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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6-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公司)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家联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同意注册,宁波家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
首 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93,130,01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6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6,869,989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3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506,19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6%,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6 月 9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
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
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
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
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506,191 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股
票总量的 1.2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06,191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2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7,291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506,191            1.26                1,506,191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93,026,711   77.52%        -1,506,191    91,520,520   76.27%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0   75.00%                      90,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506,191    1.26%        -1,506,191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520,520    1.27%                       1,520,520     1.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6,973,289   22.48%        1,506,191     28,479,480   23.73%
股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100%
注: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
结构表。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
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
通股管理。目前公司战略投资者共持有 1,520,520 股,截至 2022 年 5 月 30 日,已有 103,300
股出借,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上表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后
均包含暂时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的 103,300 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   贺             杜元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