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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6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九江善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
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履历及相关情
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具备履行职责相应
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黄国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吴秀荣先生为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吴亭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游茂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聘任赵玉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国平                         虞义华                   汪志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