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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路智控: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2-07-1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声明事项 .................................................................................................................................................. 2
引 言 ........................................................................................................................................................ 4
     一、            律师事务所简介................................................................................................................ 4
     二、            签字律师简介.................................................................................................................... 4
     三、            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 5
释 义 ...................................................................................................................................................... 7
正 文 ...................................................................................................................................................... 10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4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6
     四、发行人的设立 .......................................................................................................................... 20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24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39
     八、发行人的业务 .......................................................................................................................... 4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0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6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70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75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75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76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79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81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 8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86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87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88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89
     二十二、结论意见 .......................................................................................................................... 89
     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90
     附件二:发行人拥有的防爆合格证 ............................................................................................... 96
     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 101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06
     附件五:关于《创业板注册制审核关注要点》中有关法律事项的说明 .................................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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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案号: 01F20193557


致: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北路智控”)的委托,并根据发
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下简
称“《创业板规范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
本次发行上市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编报规则 12 号》”)
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律师工
作报告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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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律师工
作报告和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中对有
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三、本律师工作报告中,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认定某些事件是否合法有效是
以该等事件所发生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四、本律师工作报告的出具已经得到发行人如下保证:

    (一)发行人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所要求发行人提供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

    (二)发行人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
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五、对于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等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本所同意将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要求引用本
律师工作报告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歧义或曲解。

    八、本律师工作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
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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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引 言


一、 律师事务所简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4 月设立,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为上海市目前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
务所,并在中国大陆二十一大城市(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南京、成都、重
庆、太原、青岛、厦门、天津、济南、合肥、郑州、福州、南昌、西安、广州、
长春、武汉、乌鲁木齐)开设分所,并在香港、深圳前海与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
所联营,在英国伦敦、美国西雅图开设分所。

    本所主要提供直接投资、证券期货、金融银行、公司并购重组、知识产权及
技术转让、房地产、税收及劳动关系相关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具有中国司法部、
上海市司法局等政府机关颁发的专业资质证书,是一家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
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的服务宗旨:优质、高效、诚信、敬业。通过汇集法律行业的顶尖人才,
本所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
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成立以来,本所多次被司法部、地方司法局、律师协会
以及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和权威评级机构列为中国最顶尖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之一。


二、 签字律师简介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本所委派李亚男律师、赵玉刚律师、解树青律师作
为经办律师,为发行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李亚男律师,律师执业证号码为 13101200810260956。李亚男律师主要从事
资本市场、公司与并购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先后参与了数十家
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工作,为众多境内外企业的重组、改制、并购、
红筹回归以及知名投资机构的境内外风险投融资项目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

    李亚男律师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层

    邮编: 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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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赵玉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码为 13101200610875169。赵玉刚律师主要从事
企业改制、境内外重组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的法
律业务,先后参与完成了数十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再融资、
资产重组及收购兼并等证券法律业务。

    赵玉刚律师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层

    邮编: 200120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解树青律师,律师执业证号码为 13101201410402232。解树青律师主要从事
证券、公司、并购以及投融资等方面的法律业务,先后为多家企业的境内外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红筹回归、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上市公司收购、私
募股权及跨境投融资等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解树青律师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层

    邮编: 200120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三、 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制作过程

    为做好本次发行上市的律师服务,自 2019 年 8 月本所与发行人签署《专项
法律顾问聘请协议》后,本所指派经办律师及相关律师助理对发行人展开了全面
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并撰写了为后续规范发行人相关法律事项所用的《法律尽
职调查报告》。自 2020 年 7 月开始,本所经办律师到发行人所在地驻场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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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方面的文件和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本
所律师上述工作过程包括:

    1、沟通阶段。主要是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双向交流,本所律师向发行人介
绍律师在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工作内容和步骤,并要求发
行人指派专门的人员配合本所律师工作。

    2、查验阶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编制了
查验计划,并按计划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有关方面的事实进行全面查验,
充分了解发行人的法律情况及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条件作出分
析、判断。在这一阶段中,本所律师与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就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以及发行人主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依法提出处置和
规范方案,协助发行人予以解决。

    在查验过程中,本所律师主要采用了当面访谈、实地调查、书面审查、查询、
计算、复核等多种查验验证方法,以全面、充分地了解发行人存在的各项法律事
实。就一些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向有关政府部
门、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其他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士进行了查证,并要求发行人及
有关当事方出具了情况说明、声明、证明文件。

    对于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报告、意见、文件等文书,
本所律师履行了《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的相关注意义务,并将
上述文书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

    3、拟文阶段。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和《编报规则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根据发行人的情况,对完
成的查验工作进行归纳总结,拟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本所指派经办律师在发行人所在地及其他办
公地点开展相关工作,累计工作时间约 2,500 多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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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锦天城、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公司、北路智控、
                         指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北路有限、有限公司       指   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路智控前身
北路软件                 指   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爱浦路               指   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智驾                 指   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路科技                 指   南京北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郑煤机                   指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路泰管理                 指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路兴管理                 指   南京路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路秀管理                 指   南京路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路祺管理                 指   南京路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路骏管理                 指   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智控山西分公司           指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智控郑州分公司           指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软件郑州分公司           指   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郑煤机液压电控           指   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
湖州昕峻                 指   湖州昕峻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韬科技                 指   杭州合韬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普路                 指   杭州普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贵航                 指   深圳市贵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高新兴创联               指   高新兴创联科技有限公司
陕煤集团                 指   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
南京创融                 指   南京市江宁区创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上市             指
                              (A 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
中天运、申报会计师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和                   指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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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程》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制订并将在上市后实施的《南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关于发起设立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
《发起人协议》           指
                              人协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本律师工作报告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
                              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
                              书》
                              申报会计师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出具的《南京北路智控科
《审计报告》             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天运[2021]审字第 90033
                              号)
                              申报会计师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出具的《南京北路智控科
《内控报告》             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
                              第 90031 号)
                              申报会计师为本次发行上市而出具的《南京北路智控科
《纳税审核报告》         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税收优惠审核报
                              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 90032 号)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招股说明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
《保荐协议》             指   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
                              协议》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承销协议》             指   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创业板规范指引》       指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
《创业板审核问答》       指
                              答》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新股发行改革意见》     指
                              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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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
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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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 2021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请发行人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董事会已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向发行人全体股东发出了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二) 2021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下述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

    (2)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1,920,290 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的股份数量),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发
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授权董
事会根据发行市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3)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交易账户并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
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
求所禁止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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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的方
式,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
与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或者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条件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包括且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6) 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及上市采用战略配售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
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及上市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
票数量)的 20%,战略配售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
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
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依
法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7)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矿山智能
化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 发行时间: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进行发
行,具体发行日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予以确定。

    (1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1)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有效;若在
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2.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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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6,723.32              26,723.32
 2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17,113.40              17,113.4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0,836.72              60,836.72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证券市场情况
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实施或调整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
体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
与上市时间以及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全部相关事宜等。

       (2) 起草、修订、签署、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合同、
协议、承诺函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
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有关公告等)。

       (3) 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
手续,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递交与本次发
行上市相关的各项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 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
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确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若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
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
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5)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和部门就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所涉及事项的反馈意见。

       (6)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次发行
上市的实际需要,作出相关的承诺。

       (7)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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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8) 在发行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新股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
行与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政策的
要求修改并继续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9)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锁定及流通
等事宜。

    (10)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4. 《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发行人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在相关银行开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5.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发行人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就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

   6. 《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与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通过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7.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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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享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8. 《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上市后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
操作性,发行人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利润分配的时间
间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等内容,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股
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9. 《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事宜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根据《新股发行改革意见》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公开发行依法作出了相关承诺,同时提出并承
诺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0. 《关于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

   11. 《关于制定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该《公司章程(草案)》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
与会股东资格、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次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上述授权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获
得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必要批准与授权,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
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及中国证监会
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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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663777275W
住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         于胜利
注册资本           65,760,870 元
实收资本           65,760,870 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技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
                   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
经营范围
                   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8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系由北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整体变更设
立后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自北路有限成立之日起计算已超过三
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不存在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
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及经营管理发
生严重困难、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等根据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三)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
履行职责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发行人已建立并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
会秘书、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恪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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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相关制度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持续经营时间三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
情形,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上市
的主体资格。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逐条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本次发行上
市的下列条件: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上市与保荐人签署了《保荐协议》
及《承销协议》,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及《公司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2.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及《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同一类别的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同股同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且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及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3.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发行人已就拟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额、价格、发行对象等作出决议,符合《公司
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4. 根据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文件及有关
公司治理制度,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
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5.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发行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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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6.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7.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
定。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本次
发行上市的如下实质条件:

   1.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
发行人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本律师工作
报告正文“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
发行人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制度,
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
履行职责。据此,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
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2. 根据《审计报告》、《内控报告》、《招股说明书》的记载、发行人的
说明以及本所律师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所能够作出的判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申报
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之规定。

   3. 根据《内控报告》、《招股说明书》的记载、发行人的说明以及本所律
师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所能够作出的判断,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
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申报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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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控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
定。

   4.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五、发行人的独立性”及正文“九、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发行人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5.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最近二年内
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述,发行人最近二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于胜利、金勇
和王云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
属清晰,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最近二年没有发生
变更,亦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据此,发行人主营业务、
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
定。

   6.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正文“十一、发行
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和正文“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根据《审计
报告》、《招股说明书》记载、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所
能作出的判断,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
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
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7.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
围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
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系
统集成;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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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发行
人的说明以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主营业务为智能矿山相
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该业务未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8.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的记载、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法
证明、无犯罪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对互
联网公开信息所做的核查,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
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9.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证明及其所作的声明以
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 根据前述第(一)、(二)项,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2.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 65,760,870
元。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1,920,29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公开发行
的股份数额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3. 根据《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所作的说明,发行人 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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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3,912.16 万元和 11,049.61 万元,即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
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第(一)
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除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报经中国
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外,发行人已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一) 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

       1.   设立程序

    2020 年 6 月 25 日,中天运出具《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 90594
号),确认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北路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01,711,492.50
元。

    2020 年 6 月 25 日,中天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2020]评字第 80028
号),确认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北路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6,366.76 万元。

    2020 年 7 月 10 日,北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同意以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净资产 101,711,492.50 元按 1:0.5948 的折股比例折成股份公司的
股本总额 60,500,000.00 元,剩余 41,211,492.50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股东按其
对北路有限的原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

    2020 年 7 月 25 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设立股
份公司,并就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认缴、公司筹备、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
事宜进行了约定。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
出席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发行人设立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5 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47
号),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25 日止,北路智控(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
册资本合计 60,500,000.00 元,均系以北路有限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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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101,711,492.50 元出资,净资产超过实收资本的 41,211,492.50 元计入资本
公积。

       2020 年 8 月 18 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63777275W)。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云兰            15,915,100                26.31%
 2                  段若凡            12,246,800                20.24%
 3                  于胜利            11,860,800                19.60%
 4                   金勇             11,653,000                19.26%
 5                 路泰管理            3,275,200                5.42%
 6                  张永新             1,367,500                2.26%
 7                 路兴管理            1,325,700                2.19%
 8                 路秀管理            1,212,200                2.00%
 9                 路祺管理             846,900                 1.40%
 10                 蒋宇新              796,800                 1.32%
              合    计                60,500,000               100.00%
       2.   发起人的资格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共有 10 名发起人,均具备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

       3.   发行人设立的方式

       发行人系采取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其折合的实收股本
总额为 60,500,000 元,不高于北路有限整体变更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其设
立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

       (二) 《发起人协议》

       2020 年 7 月 25 日,王云兰等共 10 名发起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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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共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就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认缴、公司筹备、发起人的
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根据该协议书:

      1. 各发起人一致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将北路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 各发起人确认根据中天运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 90594
号),以 2020 年 2 月 29 日为基准日,将北路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01,711,492.50 元按 1:0.5948 的折股比例折成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 60,500,000
元,全部由发起人予以认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 60,500,000 元,股份总数为
60,5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普通股。各发起人以其所认购的股份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各发起人按其持有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各发起人
认购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云兰            15,915,100               26.31%
 2                 段若凡            12,246,800               20.24%
 3                 于胜利            11,860,800               19.60%
 4                  金勇             11,653,000               19.26%
 5                路泰管理            3,275,200               5.42%
 6                 张永新             1,367,500               2.26%
 7                路兴管理            1,325,700               2.19%
 8                路秀管理            1,212,200               2.00%
 9                路祺管理            846,900                 1.40%
 10                蒋宇新             796,800                 1.32%
             合    计                60,500,000              100.00%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由各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
潜在纠纷。

       (三) 发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审计、评
估及验资

      1.   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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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6 月 25 日,中天运出具《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 90594
号),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止,北路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01,711,492.50 元。

   2.     评估事项

    2020 年 6 月 25 日,中天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2020]评字第 80028
号),经评估,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止,北路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6,366.76
万元。

   3.     验资事项

    2020 年 7 月 25 日,中天运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47 号),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25 日止,北
路智控(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 60,500,000.00 元,均系以北路
有限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1,711,492.50 元出资,净资产超过
实收资本的 41,211,492.50 元计入资本公积。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
程中已经履行了有关审计、评估及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1. 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0 年 7 月 10 日,发行人筹备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召开南京北路智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如期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的发起人或其法定(授权)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股份 60,50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 100%,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
案。

       2. 发行人创立大会所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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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费用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发起人抵作股款的资产作价的议案》;

    (4)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15)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16) 《关于提请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工商
登记及资产变更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方式均符合
当时有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发起人协
议》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设立过
程已履行有关审计、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大会的程序及
所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重大采购、销售等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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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体系;发行人独立
从事其《营业执照》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未受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干涉、控制,亦未因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发行人经
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决策和执行机构,
能够独立地对外签署合同并履行各项与业务有关的合同;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
场的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二)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商标注册
证、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资料,发行人具备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研发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已在用且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土地、房屋、机器设备、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该等资产由发行人独立拥有,不存在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有的情形。发
行人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其资产具有完整性。

    (三)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
“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
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
成;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根据发行人的
说明以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主营业务为智能矿山相关信
息系统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该业务未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如本律师工作报告
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和同业竞争”所述,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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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且均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
的财务人员也未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五)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
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独立设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六)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
构混同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
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 发行人的发起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设立时共有 10 名发起人股东,共持有发行人股份
60,500,0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00%。发行人发起人股东分别为:王云兰、
段若凡、于胜利、金勇、张永新、蒋宇新、路泰管理、路兴管理、路秀管理、路
祺管理,10 名发起人股东以各自在北路有限的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的账面净资
产作为出资认购发行人全部股份。

   1.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
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均依法具有相应的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向发行人出资、成为发起人股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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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
关系清晰,将该等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4.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
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
价入股的情形。
   5.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
整,相关资产或权利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不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6.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原北路有限的债权债务依法由发行人承继,不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
    (二) 发行人的现有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 11 名股东,包括 10 名发起人股
东和 1 名非发起人股东,其中,10 名发起人股东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及股东的主体资格,1 名非发起人股东具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1.   发起人股东

    经查验发起人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及其提供的股东调查表等材
料,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10 名发起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王云兰,女,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330402196703XXXXXX,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桂花城栖霞苑。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王云兰直接持有发行人的 15,915,100 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 24.20%。

    (2)段若凡,男,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
份证号码:410402198611XXXXXX,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香山美墅。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段若凡直接持有发行人的 12,246,800 股股份,占
总股本的 18.62%。

    (3)于胜利,男,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132821196707XXXXXX,住所为北京市崇文区西革新里。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于胜利直接持有发行人的 11,860,8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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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

       (4)金勇,男,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码:340104197103XXXXXX,住所为杭州市滨江区超级星期天公寓。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金勇直接持有发行人的 11,653,0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7.72%。

       (5)张永新,男,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372431197505XXXXXX,住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东路。截
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张永新直接持有发行人的 1,367,500 股股份,占总
股本的 2.08%。

       (6)蒋宇新,男 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
证号码:330402196910XXXXXX,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蒋宇新直接持有发行人的 796,8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21%。

       (7)路泰管理

       根据路泰管理持有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路泰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06XRU0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 1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于胜利)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路泰管理持有发行人
3,275,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98%。路泰管理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路骏管理             普通合伙人               16,000          0.3053%
 2             金勇              有限合伙人              1,273,600        24.3039%
 3           于胜利              有限合伙人              1,090,560        20.8109%


                                              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4           段若凡             有限合伙人               847,360      16.1700%
 5           赵家骅             有限合伙人               414,400       7.9079%
 6           薛红杰             有限合伙人               355,200       6.7782%
 7           张永新             有限合伙人               355,200       6.7782%
 8             祝青             有限合伙人               355,200       6.7782%
 9             陈燕             有限合伙人               355,200       6.7782%
 10            王钧             有限合伙人               177,600       3.3891%
                      合计                               5,240,320    100.0000%

       路骏管理为路泰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05E7000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于胜利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9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9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持股结构              于胜利持股 50%,金勇持股 50%
任职情况              于胜利担任执行董事,金勇担任监事

       根据路泰管理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路泰管
理系由其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
亦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受托管理任何私募
投资基金的情形,故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年修正)》、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8)路兴管理

       根据路兴管理持有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路兴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京路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0705F3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 1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瑞风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11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路兴管理持有发行人
1,325,7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02%。路兴管理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刘瑞风             普通合伙人              35,520       1.6746%
 2.            王坤             有限合伙人              426,720      20.1177%
 3.          连振中             有限合伙人              118,400      5.5820%
 4.          赵黄健             有限合伙人              118,400      5.5820%
 5.          赵永强             有限合伙人              118,400      5.5820%
 6.            盛敏             有限合伙人              118,400      5.5820%
 7.          徐建军             有限合伙人              94,720       4.4656%
 8.          余辰飞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9.          杨辉文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0.         沙跃庆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1.         王亚南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2.         崔志东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3.           焦寻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4.           张杰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5.         申志磊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6.         董元友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7.         王亚东             有限合伙人              59,200       2.7910%
 18.         薛春香             有限合伙人              47,360       2.2328%
 19.           杨飞             有限合伙人              35,520       1.6746%
 20.           王猛             有限合伙人              35,520       1.6746%


                                             3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1.         鲍安雨          有限合伙人           35,520       1.6746%
 22.         元志云          有限合伙人           35,520       1.6746%
 23.         梁占营          有限合伙人           35,520       1.6746%
 24.          邓锋           有限合伙人           35,520       1.6746%
 25.          张波           有限合伙人           23,680       1.1164%
 26.          高鹏           有限合伙人           23,680       1.1164%
 27.         闫胜伟          有限合伙人           23,680       1.1164%
 28.         余长德          有限合伙人           23,680       1.1164%
 29.         秦向锋          有限合伙人           23,680       1.1164%
 30.         李学让          有限合伙人           23,680       1.1164%
 31.          王俊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32.         徐国飞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33.         张露香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34.          瞿朕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35.         褚建霞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36.         孙鹏飞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37.         高新强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38.         莫爱迪          有限合伙人           12,000       0.5657%
                      合计                       2,121,120    100.0000%

