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凯旺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旺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凯旺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63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960,000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27.12 元。凯旺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795,2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69,463,763.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0,331,436.4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 【2021】第 0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精密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展 1 16,903.06 16,903.06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94.56 6,994.56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29,897.62 29,897.62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 公司可根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 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用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6,610.71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 币 318.60 万元,合计 6,929.30 万元。2022 年 1 月 11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 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 0078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金额 金额 置换金额 精密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 1 16,903.06 6,610.71 6,610.71 展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94.56 - -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 - 合计 29,897.62 6,610.71 6,610.7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6,946.38 万元(不含税)。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318.60 万元,本次拟置 换 318.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 188.68 188.68 2 律师费用 37.74 37.74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40.00 40.00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52.18 52.18 合计 318.60 318.60 注:本文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计 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66,107,084.40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185,954.52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69,293,038.92 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 66,107,084.40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185,954.52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69,293,038.92 元。”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66,107,084.40 元,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3,185,954.52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69,293,038.92 元。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看了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查阅了凯旺科技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及决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并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人员、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 关事项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河南凯旺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 0078 号),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二鹏 武佩增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