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 11,283.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
地块编号为镇海区 ZH13-02-02-2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
的公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及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镇海区 ZH13-02-02-2 地块

    2、土地位置:宁波石化开发区,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规划防护绿地,
南至规一路,北至规划工业用地

    3、容积率:1.1≤R≤2.0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塑料制品)
    5、地块面积:68,381 平方米

    6、使用年限:50 年

    7、土地总价款:11,283.00 万元

    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编号:3302112022A21004。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2.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镇海区 ZH13-02-02-2 地块,宗地总面积大
写陆万捌仟叁佰捌拾壹平方米(小写 68,381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
写陆万捌仟叁佰捌拾壹平方米(小写 68,381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宁波石化开发区,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规
划防护绿地,南至规划一路,北至规划工业用地。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的平面
界址为东至规划公园绿地,西至规划防护绿地,南至规划一路,北至规划工业用
地。


       2.2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别为塑料制品业。


       2.3 出让人同意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出让宗地交付
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规定的土地条件:


    现状土地条件     按现状     。


    2.4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按本合同约定的
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2.5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
亿壹仟贰佰捌拾叁万元(小写¥112,830,000 元)。


    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2.6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伍拾陆万陆仟元(小写
¥22,566,000 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2.7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地块《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后 1 个月内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价款。


    若付款截止时间为国家法定休息日,则付款截止时间提前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2.8 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
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3、   期限届满


    3.1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
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
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
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
使用费。


    3.2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
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
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一)项约定履行:


    (一)由出让人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根据收回时地上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3.3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
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
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
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恢复场地平整。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是公司储备战略发展用地所需,主要用于公司扩大生
物降解改性材料、家居日用品生产规模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等,将扩大公司的生
产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
权属证书等相关手续。本次购买的土地未来投资规划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可
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
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