       根据路兴管理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路兴管
理系由其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
亦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受托管理任何私募
投资基金的情形,故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年修正)》、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9)路秀管理

       根据路秀管理持有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路秀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3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企业名称              南京路秀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06N663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 1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剑锋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10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路秀管理持有发行人
1,212,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4%。路秀管理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张剑锋            普通合伙人               12,000        0.6187%
 2.          于胜兵            有限合伙人               473,600       24.4184%
 3.            万敏            有限合伙人               316,640       16.3257%
 4.          周艳鸽            有限合伙人               94,720        4.8837%
 5.            蔡伟            有限合伙人               59,200        3.0523%
 6.          郑旭卿            有限合伙人               59,200        3.0523%
 7.          许建民            有限合伙人               47,360        2.4418%
 8.          乔哲伟            有限合伙人               47,360        2.4418%
 9.          张大伟            有限合伙人               47,360        2.4418%
 10.         王全芳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1.         宋鹏旭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2.         耿红飞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3.         王康文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4.         张松飞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5.           李明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6.           郭超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7.         李鹏辉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8.         邵慧丽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19.         李真珍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20.         许胜男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21.         张晨光            有限合伙人               35,520        1.8314%



                                            3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2.        段新满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23.        任二强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24.        郜云龙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25.        潘红波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26.        张利钢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27.        张学敏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28.        程文权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29.        冯广灿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30.        蔡玉晓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31.        王远帅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32.        宋秀红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33.        陈汉青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34.         张卫           有限合伙人           23,680        1.2209%
 35.         张锋           有限合伙人           12,000        0.6187%
 36.        张卫东          有限合伙人           12,000        0.6187%
 37.        董玉霞          有限合伙人           12,000        0.6187%
 38.        俞双双          有限合伙人           12,000        0.6187%
                     合计                       1,939,520     100.0000%

       根据路秀管理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路秀管
理系由其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
亦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受托管理任何私募
投资基金的情形,故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年修正)》、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10)路祺管理

       根据路祺管理持有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路祺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3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企业名称                南京路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206MPU8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 1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夏静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0 月 10 日
合伙期限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路祺管理持有发行人
846,9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29%。路祺管理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夏静                 普通合伙人            12,000        0.8856%
 2.            齐文胥               有限合伙人            263,200       19.4238%
 3.            李勤宾               有限合伙人            94,720        6.9902%
 4.            王異科               有限合伙人            94,720        6.9902%
 5.            马春晓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6.            钟维跃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7.            刘景瑞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8.            王保航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9.            张华伟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10.           孙树浩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11.           薛萌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12.           范悦利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13.           杨秋生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14.           王东阳               有限合伙人            35,520        2.6213%
 15.           张素静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16.           丁进良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17.           范海涛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18.           李兴伟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19.           周晓明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0.           冯真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1.           郭伟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3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2.          王玉停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3.          俞丽艳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4.           周欢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5.          周刚飞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6.          宋丹丹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7.          杜凤华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8.           胡飞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29.           李贞           有限合伙人       23,680          1.7475%
 30.          李建峰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1.          唐小帝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2.           安慧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3.          王靖中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4.          李斯海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5.           陈尧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6.          蔺国防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7.          万松涛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8.          陆月莲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39.          马燕虎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40.           李敬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41.          李贝贝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42.          张建建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43.           吕品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44.          王小方          有限合伙人       12,000          0.8856%
                       合计                   1,355,040       100.0000%

       根据路祺管理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路祺管
理系由其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
亦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受托管理任何私募
投资基金的情形,故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 年修正)》、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3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    非发起人股东

       经查验非发起人股东的营业执照、股东调查表及公告文件等材料,截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1 名非发起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郑煤机

       根据郑煤机持有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郑煤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170033534A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1717(A 股)、00564(港股)
注册地址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 167 号
注册资本               173,247.137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焦承尧
                       设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通用机械、电站设备、
                       附属配件、工模具;金属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和技
经营范围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动产及有形
                       动产的租赁与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               2002 年 11 月 6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11 月 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郑煤机持有发行人 526.087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8.00%。郑煤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601717(A 股)、00564(港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郑煤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
 1                                                       277,195,419       16.00
                            伙)
 2           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3,892,381       14.08
 3              HKSCC NOMINEES LIMITED                   220,750,390       12.74
 4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9,209,157        3.99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798,608        3.51
               YITAI GROUP (HONG KONG) CO
 6                                                       22,399,200        1.29
                        LIMITED

                                             3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
 7                                                   20,000,020         1.15
              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8                         蒋仕波                    19,376,080         1.12
 9                         李俊                      18,000,000         1.04
 10                        高雅萍                    15,416,816         0.89
                        合计                         967,038,071        55.81

       根据郑煤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告文件,郑煤机系分别
在 A 股和港股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5 年修正)》、《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
需要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现有非自然人股东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其章程、合伙
协议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现有自然人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
权利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形。

       3.    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访谈确认,发行人
现有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如下:

       (1) 发行人现有直接股东于胜利、金勇、段若凡、张永新为直接股东路泰
管理的合伙人,通过路泰管理间接持有发行人部分股份,且于胜利系路泰管理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 发行人现有间接股东路骏管理为直接股东路泰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且直接股东于胜利、金勇分别持有路骏管理 50%股权,并分别担任路骏管理
的执行董事、监事;

       (3) 发行人现有直接股东于胜利与发行人间接股东于胜兵为兄弟关系。

       (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3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
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2020 年 10 月,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
定三人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均采取一致行动。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
日,王云兰直接持有发行人 24.20%股份,于胜利直接持有发行人 18.04%股份,
金勇直接持有发行人 17.72%股份,三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59.96%股份,为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

    2.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后届满之日期间,在公司董事会
和/或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人应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磋商,达成一
致意见并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果各方最终无法就其在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
大会上的表决意见达成一致,则应以于胜利的表决意见作为最终处理意见。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于胜利、金勇及王云兰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59.96%股份,于胜利通过路泰管理间接控制发行人 4.98%表决权,故于胜利、金
勇及王云兰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 64.94%表决权。同时,于胜利担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金勇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王云兰担任公司董
事,三人对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以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事项具有重大
影响,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3.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2020 年 10 月,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确认自王
云兰 2016 年 8 月增资入股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发行人董事后,各方及
其委派的代表和提名的董事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出议案及行使表
决权时,均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在公司日常决策中亦持有相同的经营理念,并
一直保持一致行动。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的历次工商内档和股东(大)会、董
事会会议文件,自 2016 年 8 月至今,于胜利、金勇及王云兰均保持一致行动,
且于胜利、金勇及王云兰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一直在 51%以上,故于胜利、
金勇及王云兰自 2016 年 8 月至今一直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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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最近二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于胜利、金勇及王云兰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
制人,最近二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发行人由北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北路有限的成立、历次股权变更过程如下:

       (一) 北路有限的成立

       2007 年 8 月 1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1192012)名称预核登记[2007]
第 07310055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段文斌、于胜利、丁恩
杰、陈珉、北路科技拟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

       2007 年 8 月 9 日,段文斌、于胜利、丁恩杰、陈珉、北路科技签署《南京
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决定共同出资设立北路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段文斌出资 390 万元,于胜利出资 300 万元,丁恩杰
出资 150 万元,陈珉出资 150 万元,北路科技出资 10 万元。

       经江苏天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天宁验[2007]第
3-P027 号)验证,截至 2007 年 8 月 7 日止,北路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
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7 年 8 月 13 日,北路有限在南京市江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设立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注册号为 32012123052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路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段文斌                   390                    39
 2                   于胜利                   300                    30
 3                     陈珉                   150                    15
 4                   丁恩杰                   150                    15
 5                   北路科技                  10                    1
                合    计                      1,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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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6 月 29 日,江苏天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天杰验字[2009]第 1-I023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6 月 29 日止,北路有限已收到
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合计 800 万元人民币,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
累计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二) 北路有限的股权变动

      1.   2011 年 10 月,北路有限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4 月 6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增加至 2,000 万,其中原股东段文斌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原股东于胜利
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原股东陈珉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50 万,新股东金勇认
购新增注册资本 550 万,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经江苏华夏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夏会验
[2011]1-127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9 月 29 日止,北路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2011 年 10 月 19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段文斌                    590                 29.50
  2                   金勇                     550                 27.50
  3                  于胜利                    500                 25.00
  4                   陈珉                     200                 10.00
  5                  丁恩杰                    150                 7.50
  6                 北路科技                    10                 0.50
               合   计                         2,000              100.00

      2.   2012 年 3 月,北路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0 月 28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金勇将其持有的北路
有限 3.38%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张永新,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11 年 10 月 28 日,金勇与张永新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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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 3 月 28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段文斌                590.00              29.50
  2                   于胜利                500.00              25.00
  3                    金勇                 482.40              24.12
  4                    陈珉                 200.00              10.00
  5                   丁恩杰                150.00              7.50
  6                   张永新                 67.60              3.38
  7                  北路科技                10.00              0.50
                合   计                    2,000.00            100.00

      3.   2013 年 8 月,北路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5 月 20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丁恩杰将其持有的北路
有限 2.95%的股权转让给段文斌、持有的北路有限 3.45%的股权转让给于胜利、
持有的北路有限 0.80%的股权转让给陈珉、持有的北路有限 0.30%的股权转让给
张永新,北路科技将其持有的北路有限 0.50%的股权转让给于胜利,并通过了公
司章程修正案。

      2013 年 5 月 21 日,丁恩杰分别与段文斌、于胜利、陈珉、张永新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北路科技与于胜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 年 8 月 1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段文斌               649.00              32.45
      2                   于胜利               579.00              28.95
      3                   金勇                 482.40              24.12
      4                   陈珉                 216.00              10.80
      5                   张永新                73.60              3.68
                合   计                       2,000.00            100.0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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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6 年 4 月,北路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7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陈珉将其持有的北路
有限 5.40%的股权转让给段文斌,将其持有的北路有限 5.40%的股权转让给于胜
利,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12 月 17 日,陈珉分别与段文斌、于胜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6 年 4 月 2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段文斌               757.00              37.85
  2                   于胜利               687.00              34.35
  3                    金勇                482.40              24.12
  4                   张永新                73.60               3.68
                合   计                    2,000.00            100.00

      5.   2016 年 8 月,北路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4 月 18 日,新股东王云兰、蒋宇新与公司原股东签署了《南京北路
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新股东王云兰以 2,000 万元的
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857.20 万元,新股东蒋宇新以 100 万元的价格认购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42.80 万元。

      2016 年 6 月 19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增资事宜,并通过
了新的公司章程。

      经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兴瑞验字[2016]1308 号”和“兴
瑞验字[2016]1376”《验资报告》验证,验证截至 2016 年 7 月 6 日止,公司已
收到新股东缴纳的全部投资款 2,1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900 万元,增加资
本公积 1,200 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公司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2,900 万元。

      2016 年 8 月 19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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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云兰                   857.20          29.56
  2                     段文斌                   757.00          26.10
  3                     于胜利                   687.00          23.69
  4                      金勇                    482.40          16.63
  5                     张永新                   73.60            2.54
  6                     蒋宇新                   42.80            1.48
                  合   计                       2,900.00         100.00

       6.   2017 年 9 月,北路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7 月 18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 1,200 万元
转增注册资本,其中向段文斌转增 175.61 万元,向于胜利转增 216.22 万元,向
金勇转增 404.99 万元,向张永新转增 30.54 万元,向王云兰转增 354.76 万元,
向蒋宇新转增 17.88 万元,同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经南京博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南博文验字[2017]第 A-005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止,北路有限已将资本公积 1,200 万元转
增实收资本,变更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100 万元。

       2017 年 9 月 15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云兰                 1,211.96          29.56
   2                    段文斌                  932.61           22.75
   3                    于胜利                  903.22           22.03
   4                     金勇                   887.39           21.64
   5                    张永新                  104.14           2.54
   6                    蒋宇新                  60.68            1.48
                  合   计                      4,100.00         100.00

       7.   2019 年 9 月,北路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8 月 8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段文斌将其持有的北路
有限 22.75%的股权转让给段若凡,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段文斌与段若凡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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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关系。

       2019 年 8 月 15 日,段文斌与段若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9 年 9 月 3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云兰                 1,211.96               29.56
   2                 段若凡                  932.61                22.75
   3                 于胜利                  903.22                22.03
   4                  金勇                   887.39                21.64
   5                 张永新                  104.14                 2.54
   6                 蒋宇新                   60.68                 1.48
              合    计                      4,100.00              100.00

       8.   2019 年 9 月,北路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9 年 9 月 6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4,100.00
万元增加至 5,384 万元,由公司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
润 1,284 万元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并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2019 年 9 月 18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云兰                 1,591.51              29.56
   2                 段若凡                 1,224.68              22.75
   3                 于胜利                 1,186.08              22.03
   4                     金勇               1,165.30              21.64
   5                 张永新                 136.75                2.54
   6                 蒋宇新                  79.68                1.48
               合   计                      5,384.00             100.00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19]5030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已将未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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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1,284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 5,384 万元。

       9.   2019 年 10 月,北路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9 年 10 月 12 日,北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384 万元增加至 6,050 万元,其中新股东路泰管理以人民币 524.0320 万元的价
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327.52 万元,路兴管理以人民币 212.1120 万元的价格
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32.57 万元,路秀管理以人民币 193.9520 万元的价格认
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21.22 万元,路祺管理以人民币 135.5040 万元的价格认购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84.69 万元,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9 年 10 月 25 日,北路有限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路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云兰                 1,591.51              26.31
   2                 段若凡                 1,224.68              20.24
   3                 于胜利                 1,186.08              19.60
   4                  金勇                  1,165.30              19.26
   5                路泰管理                327.52                 5.42
   6                 张永新                 136.75                 2.26
   7                路兴管理                132.57                 2.19
   8                路秀管理                121.22                 2.00
   9                路祺管理                 84.69                 1.40
  10                 蒋宇新                  79.68                 1.32
               合   计                      6,050.00              100.00

       2019 年 11 月 5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19]5042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止,公司已收到新股东
缴纳的全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1,065.60 万元,其中增加股本 666 万元,增加资本
公积 399.6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公司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6,050 万元。

       (三) 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的设立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四、发行人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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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发行人设立后的股份变动

       1.   2020 年 9 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9 月 23 日,北路智控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引入新投资者暨增资扩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新
投资者郑煤机以人民币 11,200 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 5,260,870 元新增注册资本,
认购款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差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注册资本将由 60,500,000 元增加至 65,760,870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65,760,870 股。

       2020 年 9 月 23 日,北路智控与郑煤机及公司原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订了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协议》。

       2020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云兰                  15,915,100           24.20
   2                 段若凡                  12,246,800           18.62
   3                 于胜利                  11,860,800           18.04
   4                  金勇                   11,653,000           17.72
   5                 郑煤机                  5,260,870            8.00
   6                路泰管理                 3,275,200            4.98
   7                 张永新                  1,367,500            2.08
   8                路兴管理                 1,325,700            2.02
   9                路秀管理                 1,212,200            1.84
  10                路祺管理                  846,900             1.29
  11                 蒋宇新                   796,800             1.21
               合   计                       65,760,870          100.00

       2020 年 10 月 13 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56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新股东郑煤机缴纳投资款合计
11,200 万元,其中增加股本 526.087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10,673.9130 万元,均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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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币出资,公司累计实收资本变更为 6,576.0870 万元。

    经本所律师对北路有限及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变动所涉内部决议、股权转
让文件、增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等资
料的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北路有限及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的变动均已依法履
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外部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动行为合法、有效。

    (五) 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分别出具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
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冻结、
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八、发行人的业务

    (一)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持有的现行有效《营业执照》中核准的经营范围为
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
软件开发;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行人子公司的经营
范围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   发行人的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重大业务合同、《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说明,公司自
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专业化的煤矿生产应用场景,深耕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领域,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了与企业自身特点及业务相匹配的盈利模
式、研发模式、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经营模式。

    3.   主要经营资质

    经本所律师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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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资质证书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20 年 12 月 2 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
省税务局向发行人核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2009434),
有效期三年。

    2020 年 12 月 2 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
省税务局向发行人子公司北路软件核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32008520),有效期三年。

    (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020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20115663777275W001W),有效期为 2020 年 4 月 1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3)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20 年 12 月 30 日,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安全生产
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苏 AQB320115JXIII202000134),发行人为安全生产
标准化三级企业(机械),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4)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的部分产品属于需要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依法取得了相应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书》。

    (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应严格按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组织生产。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为公司相关产品取得 157 项安标证,
具体明细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6)防爆合格证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的防(隔)爆产品必须持有国家煤矿防爆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所颁发的防爆合格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依
据相关规定为公司相关产品取得 140 项防爆证,具体明细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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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发行人拥有的防爆合格证”。

    (7)CMMI 认证证书

    公司已取得了 CMMI Institute 向公司核发的 CMMI 三级认证证书,有效期至
2024 年 3 月 6 日。

    (8)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

    公司已通过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认证,取得了北京赛迪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核发的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二级认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开展
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资质和许可。

    (二) 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之外从事经营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 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的查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在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的情形。

    (三)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变更情况

    根据北路有限及发行人历次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的开
发、生产与销售,最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根据《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3,571.68        29,592.07         20,568.3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3,496.32        29,439.72         20,552.52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83            99.49             99.92

    根据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数据,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以主营业务收入
为主。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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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依照法律的规定
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依法有效存
续,生产经营正常,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能够支付到期债务,
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指引》、《企业会计
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具体详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正文之“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三)发行人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

       2.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段若凡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 19.43%股份
 2.             郑煤机                       直接持有发行人 8%股份


       3.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1.               于胜利                         董事长、总经理
  2.                金勇                     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3.               王云兰                              董事
  4.               张永新                         董事、副总经理
  5.               段若凡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蒋宇新                              董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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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7.                    陈骏                                 独立董事
  8.                   王长平                                独立董事
  9.                   丁恩杰                                独立董事
  10.                   万敏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11.                  常亚军                                  监事
  12.                   盛敏                                   监事
  13.                   陈燕                                财务负责人


       4.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北路软件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 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于胜利持股 50%,担任执行董事;金勇持
 1.                       路骏管理
                                                     股 50%,担任监事
 2.                       路泰管理                   于胜利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3.                       湖州昕峻                   王云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                      高新兴创联                  蒋宇新担任常务副总经理
 5.             杭州创联智安软件有限公司             蒋宇新担任总经理
 6.         南京紫金山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丁恩杰担任董事
 7.           智控网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常亚军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郑煤机的全资子公司,常亚军担任副总经
 8.                    郑煤机液压电控
                                                     理

