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九江 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善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66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160,976,500 股变更为 214,636,5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891,58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63,744,913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2,768,4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1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768,413 股,约占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 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 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768,413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2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749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 2,768,413 1.29% 2,768,413 售限售股份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减少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3,744,913 76.29 - 2,768,413 160,976,500 75.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60,976,500 75.00 - - 160,976,5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2,768,413 1.29 - 2,768,413 - - 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891,587 23.71 2,768,413 - 53,660,000 25.00 三、总股本 214,636,500 100.00 - - 214,636,5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承诺。 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其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 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善水科技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汪先福 叶 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