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17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
“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
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638.21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
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 号),并经深圳证券
1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40,000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00 元/股,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79,094,746.2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385,253.71 元。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出具“天健验〔2022〕3-4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 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20,038.66 20,038.66
2 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5,161.85 25,161.85
3 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 5,196.57 5,196.57
合计 50,397.08 50,397.08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通
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浙江菲菱科思”)拟开设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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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具体办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事宜。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协议范本的规定和要求,会同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浙江菲菱科思会同国信证券分别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相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余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名称 额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056753700082801370
48,221,793.49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 73110122000273627 58,163,794.69
3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44250100000400003979 111,229,409.71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楼岗支行 4000104329100467750 26,381,919.11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 634884019 202.8
行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634648639 212,466,420.9
7 浙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岸城支行 634648591 115,869,366.8
3
菲菱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华
8 科思 79120078801900003451 11,206,836.8
支行
合 计 583,539,744.30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项
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该等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现金管理
计划使用募 实际投入募 节余募集
项目名称 收益与利 项目状态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息
深圳网络设备产品 已达可使用
25,161.85 22,618.75 95.11 2,638.21
生产线建设项目 状态
合计 25,161.85 22,618.75 95.11 2,638.21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是公司根据项目规划与进展情况,从项目的实际
需求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优化了项目
实施方案和生产工艺流程等措施,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
节约了项目整体成本,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
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了费用的管控和
监督,同时节约了募投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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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
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 2,638.21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与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相关活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管理层人员办理该事项相关事宜以及办
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对
应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
司长期发展,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
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能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深圳网络设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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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拟将上述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638.21 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
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此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变向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经营业
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行了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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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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