       6. 报告期内曾经的主要关联方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状态
                                                                         2019 年 9 月转让退出
 1.            段文斌           报告期内曾经持股 22.75%、担任董事
                                                                         并辞任董事职务
            郑州宁馨儿生物
 2.                             段文斌曾经持股 50%                       2019 年 7 月注销
            技术有限公司
                                于胜利曾经持股 32.44%并担任董事、总
 3.           北路科技          经理,金勇曾经持股 32.44%并担任董事, 2020 年 7 月注销
                                段文斌曾经持股 27.02%并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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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状态
                            于胜利曾经持股 18.67%并担任董事长,     2019 年 10 月减资退
 4.          合韬科技       金勇曾经持股 18.44%并担任董事,段文     出,2019 年 11 月辞任
                            斌曾经持股 18.44%并担任董事             董事职务
                                                                    2019 年 12 月转让退
 5.          深圳贵航       于胜利曾经持股 15%、担任董事
                                                                    出并辞任董事职务
                                                                    2018 年 5 月转让退出
 6.          杭州普路       金勇曾经持股 50%、担任监事              持股,2019 年 7 月辞
                                                                    任监事职务
           南京茂莱光学科
 7.                         段若凡曾经担任董事会秘书                2019 年 8 月辞任
           技股份有限公司
 8.           李勤宾        报告期内曾经的监事                      2020 年 12 月辞任


       7. 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
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
母,以及前述人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前述人士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

       过去 12 个月内,或因与发行人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
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述第 1-6 项所列情形之一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发行人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其他关联方中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南京翌辰装饰工程有限
      1.                          公司财务负责人陈燕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公司

       (二) 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 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郑煤机液压电控、杭州普路和高新兴创联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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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郑煤机液压电控     智能矿山装备配套产品           9,825.13             725.38                     -
   杭州普路                 通信模块                       -             1.33              10.34
  高新兴创联              基站无线模块               4.20                2.78               5.90
                   合计                           9,829.33             729.49              16.24
            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22.56%               2.47%              0.08%
注:郑煤机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对公司的增资入股,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之股东,在郑煤
机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二个月内仍视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将公司与郑煤机全资子
公司郑煤机液压电控之间的交易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认定为关联交易。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金额分别为 16.24 万元、729.49 万元和
9,829.3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8%、2.47%和 22.56%。2020 年度关
联销售金额和占比显著增加系因郑煤机智能化综采工作面产品业务近年来发展
迅速,而公司“采煤工作面智能化配套”是郑煤机智能化综采工作面产品的配套
产品,因此使得关联交易金额大幅上升。郑煤机是国内领先的煤机生产厂商,其
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矿开采的各个应用场景,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具有显著的协
同效应。

    上述交易具有业务合理性,定价公允,未侵害公司股东利益。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通信及控制模块、电子元器件、
 杭州普路                                                      -         194.10          1,108.81
               结构件、电缆线材、委外研发
               通信及控制模块、电子元器件、
 合韬科技                                                      -          32.33           112.25
               结构件、委外研发
               通信及控制模块、电子元器件、
高新兴创联                                                     -           2.79            28.57
               结构件
 深圳贵航      结构件                                          -                -           0.23
郑煤机液压
               结构件、电缆线材                            0.27                 -                 -
  电控
                    合 计                                  0.27          229.22          1,249.87
                占营业成本比例                      0.0014%              1.91%           17.45%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为 1,249.87 万元、229.22 万元和 0.27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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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7.45%、1.91%和 0.0014%,逐年下降。公司向
各关联方的采购内容为通信及控制模块、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电缆线材,相关
产品市场供应充分,可选择厂家较多。

     上述交易具有业务合理性,定价公允,未侵害公司股东利益。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资金拆出方        期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号
                      2018年度      354.68          56.43         187.50          223.61
 1   于胜利、于胜兵   2019年度      223.61          12.34         235.95                  -
                      2020年度              -              -              -               -
                      2018年度      516.33          46.89          53.01          510.21
 2     金勇、张云     2019年度      510.21          36.97         510.21           36.97
                      2020年度       36.97                 -       36.97                  -
                      2018年度              -     4,575.28       1,575.28        3,000.00
 3       王云兰       2019年度     3,000.00        784.06        3,784.06                 -
                      2020年度              -              -              -               -
                      2018年度     1,846.04        127.69         224.11         1,749.63
 4       段文斌       2019年度     1,749.63        111.15        1,749.63         111.15
                      2020年度       111.15        512.78         623.92                  -
                      2018年度     2,717.05       4,806.30       2,039.90        5,483.45
       合计           2019年度     5,483.45        944.51        6,279.84         148.12
                      2020年度      148.12         512.78         660.89                  -
注:段文斌为段若凡之父,于胜兵为于胜利之弟,张云为金勇之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不存在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对于报
告期内存在的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情形,公司按照年化 7.50%-8.00%的利率、资金
占用天数计提了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均已支付完毕。发行人的资金拆借成本
与股东融资成本较为接近,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2)关联担保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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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项目                  是否履行完毕
                                                 (万元)
       段文斌             发行人    银行借款       800             是
  于胜利之配偶弟弟        发行人    银行借款       800             是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             否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500             否
   段若凡及其配偶         发行人    银行借款       500             否
   于胜利及其配偶         发行人    银行借款       500             否
   段若凡及其配偶         发行人    银行借款       500             否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500             否
   于胜利及其配偶         发行人    银行借款     1,622.15          是
       段文斌             发行人    银行借款     1,622.15          是
       段文斌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             是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             是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250             是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800             否
   段若凡及其配偶         发行人    银行借款       800             否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1,600            否
       段文斌             发行人    银行借款      1,600            否
       段若凡             发行人    银行借款      1,600            否
        金勇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21             否
       段若凡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否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否
       王云兰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是
        金勇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是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是
       王云兰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否
        金勇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否
       于胜利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否
       段若凡             发行人    银行借款      3,000            否
       于胜利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200             是
       于胜利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300             否
       张永新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300             否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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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担保金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项目                                 是否履行完毕
                                                             (万元)
         段若凡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300                     否
         于胜利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500                     否
         张永新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500                     否
         段若凡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500                     否
         段若凡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200                     否
         于胜利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200                     否
         张永新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200                     否
         于胜利            北路软件        银行借款                500                     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采购产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南京翌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纱窗                     3.87            2.33            7.62

       因办公用房装修需要,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关联方南京翌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纱窗,金额较小,定价公允,未侵害公司股东利益。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14.12                  297.95                      233.47


       4. 与关联方的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款项性质
类型
                     高新兴创联                 4.75          -            7.40     产品销售款
应收
         应收账款    郑煤机液压电控       2,762.14            -               -     产品销售款
款项
                     杭州普路                      -          -           12.00     产品销售款
合计                                      2,766.89            -           19.40     -

应付     合同负债    郑煤机                 61.16             -               -     预收开发款
款项     应付账款    杭州普路                      -      83.00          463.60     原材料采购款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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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款项性质
类型
                    高新兴创联               -          -     621.61    原材料采购款
                    合韬科技                 -       0.60     124.20    原材料采购款
                                                                        原材料采购
                    北路科技                 -          -     213.88    款、应付往来
                                                                        款
                    段文斌                   -          -    1,458.42   应付拆借款
                    金勇、张云           0.72           -     474.39    应付往来款
         其他应付
           款       王云兰                   -          -    3,000.00   应付往来款
                    于胜利、于胜兵       4.56        4.95     220.00    应付往来款
                    李勤宾                   -       0.16        0.16   应付往来款
                    盛敏                     -       0.03           -   应付往来款
                    邵玥                     -          -        0.09   应付往来款
                    段文斌                   -     111.15     291.21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    金勇、张云               -      36.97      38.28    应付利息
                    于胜利、于胜兵           -          -      24.31    应付利息
合计                                    66.45      236.85    6,930.15   -

       (三)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对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影响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发行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审议确认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相关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确认程序,不存在现存
的或潜在的争议;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
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是基于真实、公允及合理商
业原则进行的,并已经发行人全体股东的确认,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
显失公平、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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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在其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及其他公允决策程序,且有关议事规则及
决策制度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相关制度文件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关联交易承诺

    经本所律师查验,为有效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本企业/本人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现就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股东期间内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
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
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
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股东,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
回避程序。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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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企业/本人保证并促使本企业/本人的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
承诺的,则本企业/本人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
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
间内有效。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
的分红(如有)、薪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
义务完全履行。”
       (六) 同业竞争

       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生
产与销售。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从事的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1       路骏管理                                                   员工持股平台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2       路泰管理                                                   员工持股平台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3       湖州昕峻                                                   股权投资平台
                    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的承诺,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上述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发
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
同业竞争。

       2、经本所律师查验,为有效防止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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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本人及本人近亲
属控制的企业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以
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3、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4、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
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5、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
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人自发行人处应获取的分红
(金额为本人未履行承诺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
性或显失公平、损害发行人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和《公
司章程(草案)》及其内部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公允决策程序;发行人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且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内容合法、有效。发行
人已将上述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了充分披露,无重大遗漏
或重大隐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 房屋所有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
房屋所有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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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他项
          证件编号         权利人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                         权利
                                                                            厂房,其他辅
     苏(2020)宁江不动               江宁区江宁街道
1                          发行人                             14,346.33     助设施,宿         抵押
     产权第 0078476 号                  宝象路 50 号
                                                                            舍,传达室

     (二) 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
土地使用权如下:

                                                   使用权
序                                                                        使用期限     权利     他项
      证件编号        权利人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号                                                                            至       性质     权利
                                                   (㎡)
     苏(2020)宁                                                         2016 年 5
     江不动产权                 江宁区江宁街       26,768.1     工业      月 6 日至
1                     发行人                                                           出让     抵押
       第 0078476               道宝象路 50 号        7         用地      2066 年 5
           号                                                              月5日

     (三) 租赁物业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
租的房屋合计 19 项,具体如下:

序                                                                                租赁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号                                                                                用途     (m2)
                               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东路阳            2021.1.1-
1    发行人         张涛                                                          办公        120.13
                               光国际城西区 14 栋 504 室          2021.12.31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
                                                                   2021.1.1-
2    发行人         周群       会展城金融二期长岭阳光 A3                          办公        166.00
                                                                  2021.12.31
                               组团 11 栋 1 楼 2 号
                               平顶山市卫东区平安大道明
                                                                   2021.1.1-
3    发行人      刘恒春        珠世纪城 B 区 18 号楼西 2 单                       办公        127.97
                                                                  2021.12.31
                               元 4 楼西户
                               郑州市经开区博才路盛和社            2021.1.1-
4    发行人      周红军                                                           住宿        90.00
                               区 3 期 5 号楼 1 单元 1003 室      2021.12.31
                               榆林市神木县滨河新区崇文
                                                                   2021.1.1-
5    发行人      李瑞平        路锦春花园小区 8 号楼二单元                        办公        150.00
                                                                  2021.12.31
                               701 室
              内蒙古嘉瑞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
                                                                   2021.1.1-
6    发行人   酒店管理有       西鄂托可西街博源大厦 7 层                          办公        197.80
                                                                  2021.12.31
              限责任公司       706 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广场街与
                                                                   2021.1.1-
7    发行人      郭素珍        科技街交汇路口维邦新城小                           住宿        260.02
                                                                  2021.12.31
                               区 2 号楼 1 单元 1102 室


                                              6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租赁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期间
号                                                                       用途   (m2)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环路
                                                            2021.1.1-
8    发行人      刘鑫      3385 号豪德光彩贸易广场 7                     办公   196.38
                                                           2021.12.31
                           街 61 栋 51 号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        2020.10.16-
9    发行人     赵根花                                                   办公   1,240.66
                           路 16 号院 6 号楼 6 层 601 号   2021.12.31
              晋城市青少
                           晋城市凤台西街 1081 号院外      2020.11.15-
10   发行人   年科技培训                                                 办公    约 20
                           西二楼一间                      2021.11.15
                中心
              大美(西安)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
                                                           2021.2.18-
11   发行人   商业管理有 86 号 20 幢联益中心 10 层 1012                  办公   247.20
                                                           2021.12.31
                限公司     单元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
                                                           2021.2.18-
12   发行人     关守荣     西街 MOMA 万国城二期 11                       办公   243.71
                                                           2024.2.17
                           号楼 2 单元 1601 室
                           西安市经开区明光路 86 号 12     2021.2.22-
13   发行人      张祥                                                    住宿   128.00
                           幢 13003 室                     2021.12.31
                           站前路世纪罗马城 2 期 13 号      2021.3.1-
14   发行人     徐家梅                                                   办公   135.00
                           楼 2 单元 2603                  2021.12.31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祥安路
                                                            2021.3.9-
15   发行人      胡适      四季名苑 1 号楼 1 单元 0501                   住宿   179.36
                                                           2021.12.31
                           室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财富         2021.4.1-
16   发行人     谢海学                                                   办公   116.00
                           家园小区 8 号 1 单元 1001 号    2021.12.30
     智控郑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        2021.1.20-
17   州分公      郭佳                                                    办公   515.88
                           路 16 号院 7 号楼 1 层西户      2022.1.19
       司
     北路软                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宝象路         2021.1.1-
18              发行人                                                   办公   500.00
       件                  50 号                           2022.12.31
     北路软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        2020.10.16-
19              赵根花                                                   办公   1,196.60
       件                  路 16 号院 6 号楼 5 层 501 号   2021.12.31

     上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租赁的房产中,除第 4 项、第 5 项、第 7 项、
第 10 项、第 12 项、第 14 项、第 15 项至第 16 项外,其余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均
提供了相关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

     同时,本所律师注意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的房屋租赁合同均
未办理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
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年修正)》等有
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发行人有权按照相关
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房屋。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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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建设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将面临被房产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租赁上述房屋以来,一直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且未因此发生任
何纠纷;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上述房屋系主要用于办公及员工住宿,可替
代性强且搬迁成本较低。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及/或
其控制的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承租的第三方房屋发生相关纠纷或出租方未
合法取得该等第三方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导致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无
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
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的损失中未获得第三方赔偿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因
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如因发行
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承租的其他第三方房屋未办理租赁备
案,且在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正,导致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
业被处以罚款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及/或其控制
的企业的损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物业的出租方未提供租赁
房屋权属证明的情形以及未就其承租房屋办理登记备案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 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1. 发行人的商标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
注册商标如下:

序                                                                   取得   他项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号                                                                   方式   权利
                                           2014.08.28-               原始
1                 发行人   12319941                       第9类              无
                                           2024.08.27                取得
                                           2014.08.28-               原始
2                 发行人   12320230                      第 11 类            无
                                           2024.08.27                取得

                                      6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取得   他项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号                                                                   方式   权利
                                           2014.08.28-               原始
3                 发行人   12320411                      第 37 类            无
                                           2024.08.27                取得

                                           2014.08.28-               原始
4                 发行人   12320214                       第9类              无
                                           2024.08.27                取得


                                           2014.08.28-               原始
5                 发行人   12320286                      第 35 类            无
                                           2024.08.27                取得


                                           2014.08.28-               原始
6                 发行人   12320505                      第 38 类            无
                                           2024.08.27                取得

                                           2014.09.07-               原始
7                 发行人   12320467                      第 38 类            无
                                           2024.09.06                取得
                                           2014.09.07-               原始
8                 发行人   12320532                      第 42 类            无
                                           2024.09.06                取得

                                           2014.09.07-               原始
9                 发行人   12320550                      第 42 类            无
                                           2024.09.06                取得

                                           2014.09.07-               原始
10                发行人   12320597                      第 38 类            无
                                           2024.09.06                取得

                                           2015.03.21-               原始
11                发行人   12320252                      第 11 类            无
                                           2025.03.20                取得

                                           2015.08.28-               原始
12                发行人   12320302                      第 35 类            无
                                           2025.08.27                取得

                                           2018.12.28-               原始
13                发行人   29285074                       第9类              无
                                           2028.12.27                取得

                                           2018.12.28-               原始
14                发行人   29291885                      第 42 类            无
                                           2028.12.27                取得

                                           2020.06.28-               原始
15                发行人   40295764                      第 42 类            无
                                           2030.06.27                取得


                                           2020.06.28-               原始
16                发行人   40284941                      第 42 类            无
                                           2030.06.27                取得


                                           2020.07.07-               原始
17                发行人   40282123                       第9类              无
                                           2030.07.06                取得


                                           2020.07.07-               原始
18                发行人   40298492                      第 35 类            无
                                           2030.07.06                取得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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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他项
          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类别
号                                                                               方式   权利

                                                    2020.07.07-                  原始
19                  发行人        40301890                           第 37 类              无
                                                    2030.07.06                   取得


                                                    2020.07.07-                  原始
20                  发行人        40283433                           第 38 类              无
                                                    2030.07.06                   取得


                                                    2020.07.07-                  原始
21                  发行人        40301886                           第 37 类              无
                                                    2030.07.06                   取得


                                                    2020.10.07-                  原始
22                  发行人        40291710                           第 11 类              无
                                                    2030.10.06                   取得


                                                    2020.10.07-                  原始
23                  发行人        40295355                           第 11 类              无
                                                    2030.10.06                   取得


       2. 发行人的专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总计 44 项技术成果被授予
专利,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3. 发行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总计取得 134 项计算机软
件著作权,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

       4. 发行人的域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注册并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网站域名           备案号             注册日期              截至日期
                                      苏 ICP 备
 1       发行人   njbestway.com                       2008 年 11 月 5 日   2021 年 11 月 5 日
                                    10000150 号-2
                                    已注册,未使
 2       发行人    njblkj.com                         2012 年 7 月 29 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
                                      用未备案

       (五) 发行人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清单、本所抽查部分生产经营设备的购
买合同、发票和《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为机器设备、运输设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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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该等设备均由发行人实际占有和使用。

       (六) 发行人子公司

       根据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
2 家参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1. 北路软件

       根据北路软件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其公司章程,北路软件基本情况如
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R8NNT3L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永新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民用及工业用软件产品(包括嵌入式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软件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市场调查以及咨询;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
                     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经营范围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结构             发行人持股 100%


       2. 广州爱浦路

       根据广州爱浦路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其公司章程,广州爱浦路基本情
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21629141U
注册资本             1,284.1313 万元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 号创意大厦 B2 栋第 11
注册地址
                     层 1103 单元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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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吕东
                   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通
                   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44 年 12 月 1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道渊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457         35.59%
                   限合伙)
                   吕东                                          399.65       31.12%
                   超讯股权投资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111.11        8.65%
                   诸暨上德通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1.7         7.92%
                   (有限合伙)
出资结构           上海道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77.05         6.00%
                   伙)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48         4.55%
                   上海道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38.52         3.00%
                   伙)
                   广州道昇网络通信合伙企业(有限合
                                                                 27.78         2.16%
                   伙)
                   北京凯博无线科技有限公司                      12.84         1.00%


