超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
相关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
用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凯旺科技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凯旺科技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凯旺科技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
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凯旺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