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已仔 细阅读了《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公司 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司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7-4-5-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 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江安全 朱行恒 谢海凤 年 月 日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