    3. 长沙智驾

    根据长沙智驾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其公司章程,长沙智驾基本情况如
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M6HQ923
注册资本           3,546.9571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与境内合资)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 336 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内 A3、
注册地址
                   A4 栋
法定代表人         应龙
                   智能车载设备、汽车车身、挂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通信设备的制
                   造;智能产品、品牌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专用汽车、
经营范围           专用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销售;智能产品的生产;汽车零配件设
                   计服务;电动汽车驱动电机控制系统的生产、销售、研发;新能源汽
                   车零配件的研发;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充电信息化平台开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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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及技术服务;汽车动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大型物件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货物专
                  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集装箱制造、设备销
                  售、租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渣土运输;仓储代理服务;
                  物流代理服务;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上牌代理服务;汽车维
                  修技术咨询;应用、基础的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通信设备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智能化技术的研发、转让、服务;会议、展览及相
                  关服务;汽车赛事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企
                  业总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47 年 10 月 15 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新驱动香港有限合伙                           11,443,151       32.26%
                  东莞港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83,250        13.77%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70,500        11.48%
                  湖南湘江智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0118         3.75%
                  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15,6337         3.26%
                  业(有限合伙)
                  宿迁新鼎啃哥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04,1926         2.94%
                  限合伙)
                  青岛新鼎啃哥贰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010,170         2.85%
                  限合伙)
                  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6,602          2.58%
出资结构          Beta Garden Limited                           872,250          2.46%
                  珠海光控众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872,250          2.46%
                  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生投资合伙企业(有
                                                                852,355          2.40%
                  限合伙)
                  青岛新鼎啃哥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786,247          2.22%
                  限合伙)
                  长沙高新开发区和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664,894          1.87%
                  (有限合伙)
                  北京星浩创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81,500          1.64%
                  霍尔果斯联磐前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1,500          1.64%
                  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98,936          1.12%
                  青岛新鼎啃哥拾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384,304          1.08%


                                        6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限合伙)
                  青岛新鼎啃哥叁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340,383        0.96%
                  限合伙)
                  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9,403        0.93%
                  湖南青蒿元茂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
                                                         295,582        0.83%
                  限合伙)
                  清水湾香港创投有限公司                 290,750        0.8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0,750        0.82%
                  嘉兴创合汇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19,602        0.62%
                  伙)
                  湖南兴湘方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219,602        0.62%
                  伙)
                  湖州昕峻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468        0.56%
                  广东湘三泽医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195,605        0.55%
                  伙)
                  西藏方创正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5,580        0.47%
                  伙)
                  湖南云发锐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47,791        0.42%
                  伙)
                  长沙晟誉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32,979        0.37%
                  湖南三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7,363        0.33%
                  天津盛德嘉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9,801        0.31%
                  长沙新地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09,801        0.31%
                  伙)
                  深圳市宝德昌投资有限公司               109,801        0.31%
                  淄博煊时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9,801        0.31%
                  伙)
                  青岛正瀚久远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91,228         0.26%
                  伙)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502         0.23%
                  粤湾湖畔创业投资(东莞)企业(有限合
                                                         66,489         0.19%
                  伙)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子公司均系依
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解散或终止的情形。




                                     6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重大合同

       1. 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
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或年度交易金额在 800 万元以上的销售框架协议
如下: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    履行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万元)     签订日期     情况
        陕西涌鑫矿业   工业品买卖    煤矿综合自动化                             正在
 1.                                                    1,960     2018.12.28
        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                系统                                 履行
        陕煤集团神木
                       融合通信合    智能调度车辆管                             正在
 2.     张家峁矿业有                                   1,720     2020.04.14
                       同                理系统                                 履行
        限公司
        山西泽州天泰   工业品买卖
                                                                                正在
 3.     岳南煤业有限   合同及补充    综合自动化系统   1,273.58   2018.11.06
                                                                                履行
        公司           协议
        陕西陕煤曹家
                       设备采购及    融合通信及定位                             履行
 4.     滩矿业有限公                                  1,258.90   2018.02.10
                       安装合同            系统                                 完毕
        司
        山西楼俊集团   工业品买卖
                                     矿井调度综合自                             正在
 5.     泰业煤业有限   合同及补充                      989.47    2017.12.15
                                         动化系统                               履行
        公司           协议
        淮南矿业(集
                       工业品买卖                                               履行
 6.     团)有限责任                   矿用摄像头       982      2018.10.19
                       合同                                                     完毕
        公司
        内蒙古锦泰城
                                                                                正在
 7.     塔煤炭有限公   供货合同      信息化系统设备     942      2020.01.14
                                                                                履行
        司
        淮南矿业(集
                       2020 物资采   矿用摄像仪、电              2020.7.22-20   正在
 8.     团)有限责任                                    800
                       购框架协议        源等设备                  21.7.22      履行
        公司
        淮南矿业(集
                       工业品买卖    矿用摄像仪及电   以具体订   2018.5.21-20   履行
 9.     团)有限责任
                       合同              源等设备       单为准     19.5.21      完毕
        公司

       2. 采购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或年度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采购框架协议

                                         7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如下: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    履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万元)       签订日期     情况
          杭州青缇通信      订购合同及补                                            履行
 1.                                        通信模块      618.63      2019.06.03
          设备有限公司      充协议                                                  完毕
          宁夏广天夏电
                            产品购销合同   皮带控制                                 正在
 2.       子科技有限公                                   446.15      2018.04.03
                            及补充协议       产品                                   履行
          司
          安科讯(福建)                                                            正在
 3.                      订单              通信模块       432        2020.12.31
          科技有限公司                                                              履行
                            5GC 核心网采                                            正在
 4.       广州爱浦路                       通信模块       300        2020.12.03
                            购合同                                                  履行
                            煤矿独家战略   核心网开    以具体订单                   正在
 5.       广州爱浦路                                                 2019.02.12
                            合作框架协议       发        为准                       履行
                            煤矿独家战略   核心网开    以具体订单                   正在
 6.       广州爱浦路                                                 2020.11.17
                            合作框架协议       发        为准                       履行
          晋城市得鑫瑞                                 以具体订单    2020.01.01-2   正在
 7.                         合作框架协议   销售服务
          商贸有限公司                                   为准         020.12.31     履行
          陕西成缘升信
                                                       以具体订单    2020.01.01-2   履行
 8.       息科技有限公      合作框架协议   销售服务
                                                         为准         020.12.31     完毕
          司
          榆林市榆阳区
                                                       以具体订单    2019.01.01-2   履行
 9.       鼎圣科物资经      合作框架协议   销售服务
                                                         为准         019.12.31     完毕
          销部
          黄山市晨飞机
                                                       以具体订单    2018.01.01-2   履行
 10.      电设备有限公      合作框架协议   销售服务
                                                         为准         018.12.31     完毕
          司

       3. 技术开发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
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技术开发合同如下:

        委托                                              合同金额   合同有效期     履行
序号             受托方        合同名称     委托内容
          方                                              (万元)   /签订日期      情况
               南京奥铮信     技术开发     机车总线接
        发行                                                          2020.11.20-   正在
 1.            息技术有限     (委托)合   口管理模组       106
        人                                                            2021.05.30    履行
                 公司             同         开发项目
               北京号码生
        北路                  技术开发合   双网通项目                               正在
 2.            活网络科技                                   100       2020.01.03
        软件                      同           开发                                 履行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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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银行授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银行授信协议情况如下:

序                    被授信                                授信金额
       银行名称                     合同名称及编号                       授信期限
号                      人                                  (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               《最高债权额合同》                    2018.7.4 至
1.                    发行人                                  300
     限公司南京分行             (A0416001807040343)                    2021.7.4
     南京银行股份有               《最高债权额合同》                    2018.7.4 至
2.                    发行人                                  500
     限公司南京分行             (A0416001807040344)                    2021.7.4
     南京银行股份有               《最高债权额合同》                    2018.7.4 至
3.                    发行人                                  500
     限公司南京分行             (A0416001807040345)                    2021.7.4
     江苏银行股份有
                                《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                  2020.4.7 至
4.   限公司南京泰山   发行人                                  800
                                  (SX011920001304)                     2021.3.29
         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授信额度协议》
                                                                        2018.1.23 至
5.   限公司南京江宁   发行人   (ZXE2018-124)及补充协议     1,623
                                            注1                          2021.1.22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授信额度协议》                     2020.11.3 至
6.   限公司南京江宁   发行人                                 3,354
                                   (ZXE2020-3667)                      2023.11.2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授信协议》(2020 年授字                2020.8.16 至
7.                    发行人                                 3,000
     限公司南京分行                第 210753134 号)                     2023.8.15
     中国银行股份有
                      北路软      《授信额度协议》                      2020.7.22 至
8.   限公司南京江宁                               注          500
                        件        (zxe2020-2264) 2                     2021.7.21
         支行
    注 1:第三方公司南京创融为该笔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借款合同提供了保证担保,于胜
利、金勇、段文斌、段若凡、张永新分别为南京融创提供反担保。
    注 2:第三方公司南京创融为该笔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借款合同提供了保证担保,发行
人、北路软件及于胜利、金勇、段文斌、段若凡、张永新分别为南京融创提供反担保。

     5. 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                                                          借款金额
       银行名称       借款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10.26 至
1.                    发行人                                  500                注
     限公司紫金支行              (Ba172112010260316)                  2021.6.19 1
     江苏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4.29 至
2.   限公司南京泰山   发行人                                  660
                                 (JK011920000252)                      2021.4.22
         路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5.27 至
3.                    发行人                                  140
     限公司南京泰山              (JK011920000360)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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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借款金额
        银行名称        借款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期限
号                                                                 (万元)
         路支行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南京银行股份有     北路软      (Ba172111910090271)                     2019.11.26 至
4.                                                                   300
     限公司紫金支行       件          《借款展期协议书》                       2021.11.18
                                    (Ba272112011160005)
     南京银行股份有     北路软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5.26 至
5.                                                                   500
     限公司紫金支行       件        (Ba172112005190170)                       2021.5.19
     南京银行股份有     北路软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11.5 至
6.                                                                   200
     限公司紫金支行       件        (Ba172112011040320)                       2021.11.4
     中国银行股份有
                        北路软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7.30 至
7.   限公司南京江宁                                                  500
                          件      (ZXJ201-20200723-KFQ01)                     2021.7.27
         支行
    注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期间与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据所载日期为准。根据公
司提供的借据,该借款合同的实际借款期间为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

     6. 担保及反担保合同

     (1)担保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序                    担保                               担保金额     担保
       担保权人                      合同名称                                   担保期间
号                      人                               (万元)     方式
     南京银行股份
                      发行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质押    2018.07.04-20
     有限公司南京                                 注        500
                      人     (Ec316001807040020) 1                  担保      21.07.04
         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
                      发行      《最高额质押合同》                    质押    2020.4.7-2021
     有限公司南京                                 注        660
                      人      (ZY011920000030) 2                    担保        .3.29
       泰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最高额抵押合同》
     3. 5             发行                                            抵押    2020.11.3-202
     有限公司南京            (DZZXC201-20201215-K         3,354
     .                人                   注                         担保       3.11.2
        江宁支行                   FQ01) 3
                                                                              担保书生效之
     招商银行股份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北路                                            保证    日起至主合同
     有限公司南京                (2020 年保字第           3,000
                      软件                                            担保    项下每笔贷款
         分行                    210753134-5 号)
                                                                              到期日起三年
    注 1:以发行人拥有的四项专利:一种罐笼监控装置(ZL201410385153.2)、基于 VDSL2
技术的长线 WiFi 基站及多级级联技术(ZL201210245969.6)、VDSL2 长线传输模块及基于
VDSL2 的 网 络 装 置 ( ZL201310549554.2 ) 以 及 一 种 基 于 VDSL2 的 长 线 网 络 交 换 机
(ZL201210214572.0)质押。
     注 2:以专利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ZL201830756509.8)质押。
     注 3:以发行人位于江宁区江宁街道宝象路 50 号不动产权(苏[2020]宁江不动产权第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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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8476 号)抵押。

       (2)反担保合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反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序     反担   反担保权                                反担保     主债权期
                             反担保合同名称                                  担保方式
号     保方     人                                    金额         限
                                                                 2020.7.22
      北路    南京创融                          注2
     1.          注1     《票据质押反担保合同》       500 万元      至       质押担保
      软件
                                                                 2021.7.21
                                                                 2020.7.22
      发行                                                                   连带责任
     2.       南京创融     《保证反担保合同》         500 万元      至
        人                                                                     担保
                                                                 2021.7.21
     注 1:南京创融为北路软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
     注 2:北路软件以票面金额为 5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6 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出
质。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合
法有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纠纷或争议,合同的履行不存
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潜在风险。

       (二) 侵权之债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
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
权之债。

       (三) 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1、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的发行人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外,发行人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
系。

       2、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的关联方为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之
间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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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5,134,675.00 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其他。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2,594,480.93 元,主要为应付各项费用款、应付利息、
保证金及其他。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不存在对发行人 5%以上
(含 5%)股份的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
收、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 增资及股权变动

    发行人的增资及股权变动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七、发行人的股
本及其演变”。

    2. 收购及出售股权或其他重大资产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吸收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
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等重大资产变化的情形。

    (二) 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
日,发行人没有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 发行人设立时章程的制定情况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至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办理了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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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报告期内发行人章程的修改情况

    1、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发行人
增资扩股等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进行修改。

    2、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增加
独立董事制度等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均已履行法定程序,章程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用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章程(草案)》,系由
其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指引》等相关规定拟订,并经发
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后生效施行。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上市后生效施行的《公
司章程(草案)》均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监督
机构,并对其职权作出了明确的划分。

    1. 发行人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

    2. 发行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发行人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聘任,并
设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4 个专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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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委员会。

    3. 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股东代表
监事 2 名,监事会设主席 1 名,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治理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目前
有效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 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均具有健全的议事规则,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各项相关制度。该等制度的制定及内容均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发
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1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将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生效施行。

    经本所律师核查,该等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三) 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

    1. 发行人股东大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共召
开 6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1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7 月 25 日
     2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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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3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
     4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
     5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2 月 20 日
     6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2. 发行人董事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共召
开了 9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25 日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3 日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5 日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26 日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17 日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3 日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7 日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5 日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5 日


    3. 发行人监事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共召
开了 4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25 日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7 日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5 日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 年 3 月 5 日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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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现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3 名(其
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
责人 1 名,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每届任期为 3 年,具体任职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选举/聘任程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
于胜利    董事长、总经理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
                            为总经理
王云兰         董事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
 金勇
             研发总监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为副总经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
张永新    董事、副总经理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为副总经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
段若凡   董事、董事会秘书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董事会秘书
蒋宇新         董事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陈骏        独立董事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长平       独立董事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丁恩杰       独立董事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职工代表监事、监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第一届
 万敏
             事会主席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常亚军         监事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盛敏          监事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陈燕       财务负责人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财务负责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相关主管机关出具
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所律师对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发行人的独立董事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发行人监事未兼任发行人的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

    经发行人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职均经法定程序产生,符合法律、法规以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二) 发行人最近二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最近二年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
变动情况如下:

    1. 董事的变化

    2019 年 1 月 1 日,北路有限董事会由于胜利、金勇、王云兰、段文斌、蒋
宇新共 5 名董事组成。

    2019 年 8 月 8 日,北路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因段文斌辞去董事职务,同
意选举段若凡为新任董事。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于
胜利、金勇、王云兰、段若凡及蒋宇新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张
永新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丁恩杰、陈骏及王长平为发行
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未发生变更。

    2. 监事的变化

    2019 年 1 月 1 日,北路有限不设立监事会,张永新为公司监事。

    2020 年 7 月 17 日,北路有限召开 2020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选举
万敏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李
勤宾、盛敏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万敏共同组成
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李勤宾辞
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补选常亚军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监事未发生变更。

    3.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9 年 1 月 1 日,于胜利为北路有限总经理,金勇为北路有限副总经理,


                                   8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陈燕为北路有限财务负责人。

    2019 年 8 月 16 日,北路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聘任段若凡为董事会秘书。

    2020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于胜利
为总经理、聘任段若凡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陈燕为财务负责人。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聘任金勇、
张永新为副总经理。

    2020 年 11 月 26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
发生变更。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的变动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合法、有效;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丁恩杰、陈骏及王长
平为独立董事,其中陈骏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
占董事总数三分之一以上;发行人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选举与罢免程序、职权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内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的设立、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二年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已经设立独立董事,该等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职权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执行的税种、税率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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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本所律师查验,根据《纳税审核报告》及《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服务过程中产   17%、16%、13%、10%、9%、
    增值税
                           生的增值额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                         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12.5%、0%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 70%或租金收入              1.2%或 12%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执行的主要税
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在最近三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发行人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和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
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税率减按 15%征收。

    2. 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北路软件经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认定为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
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北路软件成立于 2017 年 9 月,自 2018 年起
开始获利,2018 年度、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免税,2020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2.5%。

    3. 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发行人
以及北路软件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享受按 13.00%的法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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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00%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经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取
得的财政补贴如下:

                  项目名称                      补贴时间   补贴金额(万元)
                                       发行人
                  专利补助                      2018 年         2,000
                科技项目奖励                    2018 年         6,000
         江宁区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             2018 年        1,000,000
                科技项目奖励                    2018 年         3,000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2018 年        500,000
                  稳岗补贴                      2018 年         16,054
         软件产品补助、软件企业补助             2019 年         20,000
                科技奖励资金                    2019 年         16,400
           知识产权专利产业化补助               2019 年        150,000
                  稳岗补贴                      2019 年         2,310
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
                                                2020 年         50,000
                    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2020 年        100,000
     软件企业开发项目补助和资质认证奖励         2020 年         32,500
                专利资助资金                    2020 年        1,005.90
        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奖补费用            2020 年         50,000
           工业稳增长激励专项资金               2020 年        215,700
          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              2020 年          300
            企业专利导航项目资金                2020 年        200,000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2020 年         31,200
      江宁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复工专项资金          2020 年        200,000
                  稳岗补贴                      2020 年       186,373.71
                  职培发放                      2020 年         3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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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补贴时间   补贴金额(万元)
                                      北路软件
                   稳岗补贴                      2018 年         65.60
         经信局软件信息产业专项资金              2019 年        150,000
         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2019 年        200,000
                   稳岗补贴                      2019 年        5,556.94
                   科技经费                      2020 年         50,000
            高企培育入库企业奖励                 2020 年        150,000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2020 年         6,000
           科技发展计划及项目经费                2020 年        220,000
          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               2020 年         10,000
      工业和信息化一般性补助和考核奖励           2020 年         20,000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2020 年         74,000
   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2020 年        200,000
                   稳岗补贴                      2020 年        35,998.30
                   职培发放                      2020 年         36,500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上述财政补贴具有相应的
政策依据,合法有效。

    (四) 发行人的完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有
关税收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
近三年能够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一)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生产
与销售,生产过程不存在重污染情形;发行人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
保护的要求。

    2021 年 1 月 18 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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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能够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 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守国家产
品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国家产品质
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其他情形。
     (三)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每期末员工总人数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缴纳人数情况如下:

期末员工总
                                缴纳情况                    社会保险      公积金
    人数
                              已缴纳(人)                    298           306

