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凯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5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
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
和检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
金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旺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内容
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2022
年上半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
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询问公
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强_____________




徐亚文_____________




刘志远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