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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善水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

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2 号》的相关规定,而对

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相关法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

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

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

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
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
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

“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021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2 号》也再次强调了运输

费用的会计处理。

    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

生的运输成本当在利润表 “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并对上年同期

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运输成本在“销售

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 2 号》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

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

进行列式,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

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数(2020 年度),具体影响如下:

    (1)对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         219,670,610.94   5,117,509.06    224,788,120.00
    销售费用           5,847,037.71   -5,117,509.06       729,528.65
     (2)对 2020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                 170,177,343.20        4,569,202.16      174,746,545.36
      销售费用                   5,024,506.16        -4,569,202.16         455,304.00


     (3)对 2020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131,158.65      5,117,509.06    19,248,667.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62,185.22     -5,117,509.06    10,044,676.16


     (4)对 2020 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影响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56,703.44      4,569,202.16    14,625,905.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142,943.53     -4,569,202.16    17,573,741.37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