截至 2018 年             因新入职而正在办理社保公积金迁
                                                               5             6
12 月 31 日,                    移手续(人)
 员工总人数     未缴纳         试用期未缴纳(人)              16            7
  为 321 人                    在原单位缴纳(人)              2             2
                                   合计(人)                  23           15
                              已缴纳(人)                    408           411

截至 2019 年             因新入职而正在办理社保公积金迁
                                                               4             2
12 月 31 日,                      移手续(人)
 员工总人数 未缴纳             在原单位缴纳(人)              3             3
  为 416 人              因政府社保系统异常无法缴纳(人)      1             0
                                   合计(人)                  8             5
                              已缴纳(人)                    424           439
截至 2020 年
                         因新入职而正在办理社保公积金迁
12 月 31 日,                                                  17            3
                                   移手续(人)
 员工总人数 未缴纳
                               在原单位缴纳(人)              2             1
  为 443 人
                                   合计(人)                  19            4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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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没有因违反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
境保护、产品质量、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遭受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而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6,723.32               26,723.32
 2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17,113.40               17,113.4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0,836.72               60,836.72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
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募投项
目投资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
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
其他方式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发改部门备案文件            环保部门批复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                                  宁环(江)建〔2021〕
 1                                 江宁审批投备〔2020〕837 号
                  项目                                                  4号
 2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江宁审批投备〔2021〕16 号         尚未取得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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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的环评程序尚在办理过程
中,该募投项目仅涉及少量生活废水等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预计该
募投项目取得环评文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募集资金运用与主营业务关系

    根据《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全部围绕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主
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已经获得发
行人股东大会的批准,募投项目已获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矿山智能设
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取得了环评批复文件,“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的
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预计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
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投项目不涉及与他人合作,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
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一)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1.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发
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为:

    “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在国家大力推进智能矿山建设的大背景
下,深耕智能矿山领域,不断升级迭代原有产品,提升公司产品在智能矿山各类
场景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将公司打造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矿山信息系统供应商。
在非煤领域,公司将依托自身在通信、监控、自动控制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
充分融合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实现业务在智能化程度及安
全生产需求均较高的行业间进行低成本跨行业复制,进而通过“强链+延链”的
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高效可持续成长。”

    2.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矿山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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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系统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据此,基于本所律师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所能够做出的判断, 招股说明书》
中提出的业务发展目标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一致。

    (二)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法律风险

    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访谈并经本所律师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5%以上股东的重大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5%以上股东出具的声明、调查表,
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出
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
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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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编制,但参与了《招股说明书》
的审阅及讨论,特别对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审阅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
报告无矛盾之处,不存在因引用《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发行
人《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本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
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待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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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一:发行人拥有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注1
 1.    MAA110003   KDW127/12 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1 年 4 月 26 日
                                                                                   注2
 2.    MFH160006              KTL12 矿用本安型中继器          2021 年 5 月 10 日
                                                                                   注3
 3.    MHC110024             KTK113 矿用广播通讯系统          2021 年 5 月 10 日
                   KXJ-127(A)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控
 4.    MAB160356                                               2021 年 7 月 29 日
                                     制箱
 5.    MAK110061           KBA12(A)矿用本安型云台摄像仪       2021 年 10 月 18 日
 6.    MHC110065             KJJ12 矿用本安型网络交换机       2021 年 10 月 18 日
 7.    MFC110111             KTG12(A)矿用本安型光端机         2021 年 10 月 18 日
 8.    MHA110089              KT162-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1 年 10 月 20 日
 9.    MHC110090              KT162 矿用无线通信系统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0.   MHC110091            KT162-F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1.   MAJ110138               PH12 矿用本安型显示屏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2.   MAJ170032           XEH127 矿用浇封兼本安型显示器       2022 年 3 月 23 日
 13.   MFC080153             KTW125-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2 年 5 月 5 日
 14.   MFC080154         KTW125-F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基站     2022 年 5 月 5 日
 15.   MFC080155          KTW125-K 矿用隔爆型基站控制器        2022 年 5 月 5 日
 16.   MFC080156             KTW125 矿用无线通信系统           2022 年 6 月 28 日
 17.   MFH120015          KJD127(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      2022 年 8 月 10 日
 18.   MFH120016               FHJ5(A)矿用本安型键盘           2022 年 8 月 10 日
 19.   MAA120069   KDW660/12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2 年 8 月 10 日
 20.   MFC120112             KBA12(B)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2 年 8 月 10 日
 21.   MAF120135          KDD8/1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池箱       2022 年 8 月 10 日
 22.   MAA120074         KDW127/32 矿用隔爆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2 年 8 月 10 日
 23.   MAB170316             DXH3/12 矿用本安型电源箱          2022 年 8 月 10 日
 24.   MHC120131            KT162-F3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2 年 8 月 17 日
 25.   MFD120064                  KJ602-K 标识卡               2022 年 8 月 17 日
 26.   MFC120111            KJ602-F2 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        2022 年 8 月 17 日
 27.   MFC120110            KJ602-F1 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        2022 年 8 月 17 日
 28.   MFD120063              KJ602 煤矿人员管理系统           2022 年 8 月 17 日
 29.   MHA120101             KJJ12(A)矿用本安型交换机          2022 年 8 月 17 日
 30.   MAB100018   KXJ-127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控制箱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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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31.   MAB100019         KJJ160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万兆交换机    2022 年 12 月 22 日
 32.   MAK120058           KBA12W 矿用本安型无线摄像仪        2022 年 12 月 22 日
 33.   MFC130002              KJ682T 矿用图像监视系统         2022 年 12 月 22 日
 34.   MAB130046               TH24 矿用本安型操作台          2022 年 12 月 22 日
 35.   MHC200144         KT651(5G)-F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基站     2022 年 12 月 28 日
 36.   MHC200143             KT651(5G)矿用无线通信系统        2022 年 12 月 28 日
 37.   MHC110089            KT162-F1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5 月 2 日
 38.   MHC180026            KT162-F2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5 月 2 日
 39.   MHA180025              KT162-S2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3 年 5 月 2 日
 40.   MAA100002         KDW99-660/220B 矿用隔爆型电源箱      2023 年 6 月 27 日
 41.   MFA130204           KJ602-S 矿用本安型标识卡搜索仪     2023 年 7 月 13 日
 42.   MAA090033     KDY660/18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电源      2023 年 7 月 19 日
 43.   MAA130054   KDW660/18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3 年 7 月 19 日
 44.   MFB130377          GFK20(B)矿用风门开闭状态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45.   MFB130379          GWD100(A)本质安全型温度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46.   MFB130385           GTH1000(A)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47.   MFB130380              GYH25(A)矿用氧气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48.   MFB130378           KZC18(A)矿用本安型信号转换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49.   MFB130384              GJC4(A)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0.   MFB130382           KXB18(A)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1.   MFB130383              GPD0.1(A)矿用负压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2.   MFB130381              GFY15(B)矿用风速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3.   MAF130304         FYF5(A)矿用本安型红外遥控发送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4.   MFB130457          KGT18(A)矿用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5.   MAF140183   KDG0.3/660(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远程断电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6.   MFB140247           GFT5(A)矿用风筒风量开关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7.   MFB140248              GQL5(A)矿用烟雾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8.   MFB140249              GUY5(A)矿用液位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59.   MFC140154           KJ823X-F(A)矿用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3 年 7 月 19 日
 60.   MFB150263         GJ4/100(A)煤矿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61.   MFB150264              GPD5(A)矿用差压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62.   MFB180165          GJJ100W 矿用无线激光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63.   MFB180166            GJG100J 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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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64.   MFB180167            GFY15(A)矿用双向风速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9 日
 65.   MFD140074              KJ823X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2023 年 8 月 16 日
 66.   MAK140071           KBA12T(B)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3 年 9 月 11 日
 67.   MFA180191            KT162-F4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10 月 16 日
 68.   MHA090025           KTK113 矿用本质安全型扩音电话      2023 年 10 月 26 日
 69.   MAK130108              KBA12T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3 年 10 月 26 日
 70.   MHC180085             KT162(A)矿用无线通信系统         2023 年 11 月 13 日
 71.   MFD130093               KT323 矿用无线通信系统         2023 年 12 月 18 日
 72.   MHC130222            KT323-F1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12 月 18 日
 73.   MHC130221             KT323-F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12 月 18 日
 74.   MHA130138               KT323-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75.   MAJ130320               FM3 矿用本安型麦克风           2023 年 12 月 21 日
 76.   MAB180686    KDW36/1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3 年 12 月 21 日
 77.   MFA180268          KTK155(A)矿用本质安全型扩音电话     2023 年 12 月 21 日
 78.   MFA180266           KBA12(Y)矿用本安型云台摄像仪       2023 年 12 月 21 日
 79.   MFA180265         KBA12(F)矿用本安型煤流深度摄像仪     2023 年 12 月 21 日
 80.   MFA180267           KBA12(G)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       2023 年 12 月 21 日
 81.   MHA130139              KT323-S1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4 年 1 月 29 日
 82.   MHC140035               KT391 煤矿调度通信系统          2024 年 3 月 7 日
 83.   MHA140023          KTA135 地面输出本安型电话耦合器      2024 年 3 月 7 日
 84.   MFB190112           GRG5H 矿用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       2024 年 4 月 11 日
 85.   MFB190113     GWSD100/100 矿用本安型温湿度传感器       2024 年 4 月 11 日
 86.   MFB190114            GCG1000 矿用粉尘浓度传感器        2024 年 4 月 11 日
 87.   MAD190149           GLR0.5 矿用本安型热式流量开关      2024 年 4 月 11 日
 88.   MFB190115           GTH1000(B)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2024 年 4 月 11 日
 89.   MFD190004              KJ1090 矿用打钻管理系统         2024 年 4 月 16 日
 90.   MFC190039          KJ1090-Z 矿用本安型打钻监控主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   MFC190040             KJ793-F 矿用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4 月 16 日
 92.   MFA190101             KBA12(Z)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4 年 4 月 16 日
 93.   MFA190102          KJ602-S2 矿用本安型标识卡搜索仪     2024 年 4 月 16 日
 94.   MHC140094               TH12 矿用本安型操作台          2024 年 6 月 11 日
 95.   MFH140013         KJD127(B)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    2024 年 6 月 11 日
 96.   MFC140075         KTC155-F1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6 月 11 日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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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97.   MFC140074         KTC155-F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6 月 11 日
 98.   MHC140093           KTC155 矿用工作面通信控制系统      2024 年 6 月 11 日
 99.   MFA190141             KJ602-D1 矿用本安型定位器        2024 年 6 月 11 日
100.   MFD190007                  KJ602-K1 标识卡             2024 年 6 月 11 日
101.   MHA190040          KTK155(B)矿用本质安全型扩音电话     2024 年 6 月 11 日
102.   MHC110002           ZAW-J 矿用本质安全型无线基站        2024 年 8 月 6 日
103.   MAF140262                FHG4 矿用光纤接线盒            2024 年 8 月 6 日
104.   MFD160012                  KJ602-K2 标识卡              2024 年 8 月 6 日
105.   MFH160005            KJ602-D 矿用本安型区域定位器       2024 年 8 月 6 日
106.   MFD190020                  KJ602-K3 标识卡              2024 年 8 月 6 日
107.   MFA190186          KJ602-S1 矿用本安型标识卡搜索仪      2024 年 8 月 6 日
108.   MAA140119   KDW660/24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4 年 9 月 4 日
                   KDW660/18B(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
109.   MAA190023                                               2024 年 9 月 4 日
                                    源
110.   MFA190240           KBA12T(S)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4 年 9 月 4 日
111.   MFC190098     KTC155-F2(S)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9 月 4 日
112.   MFC190099     KTC155-F1(S)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9 月 4 日
113.   MFA190262              KBA12L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4 年 9 月 5 日
114.   MFA190263          KBA12T(G)2 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      2024 年 9 月 5 日
115.   MFF140062           KJ793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系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16.   MFD140075               KJ795 煤矿排水监控系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17.   MHC140208             KJD3.7 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18.   MFD190029              KJ602(B)煤矿人员管理系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19.   MFD190030              KJ602(A)煤矿人员管理系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20.   MAG190034             KLX3LM(B)本安型信息矿灯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21.   MAJ150230              KT162-S1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22.   MHA190106              KT162-S3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23.   MAK150010              KBA12S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5 年 1 月 14 日
124.   MHA200011            KJ915-ZD 矿用本安型车载终端       2025 年 2 月 16 日
125.   MFA200040         KT162(A)-Z 矿用本安型通信信号主机    2025 年 2 月 16 日
                   KDW127/12B(A)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
126.   MAB200378                                              2025 年 4 月 28 日
                                    源
                   KDW660/12B(B)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
127.   MAB200379                                              2025 年 4 月 28 日
                                    源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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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KDW660/12B(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
128.   MAB180371                                               2025 年 5 月 11 日
                                    源
129.   MFD200019                 KJ602-K4 标识卡               2025 年 6 月 2 日
130.   MFC150133            KTW183 矿用本安型对讲机            2025 年 6 月 7 日
131.   MFC100086         KTK113(A)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7 月 6 日
132.   MFC100084         KTK113(B)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7 月 6 日
133.   MFC150045                KJ915-K 车辆标识卡             2025 年 7 月 23 日
134.   MFC150046            KJ915 矿用机车运输管理系统         2025 年 7 月 23 日
135.   MFC150047              KJ915-F 矿用本安型分站           2025 年 7 月 23 日
136.   MAJ150130            PH12(A)矿用本安型显示屏          2025 年 7 月 23 日
137.   MFC200095               KJ915-K1 车辆标识卡             2025 年 7 月 23 日
138.   MFC200094          KJ915-F(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分站       2025 年 7 月 23 日
139.   MAG200038            KLX6LM(A)本安型信息矿灯            2025 年 10 月 8 日
140.   MFB200578           GD3 煤矿管道用多参数传感器         2025 年 10 月 26 日
141.   MFB200577   GJG100J(B)煤矿管道用高浓度激光甲烷传感器   2025 年 10 月 26 日
142.   MHC150095         KT426 煤矿图像监视广播通信系统       2025 年 11 月 30 日
143.   MFC200160         KTK113(E)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11 月 30 日
144.   MFC200162         KTK113(C)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11 月 30 日
145.   MFC200161         KTK113(D)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11 月 30 日
146.   MAJ200571               KJ602-B 位置识别标签           2025 年 12 月 14 日
147.   MFD200118                 KJ602-K5 标识卡              2025 年 12 月 14 日
148.   MFC150132      KBA127(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摄像仪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49.   MAA110004   KDW127/12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0.   MAK110003           KBA12 矿用本质安全型摄像仪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1.   MHC110004          KJJ85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网络接口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2.   MHC110003           KCT18 矿用本安型网络延伸器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3.   MHC150094           KXH12 矿用本安型通讯信号器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4.   MHC200145         KT651(5G)-K 矿用隔爆型基站控制器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5.   MHA200104            KT651(5G)-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6.   MHA200103           KT651(5G)-S1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5 年 12 月 28 日
157.   MAK110002         KBA127(B)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摄像仪      2025 年 12 月 28 日
    注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KDW127/12 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已完成续期,有效期至 2026 年 4 月 18 日。
    注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KTL12 矿用本安型中继器”已完成续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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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注 3: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KTK113 矿用广播通讯系统”已完成续期,有
效期至 2026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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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发行人拥有的防爆合格证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KDW127/12 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                      注1
 1.     SHExC16.0172                                            2021 年 3 月 23 日
                                       电源
                                                                                 注2
 2.    CCCMT16.0208            KTL12 矿用本安型中继器           2021 年 4 月 21 日
                         KXJ-127(A)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
 3.    CCCMT16.0375                                              2021 年 7 月 3 日
                                       控制箱
 4.     SHExC16.0795          KTG12(A)矿用本安型光端机           2021 年 8 月 16 日
 5.     SHExC16.0797          KJJ12 矿用本安型网络交换机         2021 年 8 月 16 日
 6.     SHExC16.0796        KBA12(A)矿用本安型云台摄像仪         2021 年 8 月 16 日
 7.    CCCMT16.0637G          KT162-F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1 年 10 月 13 日
 8.    CCCMT16.0636             KT162-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1 年 10 月 13 日
 9.    CCCMT16.0638             PH12 矿用本安型显示屏           2021 年 10 月 13 日
 10.   CCCMT18.0727             KT323-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3 年 11 月 18 日
 11.    SHExC17.0083        XEH127 矿用浇封兼本安型显示器        2022 年 1 月 15 日
 12.   CCCMT17.0102        KTW125-K 矿用隔爆型基站控制器         2022 年 3 月 28 日
 13.   CCCMT17.0104            KTW125-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2 年 3 月 31 日
 14.   CCCMT17.0105       KTW125-F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基站      2022 年 3 月 31 日
 15.    SHExC17.0670            FHJ5(A)矿用本安型键盘            2022 年 7 月 4 日
 16.    SHExC17.0671       KJD127(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       2022 年 7 月 4 日
 17.   SHEXC17.1268         KBA12W 矿用本安型无线摄像仪          2022 年 7 月 4 日
 18.    SHExC17.0778          KBA12(B)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2 年 7 月 27 日
 19.    SHExC17.0781      KDW127/32 矿用隔爆型直流稳压电源       2022 年 7 月 27 日
 20.    SHExC17.0779       KDD8/1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池箱        2022 年 7 月 27 日
                         KDW660/12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
 21.    SHExC17.0780                                             2022 年 7 月 27 日
                                        电源
 22.    SHExC17.0784          DXH3/12 矿用本安型电源箱           2022 年 7 月 27 日
 23.   CCCMT17.0388          KJ602-F1 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         2022 年 7 月 31 日
 24.   CCCMT17.0386                 KJ602-K 标识卡               2022 年 7 月 31 日
 25.   CCCMT17.0389          KJ602-F2 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         2022 年 7 月 31 日
 26.   CCCMT17.0390G           KJJ12(A)矿用本安型交换机          2022 年 7 月 31 日
 27.   CCCMT17.0387          KT162-F3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2 年 7 月 31 日
                         KXJ-127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控
 28.    SHExC13.0072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制箱
 29.   CCCMT17.0771       KJJ160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万兆交换机     2022 年 12 月 10 日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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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30.   CCCMT17.0770             TH24 矿用本安型操作台          2022 年 12 月 10 日
 31.   CCCMT18.0097          KT162-F1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3 月 15 日
 32.   CCCMT18.0096G           KT162-S2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3 年 3 月 15 日
 33.   CCCMT18.0098          KT162-F2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3 月 16 日
 34.    SHExC18.0506       KDW99-660/220B 矿用隔爆型电源箱     2023 年 5 月 17 日
                         KDW660/18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
 35.    SHExC18.0508                                           2023 年 5 月 17 日
                                        电源
                         KDY660/18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
 36.    SHExC18.0507                                           2023 年 5 月 17 日
                                        电源
 37.   CCCMT18.0308         KJ602-S 矿用本安型标识卡搜索仪     2023 年 6 月 13 日
 38.   CCCMT18.0344         KXB18(A)矿用本安型声光报警器       2023 年 6 月 26 日
 39.   CCCMT18.0339        KGT18(A)矿用机电设备开停传感器      2023 年 6 月 26 日
 40.   CCCMT18.0326        FYF5(A)矿用本安型红外遥控发送器     2023 年 6 月 28 日
 41.   CCCMT18.0343         GFT5(A)矿用风筒风量开关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 日
 42.   CCCMT18.0340         KJ823X-F(A)矿用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3 年 7 月 1 日
 43.   CCCMT18.0346            GFY15(B)矿用风速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3 日
 44.   CCCMT18.0345          GFY15(A)矿用双向风速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3 日
 45.   CCCMT18.0360           GPD0.1(A)矿用负压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9 日
 46.   CCCMT18.0368         GTH1000(A)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0 日
 47.   CCCMT18.0367            GJC4(A)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0 日
 48.   CCCMT18.0363        GWD100(A)本质安全型温度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0 日
 49.   CCCMT18.0337            GQL5(A)矿用烟雾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0 日
                         KDG0.3/660(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远程断
 50.   CCCMT18.0359                                            2023 年 7 月 10 日
                                        电器
 51.   CCCMT18.0364            GPD5(A)矿用差压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0 日
 52.   CCCMT18.0369            GYH25(A)矿用氧气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1 日
 53.   CCCMT18.0336            GUY5(A)矿用液位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1 日
 54.   CCCMT18.0365       GJ4/100(A)煤矿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1 日
 55.   CCCMT18.0370        GJJ100W 矿用无线激光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1 日
 56.   CCCMT18.0371          GJG100J 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        2023 年 7 月 11 日
 57.   CCCMT18.0362         KZC18(A)矿用本安型信号转换器       2023 年 7 月 10 日
 58.    SHExC18.0733          KBA12T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3 年 8 月 6 日
 59.    SHExC18.0732        KBA12T(B)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3 年 8 月 6 日
 60.   CCCMT18.0561          KT162-F4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9 月 13 日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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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61.   SHExC18.0962         KTK113 矿用本质安全型扩音电话      2023 年 9 月 19 日
 62.   CCCMT18.0728          KT323-F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11 月 18 日
 63.   CCCMT18.0729          KT323-F1 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       2023 年 11 月 18 日
 64.   SHExC18.1382       KTK155(A)矿用本质安全型扩音电话      2023 年 12 月 12 日
                         KDW36/1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
 65.   SHExC18.1383                                            2023 年 12 月 12 日
                                          源
 66.   SHExC18.1384         KBA12(G)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       2023 年 12 月 12 日
 67.   SHExC18.1385        KBA12(Y)矿用本安型云台摄像仪      2023 年 12 月 12 日
 68.   SHExC18.1386      KBA12(F)矿用本安型煤流深度摄像仪    2023 年 12 月 12 日
 69.   CCCMT18.0826             FM3 矿用本安型麦克风           2023 年 12 月 16 日
 70.   CCCMT18.0845            KT323-S1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4 年 1 月 9 日
 71.   CCCMT19.0064        KTA135 地面输出本安型电话耦合器     2024 年 1 月 22 日
 72.   CCCMT19.0177         GLR0.5 矿用本安型热式流量开关      2024 年 3 月 25 日
 73.   CCCMT19.0178         GTH1000(B)矿用一氧化碳传感器       2024 年 3 月 26 日
 74.   CCCMT19.0181          GCG1000 矿用粉尘浓度传感器        2024 年 3 月 26 日
 75.   CCCMT19.0180      GWSD100/100 矿用本安型温湿度传感器    2024 年 3 月 26 日
 76.   CCCMT19.0179         GRG5H 矿用红外二氧化碳传感器       2024 年 3 月 26 日
 77.   SHExC19.0337        KJ602-S2 矿用本安型标识卡搜索仪      2024 年 4 月 3 日
 78.   SHExC19.0334           KJ793-F 矿用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4 月 3 日
 79.   SHExC19.0335           KBA12(Z)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4 年 4 月 3 日
 80.   SHExC19.0336        KJ1090-Z 矿用本安型打钻监控主机      2024 年 4 月 3 日
 81.   CCCMT19.0311           KJ602-D1 矿用本安型定位器        2024 年 4 月 24 日
 82.   CCCMT19.0357        KJ602-S1 矿用本安型标识卡搜索仪      2024 年 5 月 7 日
 83.   CCCMT19.0359                KJ602-K1 标识卡              2024 年 5 月 8 日
 84.   CCCMT19.0361                KJ602-K3 标识卡              2024 年 5 月 8 日
 85.   SHExC19.0627      KTC155-F2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6 月 3 日
 86.   SHExC19.0626      KTC155-F1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4 年 6 月 3 日
 87.   SHExC19.0625      KJD127(B)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      2024 年 6 月 3 日
 88.   SHExC19.0624             TH12 矿用本安型操作台           2024 年 6 月 3 日
 89.   SHExC19.0628       KTK155(B)矿用本质安全型扩音电话       2024 年 6 月 3 日
 90.   CCCMT19.0563         ZAW-J 矿用本质安全型无线基站        2024 年 7 月 6 日
 91.   CCCMT19.0565                KJ602-K2 标识卡              2024 年 7 月 6 日
 92.   CCCMT19.0564         KJ602-D 矿用本安型区域定位器        2024 年 7 月 6 日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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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KDW660/24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
 93.   SHExC19.0889                                              2024 年 8 月 1 日
                                        电源
 94.   SHExC19.0883            KBA12L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4 年 8 月 1 日
 95.   SHExC19.0884        KBA12T(G)2 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       2024 年 8 月 1 日
 96.   SHExC19.0885           KBA12T(S)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4 年 8 月 1 日
                         KTC155-F1(S)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
 97.   SHExC19.0886                                              2024 年 8 月 1 日
                                         站
                         KTC155-F2(S)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监控分
 98.   SHExC19.0887                                              2024 年 8 月 1 日
                                         站
                         KDW660/18B(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
 99.   SHExC19.0888                                              2024 年 8 月 1 日
                                     稳压电源
100.   SHExC19.0963X              BL-iB2 物联网分站             2024 年 8 月 27 日
101.   SHExC19.0962X             BL-Track3 轨迹记录仪           2024 年 8 月 27 日
102.   CCCMT19.0753           KJD3.7 矿用本安型手持终端         2024 年 9 月 17 日
103.   CCCMT19.0805           KLX3LM(B)本安型信息矿灯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04.   SHExC19.1329            KT162-S1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05.   CCCMT19.0922            KT162-S3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6.   SHExC19.1687            KBA12S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2024 年 12 月 29 日
107.   CCCMT19.1045          KJ915-ZD 矿用本安型车载终端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8.   CCCMT19.1046       KT162(A)-Z 矿用本安型通信信号主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9.   SHExC20.0206U     BLDY-II-X 矿用输出双路本质安全型电源   2025 年 3 月 19 日
                         KDW127/12B(A)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
110.   SHExC20.0335                                              2025 年 4 月 9 日
                                     稳压电源
                         KDW660/12B(B)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
111.   SHEx.C20.0336                                             2025 年 4 月 9 日
                                     稳压电源
                         KDW660/12B(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
112.   SHExC20.0304                                             2025 年 4 月 13 日
                                     稳压电源
113.   CCCMT20.0319             KJ915-F 矿用本安型分站          2025 年 5 月 14 日
114.   CCCMT20.0317           PH12(A)矿用本安型显示屏         2025 年 5 月 14 日
115.   CCCMT20.0318               KJ915-K 车辆标识卡            2025 年 5 月 14 日
116.   CCCMT20.0333           KTW183 矿用本安型对讲机           2025 年 5 月 14 日
117.   CCCMT20.0320              KJ915-K1 车辆标识卡            2025 年 5 月 14 日
118.   CCCMT20.0354                KJ602-K4 标识卡              2025 年 5 月 28 日
119.   CCCMT20.0321         KJ915-F(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分站      2025 年 6 月 22 日
120.   CCCMT20.0471      KTK113(A)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6 月 23 日
121.   CCCMT20.0472      KTK113(B)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6 月 23 日


