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5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柳中义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1,86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9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8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45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01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3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581,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13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65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92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22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902 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1.04.候选人:选举付琪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陈海刚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902 股 1.02.候选人:选举柳中义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1.03.候选人:选举王逸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1.04.候选人:选举付琪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志远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802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志远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802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军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2.03.候选人:选举梅献中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吴玉辉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8,544,502 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建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8,544,702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吴玉辉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264,502 股 3.02.候选人:选举赵建先生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264,702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孝辉、王跃华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 于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