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2-07-0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为保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 运作》(下称“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菲菱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制订本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下称“本办
法”)。
第三十三条 删除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