                                        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证书编号                  产品型号及名称                  有效期限至
122.   CCCMT20.0691          GD3 煤矿管道用多参数传感器         2025 年 8 月 26 日
                         GJG100J(B)煤矿管道用高浓度激光甲烷传
123.   CCCMT20.0692                                             2025 年 8 月 26 日
                                         感器
124.   CCCMT20.0797           KLX6LM(A)本安型信息矿灯           2025 年 9 月 28 日
125.   SHExC20.1457        KTK113(C)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26.   SHExC20.1458        KTK113(D)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27.   SHExC20.1459        KTK113(E)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28.   SHExC20.1599      KBA127(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摄像仪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29.   SHExC20.1803      KBA127(B)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摄像仪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30.   CCCMT20.0980       KT651(5G)-F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基站      2025 年 12 月 6 日
131.   CCCMT20.0993          KT651(5G)-S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5 年 12 月 8 日
132.   CCCMT20.0994          KT651(5G)-S1 矿用本安型手机        2025 年 12 月 8 日
133.   CCCMT20.1043       KT651(5G)-K 矿用隔爆型基站控制器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34.   SHExC20.1805          KBA12 矿用本质安全型摄像仪         2025 年 12 月 21 日
135.   SHExC20.1804          KCT18 矿用本安型网络延伸器         2025 年 12 月 21 日
136.   SHExC20.1806         KJJ85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网络接口      2025 年 12 月 21 日
                         KDW127/12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
137.   SHExC20.1807                                             2025 年 12 月 21 日
                                        电源
138.   SHExC20.1802          KXH12 矿用本安型通讯信号器         2025 年 12 月 21 日
139.   CCCMT21.0022         KJ823X-F(B)矿用本安型监控分站       2026 年 1 月 11 日
140.   CCCMT21.0023        GFK20(B)矿用风门开闭状态传感器       2026 年 1 月 13 日
    注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KDW127/12 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已完成续期,有效期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
    注 2: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KTL12 矿用本安型中继器”已完成续期,有效
期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截至目前相关证书正在制作中。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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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

 序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号
                                                                                              2012.06.27 至
 1.      发行人      发明   ZL 201210214572.0   一种基于 VDSL2 的长线网络交换机                               原始取得     质押
                                                                                               2032.06.26
                                                基于 VDSL2 技术的长线 WiFi 基站及多级级联技   2012.07.17 至
 2.      发行人      发明   ZL 201210245969.6                                                                 原始取得     质押
                                                术                                             2032.07.16
                                                                                              2013.11.07 至
 3.      发行人      发明   ZL 201310549554.2   VDSL2 长线传输模块及基于 VDSL2 的网络装置                     原始取得     质押
                                                                                               2033.11.06
                                                                                              2014.08.06 至
 4.      发行人      发明   ZL 201410385153.2   一种罐笼监控装置                                              原始取得     质押
                                                                                               2034.08.05
      南京大学、发                              一种消除气体传感过程中激光器波长漂移导致误    2014.12.29 至
 5.                  发明   ZL 201410836896.7                                                                 原始取得      无
          行人                                  差的方法                                       2034.12.28
      南京大学、发                                                                            2014.12.30 至
 6.                  发明   ZL 201410844229.3   一种中红外激光气体传感检测装置及方法                          原始取得      无
          行人                                                                                 2034.12.29
                                                                                              2018.12.26 至
 7.      发行人      发明   ZL 201811596621.5   一种本安型摄像仪雨刮器控制装置及控制方法                      原始取得      无
                                                                                               2038.12.25
                                                                                              2018.12.26 至
 8.      发行人      发明   ZL 201811596822.5   一种井下绞车位置视频跟踪系统及跟踪方法                        原始取得      无
                                                                                               2038.12.25
                                                                                              2018.12.26 至
 9.      发行人      发明   ZL 201811596927.0   一种矿用基站定位系统和定位方法                                原始取得      无
                                                                                               2038.12.25
                                                                                              2020.08.19 至
10.      发行人      发明   ZL 202010834297.7   一种基于蓝牙和 LORA 的工作面标识装置                          原始取得      无
                                                                                               2040.08.18




                                                              1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号
                                                                                        注1
                                                                                                    2011.04.22 至
1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120120314.7   一种基于 WI-FI 的矿用本安无线摄像机                               原始取得      无
                                                                                                     2021.04.21
                                                                                        注2         2011.04.22 至
1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120120497.2   一种基于低照度采光设备的红外灯装置                                原始取得      无
                                                                                                     2021.04.21
                                                                                              注3   2011.04.29 至
1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120133930.6   一种基于无线发射装置的矿井气体检测装置                            原始取得      无
                                                                                                     2021.04.28
                                                                                                    2011.07.25 至
1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120262612.X   一种基于 WI-FI 的顶板综采压力检测仪                               原始取得      无
                                                                                                     2021.07.24
                                                                                                    2011.07.25 至
1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120262581.8   一种基于 WI-FI 的锚杆锚索应力传感器检测仪                         原始取得      无
                                                                                                     2021.07.24
                                                  一种基于 WI-FI 技术的煤矿斜巷运输无线监控系       2012.03.09 至
1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86878.8                                                                     原始取得      无
                                                  统                                                 2022.03.08
                                                                                                    2012.03.09 至
1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86884.3   一种矿用多功能通信系统                                            原始取得      无
                                                                                                     2022.03.08
                                                                                                    2012.03.09 至
1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86880.5   一种矿用 PHS/WIFI 双模手机                                        原始取得      无
                                                                                                     2022.03.08
                                                                                                    2012.03.09 至
1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86877.3   一种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                                        原始取得      无
                                                                                                     2022.03.08
                                                                                                    2012.03.09 至
2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086885.8   一种矿用直流稳压电源                                              原始取得      无
                                                                                                     2022.03.08
                                                                                                    2012.06.27 至
2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303749.X   一种基于 VDSL2 的长线网络交换机                                   原始取得      无
                                                                                                     2022.06.26
                                                                                                    2012.07.17 至
2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344220.2   基于 VDSL2 技术的长线 WiFi 基站                                   原始取得      无
                                                                                                     2022.07.16



                                                                 1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号
                                                                                                2012.08.23 至
2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420524.2   一种基于超宽输入电压技术的矿用直流稳压电源                    原始取得      无
                                                                                                 2022.08.22
                                                                                                2012.08.30 至
24.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220436574.X   一种基于本安技术的矿用工业金属键盘                            原始取得      无
                                                                                                 2022.08.29
                                                                                                2013.09.29 至
25.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320606454.4   一种基于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原始取得      无
                                                                                                 2023.09.28
                                                  一种基于 VDSL2 技术的矿用本安长线高清网络摄   2013.09.29 至
26.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320606632.3                                                                 原始取得      无
                                                  像仪                                           2023.09.28
                                                                                                2013.11.07 至
27.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320703107.3   VDSL2 长线传输模块及基于 VDSL2 的网络装置                     原始取得      无
                                                                                                 2023.11.06
                                                                                                2014.08.06 至
2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420443076.7   一种 IAD 装置                                                 原始取得      无
                                                                                                 2024.08.05
                                                                                                2014.08.06 至
2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420443004.2   一种无极绳绞车综合监控系统                                    原始取得      无
                                                                                                 2024.08.05
                                                                                                2014.08.06 至
3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420442442.7   一种精确定位装置                                              原始取得      无
                                                                                                 2024.08.05
                                                                                                2014.08.06 至
3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420444079.2   一种煤矿区域通信打点系统                                      原始取得      无
                                                                                                 2024.08.05
                                                                                                2014.09.12 至
32.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420526351.1   一种基于催化元件的故障检测与保护电路                          原始取得      无
                                                                                                 2024.09.11
                                                                                                2014.09.12 至
33.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420524625.3   一种本安电源保护延时电路                                      原始取得      无
                                                                                                 2024.09.11




                                                                  10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号
      发行人、西安
                                                                                           2018.01.23 至
34.   科技大学、陕   实用新型   ZL 201820111190.8   一种新型低功耗精确定位标识卡                           原始取得      无
                                                                                            2028.01.22
      煤神木柠条塔
      发行人、西安
                                                                                           2018.01.23 至
35.   科技大学、陕   实用新型   ZL 201820111646.0   一种低功耗以太网及总线数据融合分站                     原始取得      无
                                                                                            2028.01.22
      煤神木柠条塔
      发行人、西安
                                                                                           2018.01.23 至
36.   科技大学、陕   实用新型   ZL 201820110585.6   一种多协议融合的监控定位通信融合分站                   原始取得      无
                                                                                            2028.01.22
      煤神木柠条塔
      发行人、西安
                                                                                           2018.01.23 至
37.   科技大学、陕   实用新型   ZL 201820112493.1   一种矿用本质安全型车载无线通信终端                     原始取得      无
                                                                                            2028.01.22
      煤神木柠条塔
                                                                                           2018.12.26 至
38.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822193354.9   一种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                               原始取得      无
                                                                                            2028.12.25
                                                                                           2018.12.26 至
39.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822207247.7   一种远距离供电的低功耗甲烷传感器                       原始取得      无
                                                                                            2028.12.25
                                                                                           2019.08.27 至
40.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921404157.5   一种远距离双向对讲装置                                 原始取得      无
                                                                                            2029.08.26
                                                                                           2019.10.29 至
41.      发行人      实用新型   ZL 201921835665.9   一种低功耗激光粉尘传感器                               原始取得      无
                                                                                            2029.10.28
                                                                                           2018.12.26 至
42.      发行人      外观设计   ZL 201830756509.8   矿用本安型除尘摄像仪                                   原始取得     质押
                                                                                            2028.12.25
                                                                                           2018.12.26 至
43.      发行人      外观设计   ZL 201830756510.0   矿用本安型传感器通用外壳                               原始取得      无
                                                                                            2028.12.25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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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名称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号
                                                                               2019.08.27 至
44.        发行人      外观设计   ZL 201930468702.6    监控主机                                原始取得      无
                                                                                2029.08.26
      注 1:该专利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因专利权期满终止。
      注 2:该专利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因专利权期满终止。
      注 3:该专利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因专利权期满终止。




