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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2022-01-2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
                                   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家联科技拟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1241 号),家联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3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00.00 元,
扣除不 含税 发行费 用人 民币 93,730,018.80 元, 实际 募集资 金净 额为人 民币
828,169,981.2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1〕44951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及高端塑料制品生产
线建设项目累计已投入 7,064.22 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6,867.87 万元,
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196.35 万元)。

    本次调整主要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投资结构作出的细节调整,
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综合论证了项目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工艺升级等后续建设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对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作出了审慎调整决策。调整后的“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及高端塑料制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更符合国内外当前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发展方
向,本次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优化资源配置,助力公司
稳健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及高端塑料制品生产
线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
制品及高端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
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
                                                   现拟投入金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资金投入金                    增减情况
                                                       额
                                          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24,464         23,436        -1,028
 1.1    建安工程                        1,623          2,702        1,079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22,841         20,734        -2,107
1.2.1   其中:机器和其他硬件设备        21,941         19,834        -2,107
1.2.2       软件设备                     900            900            -
  2     基本预备费                       489            492            3
  3     铺底流动资金                    1,651          2,676        1,025
        项目总投资                     26,604         26,604           -
注:调整后,建安工程投入金额增加主要系项目工艺改进升级及设备产能提升,导致原计划
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的募集资金结余,因此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调整为建设配套仓库,
可以更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铺底流动资金增加主要系近两年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
本上涨导致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缺口变大。

    四、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在综合论证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工艺升级及后续建设需要的
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有利于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募投项目产能目标的实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家联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家联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