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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1-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家联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1241 号),家联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3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3,730,018.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8,169,981.2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44951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内容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23.00           10,023.00
         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及高端塑料
  2                                                 26,604.00           26,604.00
                 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6,627.00           46,627.00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
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
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
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协议文件等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
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家联科技本次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
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家联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   贺             杜元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