                                                                  10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四: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北路科技 FDY4 煤矿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系统软件
 1.                                                   软著登字第 0263140 号   2010SR074867    发行人    2010.02.20   原始取得      无
                           V3.0
 2.        北路自动化斜巷人车监控系统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0263137 号   2010SR074864    发行人    2010.04.26   原始取得      无
 3.    北路科技 KT125 井下移动通信系统网管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274020 号   2011SR010346    发行人    2008.03.01   受让取得      无
 4.    北路科技 KJ222 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软件 V5.0   软著登字第 0274019 号   2011SR010345    发行人    2008.06.16   受让取得      无
 5.           北路水泵在线监控系统软件 V2.5           软著登字第 0335224 号   2011SR071550    发行人    2010.07.08   原始取得      无
 6.          北路综合自动化集控系统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0335140 号   2011SR071466    发行人    2010.07.17   原始取得      无
 7.         北路煤矿煤场称重管理系统软件 V3.2         软著登字第 0335033 号   2011SR071359    发行人    2010.05.12   原始取得      无
 8.          北路通风机在线监控系统软件 V3.2          软著登字第 0334978 号   2011SR071304    发行人    2010.08.28   原始取得      无
 9.       北路煤矿安全监控联网平台系统软件 V3.1       软著登字第 0334979 号   2011SR071305    发行人    2010.12.28   原始取得      无
10.           北路压裂在线监控系统软件 V3.2           软著登字第 0325806 号   2011SR062132    发行人    2010.09.16   原始取得      无
11.     北路 KTK113 煤矿安全数字广播系统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0325967 号   2011SR062293    发行人    2011.02.18   原始取得      无
12.             北路识别分站通信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53165 号   2012SR085129    发行人    2012.03.15   原始取得      无
13.            北路音视频监控系统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53171 号   2012SR085135    发行人    2011.03.31   原始取得      无
14.            北路摄像仪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52454 号   2012SR084418    发行人    2011.03.20   原始取得      无
15.            北路显示屏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53745 号   2012SR085709    发行人    2011.06.15   原始取得      无
16.             北路网络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54367 号   2012SR086331    发行人    2011.07.20   原始取得      无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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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17.             北路电源通信控制软件 V1.1        软著登字第 0453658 号   2012SR085622    发行人    2011.06.10   原始取得      无
18.             北路基站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62984 号   2012SR094948    发行人    2012.03.30   原始取得      无
19.           北路广播分站通信控制软件 V2.51     软著登字第 0469545 号   2012SR101509    发行人    2011.04.14   原始取得      无
20.           北路矿用通信系统网管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54374 号   2012SR086338    发行人    2011.11.30   原始取得      无
21.           北路矿用人员管理系统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453113 号   2012SR085077    发行人    2011.06.03   原始取得      无
22.         北路 VDSL2 网络设备驱动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526513 号   2013SR020751    发行人    2012.10.10   原始取得      无
23.           北路视频调度指挥系统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631103 号   2013SR125341    发行人    2013.06.20   原始取得      无
24.               北路调度通讯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630783 号   2013SR125021    发行人    2013.07.15   原始取得      无
25.             北路流媒体服务器软件 V2.1        软著登字第 0651764 号   2013SR146002    发行人    2013.06.12   原始取得      无
26.            北路传感器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50463 号   2014SR081219    发行人    2013.10.31   原始取得      无
27.           北路矿用安全监控系统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8740 号   2014SR079496    发行人    2014.01.31   原始取得      无
28.          北路矿用胶带机监控系统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50353 号   2014SR081109    发行人    2014.01.31   原始取得      无
29.           北路扩音电话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50358 号   2014SR081114    发行人    2014.02.28   原始取得      无
30.            北路移动信息平台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1075784 号   2015SR188698    发行人    2015.08.03   原始取得      无
31.            北路综合告警平台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1075796 号   2015SR188710    发行人    2015.07.29   原始取得      无
32.        北路矿用机车运输管理系统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1075838 号   2015SR188752    发行人    2015.08.04   原始取得      无
33.           北路服务器双机热备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1096993 号   2015SR209907    发行人    2015.08.28   原始取得      无
34.          北路图像智能分析管理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1096966 号   2015SR209880    发行人    2015.08.24   原始取得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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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35.            北路钻场综合管理软件 V2.0.0           软著登字第 1096558 号   2015SR209472     发行人    2015.08.18   原始取得      无
36.          北路电源网络设备管理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2260030 号   2017SR674746     发行人    2017.01.10   原始取得      无
37.             北路唯一性识别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2257815 号   2017SR672531     发行人    2017.03.02   原始取得      无
38.          北路自动化录音服务器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3151426 号   2018SR822330     发行人    2017.03.15   原始取得      无
         北路自动化矿用安全监测监控融合平台软件
39.                                                  软著登字第 3150010 号   2018SR820915     发行人    2017.08.24   原始取得      无
                         V1.0.0
40.        北路自动化 4G 融合调度网管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3147199 号   2018SR818104     发行人    2016.01.26   原始取得      无
41.          北路自动化 4G 融合调度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3142798 号   2018SR823703     发行人    2018.05.23   原始取得      无
42.        北路自动化综合信息化平台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4304386 号   2019SR0883629    发行人    2018.07.16   原始取得      无
43.        北路自动化 IP 网络设备管理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4302672 号   2019SR0881915    发行人    2018.07.16   原始取得      无
       北路智控基于三维 GIS 的人员精确定位管理系统
44.                                                  软著登字第 6537120 号   2020SR1736148    发行人    2020.08.21   原始取得      无
                       软件 V2.0.0
45.        北路自动化矿山云数据中心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5613931 号   2020SR0735235    发行人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无
46.        北路自动化智能矿物联平台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5630745 号   2020SR0752049    发行人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无
        北路智控基于视觉分析的探放水管理系统软件
47.                                                  软著登字第 6537097 号   2020SR1736125    发行人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无
                          V2.0.0
         北路智控矿山车辆智能化运输管理系统软件
48.                                                  软著登字第 6537098 号   2020SR1736126    发行人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无
                         V2.0.0
49.     北路智控矿山智能化调度指挥平台软件 V2.0.0    软著登字第 6537099 号   2020SR1736127    发行人     未发表      原始取得      无
50.         北路软件移动信息平台 APP 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187672 号   2018SR858577    北路软件   2015.08.11   原始取得      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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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51.             北路软件电源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200178 号   2017SR614894    北路软件   2017.09.30   原始取得      无
52.           北路软件电源保护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201334 号   2017SR616050    北路软件   2017.09.30   原始取得      无
53.           北路软件语音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237756 号   2017SR652472    北路软件   2017.10.13   原始取得      无
54.          北路软件摄像仪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237747 号   2017SR652463    北路软件   2017.10.18   原始取得      无
55.           北路软件智能电源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200197 号   2017SR614913    北路软件   2017.10.24   原始取得      无
56.           北路软件网络设备驱动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237720 号   2017SR652436    北路软件   2017.10.28   原始取得      无
57.    北路软件基带处理单元-BBU 运行控制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3754441 号   2019SR0333684   北路软件   2017.10.30   原始取得      无
58.     北路软件核心语音交换机运行控制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3524902 号   2019SR0104145   北路软件   2017.11.13   原始取得      无
59.         北路软件 VDSL2 网络驱动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669137 号   2018SR340042    北路软件   2017.11.17   原始取得      无
60.         北路软件广播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669599 号   2018SR340504    北路软件   2017.12.18   原始取得      无
61.           北路软件协议转换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669131 号   2018SR340036    北路软件   2017.12.22   原始取得      无
62.         北路软件传输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187207 号   2018SR858112    北路软件   2018.01.05   原始取得      无
63.    北路软件基带处理单元-BBU 运行控制软件 V2.0.0   软著登字第 4307616 号   2019SR0886859   北路软件   2018.01.08   原始取得      无
64.     北路软件核心语音交换机运行控制软件 V2.0.0     软著登字第 4307374 号   2019SR0886617   北路软件   2018.01.15   原始取得      无
65.           北路软件无线网络驱动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669604 号   2018SR340509    北路软件   2018.01.22   原始取得      无
66.           北路软件无线网络驱动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572 号   2019SR0886815   北路软件   2018.01.22   原始取得      无
67.         北路软件读卡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152008 号   2018SR822913    北路软件   2018.01.23   原始取得      无
68.           北路软件基站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670241 号   2018SR341146    北路软件   2018.01.29   原始取得      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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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69.           北路软件分站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185305 号   2018SR856210    北路软件   2018.02.01   原始取得      无
70.         北路软件扩音电话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151374 号   2018SR822279    北路软件   2018.03.06   原始取得      无
71.           北路软件定位模块管理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210059 号   2018SR880964    北路软件   2018.03.10   原始取得      无
72.           北路软件无线网络驱动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922 号   2019SR0891165   北路软件   2018.03.10   原始取得      无
73.     北路软件核心语音交换机运行控制软件 V3.0.0     软著登字第 4311874 号   2019SR0891117   北路软件   2018.03.12   原始取得      无
        北路软件 4G 综合业务平台 EPC 运行控制软件                                                                                        注
74.                                                   软著登字第 3524897 号   2019SR0104140   北路软件   2018.03.20   原始取得    质押
                          V1.0.0
75.    北路软件基带处理单元-BBU 运行控制软件 V3.0.0   软著登字第 4311840 号   2019SR0891083   北路软件   2018.03.27   原始取得      无
76.         北路软件读卡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1.5         软著登字第 4311905 号   2019SR0891148   北路软件   2018.04.18   原始取得      无
77.           北路软件语音通信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3708563 号   2019SR0287806   北路软件   2018.04.24   原始取得      无
78.           北路软件数据转换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151368 号   2018SR822273    北路软件   2018.05.06   原始取得      无
79.           北路软件网络设备驱动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293004 号   2019SR0872247   北路软件   2018.05.14   原始取得      无
80.           北路软件基站运行控制软件 V1.2           软著登字第 4307360 号   2019SR0886603   北路软件   2018.05.29   原始取得      无
81.         北路软件广播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605 号   2019SR0886848   北路软件   2018.06.04   原始取得      无
82.           北路软件协议转换控制软件 V1.2           软著登字第 4308299 号   2019SR0887542   北路软件   2018.06.07   原始取得      无
83.         北路软件监控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706637 号   2019SR0285880   北路软件   2018.06.08   原始取得      无
        北路软件 4G 综合业务平台 EPC 运行控制软件
84.                                                   软著登字第 4317911 号   2019SR0897154   北路软件   2018.06.20   原始取得      无
                          V2.0.0
85.    北路软件射频拉远单元-RRU 运行控制软件 V1.0.0   软著登字第 3524888 号   2019SR0104131   北路软件   2018.08.01   原始取得      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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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86.         北路软件扩音电话运行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959 号   2019SR0887202   北路软件   2018.09.03   原始取得      无
        北路软件 4G 综合业务平台 EPC 运行控制软件
87.                                                   软著登字第 4311825 号   2019SR0891068   北路软件   2018.09.20   原始取得      无
                          V3.0.0
88.           北路软件基站运行控制软件 V1.5           软著登字第 4311930 号   2019SR0891173   北路软件   2018.10.11   原始取得      无
89.         北路软件 VDSL2 网络驱动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405 号   2019SR0886648   北路软件   2018.10.13   原始取得      无
90.             北路软件电源控制软件 V1.2             软著登字第 4298773 号   2019SR0878016   北路软件   2018.10.21   原始取得      无
91.    北路软件射频拉远单元-RRU 运行控制软件 V2.0.0   软著登字第 4307381 号   2019SR0886624   北路软件   2018.10.23   原始取得      无
92.           北路软件语音通信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27312 号   2019SR0906555   北路软件   2018.10.29   原始取得      无
93.           北路软件电源保护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3708575 号   2019SR0287818   北路软件   2018.10.30   原始取得      无
94.           北路软件智能电源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3707819 号   2019SR0287062   北路软件   2018.10.30   原始取得      无
95.           北路软件网络设备驱动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22037 号   2019SR0901280   北路软件   2018.11.05   原始取得      无
96.           北路软件协议转换控制软件 V1.5           软著登字第 4311861 号   2019SR0891104   北路软件   2018.11.13   原始取得      无
97.          北路软件传感器通信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3590388 号   2019SR0169631   北路软件   2018.11.16   原始取得      无
98.           北路软件定位模块管理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366 号   2019SR0886609   北路软件   2018.12.10   原始取得      无
99.         北路软件监控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8314 号   2019SR0887557   北路软件   2018.12.11   原始取得      无
100.          北路软件智能电源控制软件 V2.2           软著登字第 4310638 号   2019SR0889881   北路软件   2018.12.15   原始取得      无
101.          北路软件电源保护控制软件 V2.2           软著登字第 4307387 号   2019SR0886630   北路软件   2018.12.17   原始取得      无
102.          北路软件分站通信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8309 号   2019SR0887552   北路软件   2018.12.18   原始取得      无
103.   北路软件射频拉远单元-RRU 运行控制软件 V3.0.0   软著登字第 4311881 号   2019SR0891124   北路软件   2018.12.18   原始取得      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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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104.        北路软件广播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946 号   2019SR0891189   北路软件   2018.12.21   原始取得      无
105.        北路软件读卡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1.2     软著登字第 4307397 号   2019SR0886640   北路软件   2018.12.24   原始取得      无
106.         北路软件摄像仪运行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3708579 号   2019SR0287822   北路软件   2018.12.28   原始取得      无
107.            北路软件电源控制软件 V1.5         软著登字第 4321926 号   2019SR0901169   北路软件   2019.01.12   原始取得      无
108.        北路软件 VDSL2 网络驱动软件 V2.5      软著登字第 4311911 号   2019SR0891154   北路软件   2019.01.23   原始取得      无
109.          北路软件分站通信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938 号   2019SR0891181   北路软件   2019.02.01   原始取得      无
110.          北路软件数据转换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968 号   2019SR0887211   北路软件   2019.03.06   原始取得      无
111.       北路软件移动信息平台 APP 软件 V2.0.0   软著登字第 4321081 号   2019SR0900324   北路软件   2019.03.15   原始取得      无
112.        北路软件扩音电话运行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832 号   2019SR0891075   北路软件   2019.03.18   原始取得      无
113.         北路软件传感器通信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976 号   2019SR0887219   北路软件   2019.03.21   原始取得      无
114.        北路软件监控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898 号   2019SR0891141   北路软件   2019.03.22   原始取得      无
115.          北路软件定位模块管理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950 号   2019SR0891193   北路软件   2019.04.03   原始取得      无
116.        北路软件传输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4307987 号   2019SR0887230   北路软件   2019.04.10   原始取得      无
117.          北路软件数据转换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868 号   2019SR0891111   北路软件   2019.04.16   原始取得      无
118.         北路软件传感器通信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11851 号   2019SR0891094   北路软件   2019.04.22   原始取得      无
119.        北路软件传输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4322027 号   2019SR0901270   北路软件   2019.05.08   原始取得      无
120.       北路软件移动信息平台 APP 软件 V3.0.0   软著登字第 4311892 号   2019SR0891135   北路软件   2019.05.15   原始取得      无
121.         北路软件摄像仪运行控制软件 V2.2      软著登字第 4307392 号   2019SR0886635   北路软件   2019.05.16   原始取得      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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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发表
序号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日期
 122.      北路软件可编程控制箱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6526388 号   2020SR1725416   北路软件   2019.11.29   原始取得      无
 123.         北路软件摄像仪运行控制软件 V3.0          软著登字第 6527537 号   2020SR1726565   北路软件   2020.04.16   原始取得      无
 124.          北路软件基站运行控制软件 V2.0           软著登字第 6527543 号   2020SR1726571   北路软件   2020.05.10   原始取得      无
 125.        北路软件传输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3.5         软著登字第 6523683 号   2020SR1722711   北路软件   2020.06.08   原始取得      无
 126.         北路软件传感器通信控制软件 V3.5          软著登字第 6523687 号   2020SR1722715   北路软件   2020.06.12   原始取得      无
 127.        北路软件广播分站运行控制软件 V3.5         软著登字第 6515507 号   2020SR1714535   北路软件   2020.08.27   原始取得      无
 128.        北路软件扩音电话运行控制软件 V3.5         软著登字第 6527544 号   2020SR1726572   北路软件   2020.08.27   原始取得      无
 129.       北路软件阀门控制箱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6526386 号   2020SR1725414   北路软件   2020.09.11   原始取得      无
 130.          北路软件定位模块管理软件 V3.5           软著登字第 6523686 号   2020SR1722714   北路软件   2020.09.17   原始取得      无
 131.        北路软件信息矿灯运行控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6526387 号   2020SR1725415   北路软件   2020.09.17   原始取得      无
 132.          北路软件智能电源控制软件 V3.2           软著登字第 6526408 号   2020SR1725436   北路软件   2020.09.21   原始取得      无
 133.   北路软件基带处理单元-BBU 运行控制软件 V3.5.0   软著登字第 6523682 号   2020SR1722710   北路软件   2020.10.12   原始取得      无
 134.          北路软件语音通信控制软件 V4.0           软著登字第 6533522 号   2020SR1732550   北路软件   2020.10.15   原始取得      无
注:2021 年 3 月 23 日,出质人北路智控和质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就该项质权办理了注销登记。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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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关于《创业板注册制审核关注要点》中有关法律事项的说明

一、公司的设立情况

       (一)设立程序

       1、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根据中天运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 90594 号),截至股
改基准日 2020 年 2 月 29 日,北路有限的未分配利润为 3,804,680.09 元,不存在
累计未弥补亏损。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
损。

       2、发行人是否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或者历史上存
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

    根据公司提供的发行人及其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工商档案,发行人前身北
路有限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是由北路有限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公司,不存在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情形,发行
人历史上也不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情形。

       3、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整体变更程序是否曾经存在瑕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整体变更程序合法合规,具体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四、发行人的设立”。

    2020 年 10 月,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下发《个人所
得税分期缴纳备案表(留存收益转资本公积)》,同意发行人股东在整体变更过
程中依法应缴纳的所得税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缴纳。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整体变更程序不存在瑕疵。

       (二)设立出资

       1、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档案、验资报告及其所附出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前身北路有限于 2007 年 8 月 13 日成立时,由股东段文斌、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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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丁恩杰、陈珉、北路科技以货币方式出资 1,000 万元,不涉及以非货币资产
出资的情形。

    2、设立时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以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财产出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档案、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于 2007 年成立时,其股东为自然人段文斌、于胜利、丁恩杰、陈珉及法人北路
科技,北路科技自设立至注销期间一直为自然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故发行人
设立时不存在股东以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财产出资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历次股权变动

    1、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外商投资管理事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以来涉及国有资
产管理事项,不涉及集体资产、外商投资管理事项。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2020 年 9 月 23 日,北路智控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新投资者郑煤机以人民币 11,200 万元的价格认购公司 526.0870 万元新
增注册资本,认购款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差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 年 9 月 23 日,北路智控与郑煤机及公司原股东就上述增资事宜签订了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协议》。

    (1)国有资产投资事项

    经核查,郑煤机投资北路智控时,其控股股东为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备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故郑煤机对北路智控的投资
属于国有资产投资事项。

    根据河南省国资委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授权河南
机械装备投资集团董事会行使部分出资人职责的通知》(豫国资文[2016]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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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资委同意授权河南装备集团“决定集团公司和所出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等相关事项,由河南装备集团董事会对授权事项进行审议决策。

    2017 年 4 月 24 日,河南装备集团下发《关于授权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行使部分股东职责的意见》(河南机械字[2017]25 号),决定将部
分股东职责授予郑煤机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和所出资企业的投资项
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以上额度的股权投资项目除外)”。

    2020 年 8 月 28 日,郑煤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 1.12 亿元认购北路智控新增股份,
投资后占北路智控总股本的 8%。

    经本所律师核查,郑煤机投资北路智控的投资款未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属于郑煤机董事会有权审批权限范围。

