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
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
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1 年,共完成营业收入 123,435.48 万元,比上年增加 20.28%;全年实现
净利润 7,119.88 万元,比上年下降 37.73%;年末净资产余额 135,781.81 万元,
比上年增加 195.90%。整体经营业绩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积极行使职
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董事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会议合法、
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的
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确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0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
第二届董事会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0年
1 2021 年 3 月 12 日
第二次会议 度与宁波海连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交易额的议案》《关
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向招
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2021 年第一次
2 2021 年 6 月 28 日 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
临时董事会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第二次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
3 2021 年 7 月 19 日
临时董事会 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
日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1月1日
至2021年6月3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
第二届董事会 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2021 年 9 月 3 日
第三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宁波家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向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
2021 年第三次
5 2021 年 10 月 14 日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
临时董事会
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
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 2020 年度股东 2021 年 4 月 2 日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大会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 年第一次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2021 年 7 月 13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宁波
2021 年第二次 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上
3 2021 年 9 月 18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市后适用的〈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上述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订的职权范围及各专门委
员会的议事规则运作,并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建议和意见,为董事
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召开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委员会名 召开会
序号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称 议次数
2021 年 3 月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内部审计报告
1
审计委员 孙方社、梅 日 的议案》
2
会 志成、孙超 2021 年 9 月 3 审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
2
日 月30日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名委员 于卫星、梅 2021 年 6 月 28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独立董事于卫星
3 1
会 志成、王熊 日 的任职资格的议案》
薪酬与考 于卫星、孙 2021 年 3 月 12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
4 1
核委员会 方社、李想 日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战略委员 王熊、蔡礼 2021 年 9 月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
5 1
会 永、梅志成 日 案》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也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
建议,并被公司予以采纳。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
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
同时,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
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公司还设立了微信公众号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便于投
资者能全面快捷的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
工作来开展,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以更丰富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
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为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建言献策。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
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
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
公司利益最大化。
后续,公司将定期组织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
战略规划,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
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决策
并优化公司战略规划,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
发展。
特此报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