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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公司)作为宁波家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家联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
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93,130,011 股,占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 77.6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6,869,989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的 22.39%。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506,19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文件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91,623,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6.3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8,376,1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3.65%。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
份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63,14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2%。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
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锁定期均为 12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
份数量为 28,480,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73%,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 27,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2.5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1,480,62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前述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起
上市流通。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一共 3 名,分别为张三云、赵建光两位个人股
东以及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以下承诺:

    (一)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个人股东张三云、赵建光关于自愿锁定股份、
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
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3、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4、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
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数量将
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国家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新的规定实施。”

    (二)公司股东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承诺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为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
略配售的数量为 1,623,820 股,获配金额为 49,899,988.60 元,其获配股票限售期
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文件签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8,480,62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23.7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3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股)
   1                 张三云                       20,250,000            20,250,000


   2                 赵建光                       6,750,000              6,750,000

           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工参与创
   3       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1,623,820              1,480,620
                       划
注:招商资管家联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
借,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已出借且尚未归还的获配股份为 143,200 股,计入无限售流
通股。因此本次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数为 1,480,620 股,其余已出借且尚未归还的获配
股份待归还后公司再另行申请解除限售。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91,481,020    76.23%         -28,480,620    63,000,400   52.50%
 股/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
                                400     0.00%                             400        0.00%
 股

 首发后限售股           90,000,000    75.00%         -27,000,000    63,000,000   52.5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
                         1,480,620      1.23%         -1,480,620            0        0.00%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8,518,980    22.37%        +28,480,620     56,999,600   47.50%
 通股
 三、总股本            120,000,000         100%                    120,000,000       100%
注: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11 月 29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
本结构表。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
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按本规定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借出配售获得的股票。该部分
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公司战略投资者共持有 1,623,820 股,截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已有 143,200 股出借,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上表中的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后均包含暂时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的 143,200 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
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   贺             杜元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