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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善水科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1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善水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先福                联系电话:021-505866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俊                  联系电话:021-505866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且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不适用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是          不适用
等承诺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对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
                                                          是          不适用
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9.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合规情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缴纳及房屋租赁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2022 年 4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赵沂蒙离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汪先福、赵沂蒙更换为
                                  汪先福、叶俊。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先福                     叶   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