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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6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增资及股
权收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事项有利于推动原协议的顺利执行,本次交
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事
项。




                                      独立董事:孙方社、梅志成、于卫星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