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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善水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1-18  

                        证券代码:301190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12月6日(星
期二)14:30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2.00、3.00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6 人


   1.01     关于选举黄国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关于选举阮环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关于选举吴新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关于选举吴秀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关于选举吴亭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关于选举黄连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2.01     关于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关于选举虞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关于选举汪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3.01     关于选举柳艳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3.02     关于选举陆顾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议案 1(含子议案)、议案 2(含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含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对议案 1(含子议案)、议案 2(含子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 1(含子议案)、议案 2(含子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
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玉伟
   联系电话:0792-2310368
   传     真:0792-2310369
   电子邮箱:shanshui_tex@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疫情期间,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90”,投票简称为“善水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
    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江善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2.00、3.00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1.00                                                          应选 6 人
                 议案》
                 关于选举黄国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1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阮环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2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吴新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3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吴秀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4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吴亭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5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黄连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6                                                  √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2.00                                                          应选 3 人
                 案》
                 关于选举李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2.01                                                  √
                 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虞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2.02                                                  √
                 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汪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2.03                                                  √
                 会独立董事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3.00                                                          应选 2 人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柳艳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3.01                                                  √
                 会监事
                 关于选举陆顾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3.02                                                  √
                 会监事
注:
   1、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2、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