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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1-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家联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1〕1241 号),家联科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30.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00.00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93,730,018.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8,169,981.2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44951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
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项目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内容
                                                  (万元)        金额(万元)
  1      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23.00           10,023.00
         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及高端塑料
  2                                             26,604.00         26,604.00
                 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6,627.00         46,627.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21,9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
28,169,981.20 元,超募资金净额为 361,899,981.20 元,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
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107,639,313.47 元,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未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0,334.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55%。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 2023 年 1 月 21 日)起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

      2、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33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 2023 年 1
月 21 日)起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
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0,33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
2023 年 1 月 21 日)起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0,33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334.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家联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   贺             杜元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