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9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 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海刚先生、柳中义先生、王逸先生、
付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海刚先生、柳中义先生、王逸先生、付琪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志远先生、许良军先生、梅献中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收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刘志远先生及许良军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梅献中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尽快参加最近一次
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志远先生、许良军先生、梅献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强_____________
徐亚文_____________
刘志远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