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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菲菱科思: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4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已预先全面了解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内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以下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
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勤勉
认真地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
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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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如下:




游林儒(签字):                         郜树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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