    (2)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2020 年 8 月 26 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郑州煤矿机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0]第 178 号),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经收益法评估,确定北路智控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29,000
万元。

    2020 年 8 月 27 日,河南装备集团对前述评估结果办理了备案。

    (3)国有资产标识管理

    2021 年 1 月 8 日,河南装备集团与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泓羿投资”)签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河南装备集团向泓羿投资转让持有的郑煤机 277,195,419 股股
份,占郑煤机总股本的 16%。

    2021 年 1 月 18 日,河南省国资委下发《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机械装备投
资集团转让郑煤机股份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21〕1 号),河南省国资委已
批复原则同意河南装备集团向经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的受让方泓羿投资转让所持
有郑煤机总股本 16%的 A 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
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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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手续。

    2021 年 2 月 25 日,河南装备集团向泓羿投资协议转让郑煤机 16%的股份已
经完成过户登记。

    根据郑煤机的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河南装备集团
持有郑煤机 243,892,381 股股份,占郑煤机总股本的 14.08%;泓羿投资持有郑煤
机 277,195,419 股股份,占郑煤机总股本的 16%,同时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资产”)持有郑煤机 69,209,157 股股份,占郑煤机
总股本的 3.99%,泓羿投资与河南资产合计持有郑煤机 19.99%股份。根据泓羿
投资与河南资产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及泓羿投资的治理结构,本次交易
后泓羿投资和河南资产将成为郑煤机的控股股东,郑煤机无实际控制人。

    本所律师认为,前述交易完成后,郑煤机不再属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
管理办法》规定的国有股东,无需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进行
国有资产标识管理。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以来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依法履行了
相关程序,并取得了相关批准或备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设立以来是否存在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全套工商档案、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工会持
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以来不存在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的情形。

    3、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已解除或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20 年 9
月 23 日,郑煤机与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签署了含有对赌回购等特殊权利条款的《南
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2021
年 4 月 20 日,郑煤机与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签署《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公司向交易所或证监会正式提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之日的前一日自动终止《股东协
议》项下所约定的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创始股东股份转让限制、优先认购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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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反稀释安排、回购权、信息权、最优惠待遇条款以及其他任何与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不符的优先权利。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申报时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赌协议,符合《创
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13 条规定的条件,不会对本次发行上
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是否曾经存在瑕疵或者纠纷

    经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价
款支付凭证、纳税凭证、验资报告、相关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及取得发行人所
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对已退出股东和现有股东进行
访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
询,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不存在瑕疵或者纠纷。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业务重组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及出具的确认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
业务重组。



四、公司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一)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1、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境外、新三板上市/挂牌情况。

    2、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私有化退市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私有化退市的情形。

    3、发行人为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或 H 股公司的,是否存在因二级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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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属于新三板挂牌、摘牌公司或 H 股公司,不存
在因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新增股东的情形。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一)境外控制架构

    1、发行人控股股东是否位于境外且持股层次复杂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北路智控的控股股东为于胜利、
金勇、王云兰,均为中国籍自然人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存在控股股东位于境
外且持股层次复杂的情形。

    2、发行人是否存在红筹架构拆除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工商登记档案,发行人不存在红筹架构拆除情况。发
行人的股本及演变情况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六、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发行人是否存在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及子公司的工商档案,报告期内发行人共有 1 家全资
子公司、2 家参股子公司,不存在报告期转让、注销子公司的情形。



七、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一)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和认定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股权较为分散,单一股东控制比例达到 30%,但不将该股东认定为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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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认定存在实际控制人,但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与实际控制人持
股比例接近的;

       (3)第一大股东持股接近 30%,其他股东比例不高且较为分散,公司认定
无实际控制人的;

       (4)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的,排除第一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

       (5)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
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但
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王云兰                 15,915,100           24.20
   2               段若凡                 12,246,800           18.62
   3               于胜利                 11,860,800           18.04
   4                金勇                  11,653,000           17.72
   5               郑煤机                 5,260,870            8.00
   6              路泰管理                3,275,200            4.98
   7               张永新                 1,367,500            2.08
   8              路兴管理                1,325,700            2.02
   9              路秀管理                1,212,200            1.84
  10              路祺管理                 846,900             1.29
  11               蒋宇新                  796,800             1.21
             合   计                      65,760,870          100.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不存在上述情形,理由如下:

       1)王云兰控制公司 24.20%表决权;于胜利直接控制公司 18.04%表决权,
同时其为路泰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通过路泰管理间接控制发行人
4.98%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23.02%表决权;段若凡控制公司 18.62%表决权;
金勇控制公司 17.72%表决权。因此,发行人股权虽较为分散,但不存在单一股
东控制比例达到 30%的情形。

       2)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述,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三人合计持有发行人 59.96%股份,不存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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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接近的情形。

    3)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王云兰,其持股比例为 24.20%,是发行人共同实际
控制人之一,因此发行人不存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接近 30%但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
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但排除第一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
的情形。

    4)截至目前,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持有公司股份达
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
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情形。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相关法律事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或
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是否发生被质押、
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文件、股东名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网站,截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行人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二)诉讼或仲裁事项

       1、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事项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可能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
诉讼或仲裁事项。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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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不利变化

    1、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是否发生变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最近 2 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动,具体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
化”之“(二)发行人最近二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根据《创业板审核问答》第 8 条的规定,“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认定,应当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两
方面因素分析:一是最近 2 年内的变动人数及比例,在计算人数比例时,以上述
人员合计总数作为基数;二是上述人员离职或无法正常参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
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最近 2 年内发行人上述人员变动人
数比例较大或上述人员中的核心人员发生变化,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应视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变动后新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来
自原股东委派或发行人内部培养产生的,原则上不构成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2019 年 8 月,原股东、董事段文斌因自身身体状况欠佳,对家庭财产重新
做了安排,将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其儿子段若凡,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
司董事会重新选举段若凡为公司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段文斌自 2016 年 6 月
起因身体原因便不再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与经营,仅参与一般性工作。

    2020 年 7 月,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并
由第一届董事会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选举和聘任中,除原北路有限副
总经理金勇未担任原职外,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担任原职务。

    2020 年 11 月,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补选金勇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并新聘
任张永新为公司副总经理。新增副总经理张永新为发行人内部培养产生,对发行
人本身的经营管理和主营业务较为熟悉。

    2020 年 12 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营,提供管理决策水平,并满足上
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增选张永新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同时增选 3
名独立董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2 年未发生重大不利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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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对公司的正常运营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特殊类型股东

       1、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私募基金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共有 11 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6 名、非自然人股东 5 名,非自然人股东
中 4 名合伙企业股东均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1 名法人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不存在私募基金股东。

       2、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属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
成的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

       (二)200 人问题

       1、发行人是否披露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经穿透计算,发行人的股东人
数具体情况如下:

                                                                  穿透后人数(剔除重
序号        股东名称        是否穿透计算     无需穿透计算的原因
                                                                      复主体)
 1           王云兰              否                自然人                 1
 2           段若凡              否                自然人                 1
 3           于胜利              否                自然人                 1
 4            金勇               否                自然人                 1
 5           郑煤机              否               上市公司                1
 6          路泰管理             是                  —                   5
 7           张永新              否                自然人                 1
 8          路兴管理             是                  —                  38
 9          路秀管理             是                  —                  38
 10         路祺管理             是                  —                  44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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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透后人数(剔除重
序号        股东名称      是否穿透计算     无需穿透计算的原因
                                                                    复主体)
 11          蒋宇新            否                自然人                 1
                           合计                                        132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穿透计算最终的股东人数合
计为 132 名,未超过 200 人,不存在应当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
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十、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一)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合规性

       1、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 1 年新增股东的情形

       (1)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工商档案、股东名册、三会文件等相关资料,发行人
申报前一年新增的股东为郑煤机。郑煤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
“六、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发行人的现有股东”之“2.非发
起人股东”。

       (2)产生新股东的原因

       根据新股东郑煤机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访谈郑煤机的授权代表,
2020 年 3 月,国家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未来煤矿智能化建设发展的市场空间广阔。通过前期业务合作,发行人的产品可
以提升郑煤机的煤机装备智能化水平,郑煤机较为认可发行人的发展潜力,并基
于取得合理财务回报的目的,通过增资入股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形成协
同效应。

       (3)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及郑煤机本次增资入股发行人有关的评
估报告、评估备案文件、增资价款支付凭证等文件,郑煤机本次增资价格为 21.29
元/股,系以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河南装备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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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的评估备案结果为定价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

    (4)有关股权变动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经本所律师访谈新股东郑煤机的授权代表,并经查阅郑煤机签署的股东调查
表、内部决策文件、与增资入股发行人有关的协议文件及增资价款支付凭证、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等,本次股权变动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
争议或潜在纠纷。

    (5)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
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根据郑煤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
署的调查表、承诺函/声明,以及本所律师对前述相关人员的访谈,除发行人监
事常亚军担任郑煤机全资子公司智控网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
经理、郑煤机液压电控副总经理外,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关联
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6)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根据郑煤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其签署的股东调查表等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对郑煤机的访谈,郑煤机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清算或解散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公
司股东的情形。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郑煤机具备法律、法规规
定的股东资格。



十一、股权激励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

    1、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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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



十二、员工和社保

    (一)社保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存在不规范情形,具体缴纳
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之“(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在册员工人数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
人数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主要原因包括:新入职员工正在在办理社保公积金迁移
手续、未为试用期员工缴纳、员工在原工作单位缴纳以及因系统异常无法缴纳等
情况。

    2021 年 1 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
金主管部门等分别出具了相关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
司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违反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
罚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胜利、金勇和王云兰已就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的缴纳事项出具承诺:若发行人或其控制的企业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追
偿本次发行及上市之前未足额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本人将承担应补缴或追偿的金额、承担滞纳
金和罚款等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或其控制的企业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前述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三、环保情况

    (一)污染物情况及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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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
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环发[2003]101 号)第一条规定,重污染行业
包括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
制革和采矿业等十三类行业。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
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的通知》(环发[2013]150 号)第三条的规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
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
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
统的开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公司业务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下的“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综上,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其
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环保事故

    1、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受
到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报
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不存在因经营活
动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十四、其他五大安全

    (一)五大安全

    1、发行人(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
告期内是否发生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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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说明、发行人营业外支出
明细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级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五、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一)经营资质

    1、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已经取得与其经营相关的必要资质和许可,该等资质与许可均在有效期限内,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工商、安
监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维持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
册或者认证不存在法律风险或障碍,该等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不存在
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不会
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八、
发行人的业务”之“(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十六、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一)客户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主要客户(前五大)
的交易情况。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工商档案,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天眼查及发行人主要客户官方网站等互联网企业信息搜索引擎工具,查阅
了发行人董监高、股东的调查表,并对主要客户、发行人董监高、股东及相关人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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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主要客户是依据中国法律注
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主要客户业务经营正常。发
行人主要客户之一郑煤机系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发行人监事常亚军担任郑
煤机全资子公司智控网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郑煤机液
压电控的副总经理。除此之外,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
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十七、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主要供应商(前五大)
的基本情况。

    本所律师查阅了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工商档案,检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天眼查及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官方网站等互联网企业信息搜索引擎工具,
查阅了发行人董监高、股东的调查表,并对主要供应商、发行人董监高、股东及
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发行人 2018 年主要供应商之一杭州普路系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勇曾经持股 5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2018 年 5 月金勇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持股,并于 2019 年 7 月辞任监事职务。报告期内,发行人
主要向杭州普路采购通信模块,主要是因为该类产品定制的订单量门槛较高,而
发行人发展初期业务规模较小,因此借助杭州普路定制相应产品并建立了长期合
作关系,发行人针对同种类原材料向杭州普路以及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不存在
显著差异,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关联
关系,不存在其他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
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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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主要资产构成

    (一)主要资产构成

    1、是否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发明专利、特许经营
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经核查发行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发行人的确认等文件,
并经本所律师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发行人取得的专利、商
标、著作权等情况进行核查,查验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
公示的信息内容,发行人拥有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专利、商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该等资产在有效的权利期
限内,除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四)发行人拥有
的知识产权”已经披露的质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权利受到限制的
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且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

    2、发行人是否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基本
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经查阅发行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房屋租赁合
同、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
对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地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在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租赁的 19 处物业中,存在 10 处租赁物业的出租
方尚未向发行人提供完整产权证书(其中 4 处已提供房屋产权证书但未载明土地
性质,4 处租赁物业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2 处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拒绝提
供产权证书),故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
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
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
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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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
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擅
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
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因此,发行人租赁的上述未取
得产权证书的物业如果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
造的房产,且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相关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或存在瑕疵的
法律风险,出租方或产权人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但发行人作
为承租方不属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亦不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承租上述未取得产权证
书的 10 处租赁物业主要用于办公及员工住宿,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上述
未取得产权证书的 10 处租赁物业合计面积为 1,527.48 平米,不超过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使用房产总面积的 5%,且单一办公场所和员工住宿的面
积较小,附近同类型物业较多,故可替代性强且搬迁成本低,若因潜在的产权瑕
疵问题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使用的,发行人可较为便捷并快速寻找到替代租赁
物业,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发行
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承租的第三方房屋发生相关纠纷或出
租方未合法取得该等第三方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导致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
企业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
此造成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的损失中未获得第三方赔偿的部分,包括但不
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上述房产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
的持续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
碍。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
用地、划拨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

    3、是否存在发行人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固定资产或主要无形资
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使用

    经查阅发行人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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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证书,发行人报告期
内与关联方往来明细及发行人的说明等资料,本所律师认为,不存在发行人租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固定资产或主要无形资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授权使用的情形。

     4、发行人是否存在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
司的情形。



十九、违法违规和处罚

     (一)发行人违法违规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主
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不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调查表和确认文件,公安机关或其
派出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公
示系统进行的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违
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十、同业竞争

     (一)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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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胜利、金勇
和王云兰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六)同业竞争”。



二十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方担保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

    1、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审计报告》、银行流水及银行对账单、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
联方往来明细及发行人确认函等资料,并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认
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借款、
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十二、关联交易占比高或价格偏差大

    (一)关联交易占比高或价格偏差大

    1、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出具的
调查表,发行人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支付凭证,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文件,并经
本所律师访谈主要客户、供应商、关联方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示网站查看发行人及关联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完整披露
了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
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及向
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当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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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交易的协议及其内容合法、有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确认程序,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争议;关联交
易真实客观,遵循了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符合
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价格操纵利润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已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有关发行人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九、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非关联化后继续交易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关联方成为非关联方后仍继续交易的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
查等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注销及转为非关联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
作报告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之“(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经核查主要关联方工商档案、发行人的说明文件,相关关联方注销及转为非
关联方真实合法有效,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成为非关联方后仍继续交易的情形。

    (三)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发行人在经营中是否存在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共同投资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目前,发行人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2 家参股
子公司。经本所律师核查各子公司工商档案、公司章程,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核查,发行人存在与实际控制人王云兰控制的湖州
昕峻共同投资长沙智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长沙智驾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沙智驾目前持有的《营业执照》及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上查询结果,长沙智驾基本情况如下: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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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M6HQ923
注册资本             3,546.9571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 336 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内 A3、
注册地址
                     A4 栋
法定代表人           应龙
                     智能车载设备、汽车车身、挂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通信设备的制
                     造;智能产品、品牌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专用汽车、
                     专用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销售;智能产品的生产;汽车零配件设
                     计服务;电动汽车驱动电机控制系统的生产、销售、研发;新能源汽
                     车零配件的研发;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充电信息化平台开发运营;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及技术服务;汽车动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大型物件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货物专
                     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集装箱制造、设备销
                     售、租赁服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渣土运输;仓储代理服务;
经营范围
                     物流代理服务;汽车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汽车上牌代理服务;汽车维
                     修技术咨询;应用、基础的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软件技术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大数据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通信设备租赁;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智能化技术的研发、转让、服务;会议、展览及相
                     关服务;汽车赛事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企
                     业总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16 日
合伙期限             2017 年 10 月 16 日至 2047 年 10 月 15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长沙智驾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新驱动香港有限合伙                      11,443,151      32.26%
  2.              东莞港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83,250      13.77%
  3.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70,500      11.48%
  4.            湖南湘江智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0118        3.75%
  5.       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5,6337        3.26%
  6.        宿迁新鼎啃哥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1926        2.94%
  7.        青岛新鼎啃哥贰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0,170       2.85%
  8.            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6,602         2.58%
  9.                        Beta Garden Limited                   872,250         2.46%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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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0.     珠海光控众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2,250        2.46%
 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2,355        2.40%
 12.     青岛新鼎啃哥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6,247        2.22%
 13.    长沙高新开发区和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4,894        1.87%
 14.         北京星浩创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81,500        1.64%
 15.           霍尔果斯联磐前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81,500        1.64%
 16.           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98,936        1.12%
 17.     青岛新鼎啃哥拾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4,304        1.08%
 18.     青岛新鼎啃哥叁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0,383        0.96%
 19.         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29,403        0.93%
 20.     湖南青蒿元茂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5,582        0.83%
 21.                清水湾香港创投有限公司                    290,750        0.82%
 2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0,750        0.82%
 23.       嘉兴创合汇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9,602        0.62%
 24.       湖南兴湘方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19,602        0.62%
 25.         湖州昕峻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468        0.56%
 26.        广东湘三泽医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95,605        0.55%
 27.       西藏方创正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580        0.47%
 28.       湖南云发锐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791        0.42%
 29.         长沙晟誉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32,979        0.37%
 30.           湖南三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7,363        0.33%
 31.         天津盛德嘉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9,801        0.31%
 32.        长沙新地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9,801        0.31%
 33.               深圳市宝德昌投资有限公司                   109,801        0.31%
 34.       淄博煊时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9,801        0.31%
 35.       青岛正瀚久远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1,228        0.26%
 3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502        0.23%
 37.       粤湾湖畔创业投资(东莞)企业(有限合伙)            66,489        0.19%
                          合计                               3,546.9571     100.00%

    长沙智驾最近一年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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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48,733.14
                  净资产                                     40,732.43
                  净利润                                     -6,504.52

    (2)长沙智驾的简要历史沿革

    时间                                        股权变动
                新驱动香港有限合伙与东莞港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
2017 年 10 月,
                长沙智驾,公司注册资本为 651.1 万元,其中新驱动香港有限合伙认缴
     设立
                455.77 万元,东莞港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95.33 万元
                 长沙智驾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其中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认缴 162.82 万元,珠海光控众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认缴 34.89 万元,珠海光控众盈第三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
2018 年 3 月,   缴 34.89 万元,西藏达孜联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23.26 万元,北京星浩创业
     增资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23.26 万元,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认缴 34.89 万元,清水湾香港创投有限公司认缴 11.63 万元,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11.63 万元,深圳市航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
                 缴 11.63 万元
2018 年 10 月, 西藏达孜联科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长沙智驾 23.26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霍
  股权转让      尔果斯联磐前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长沙智驾注册资本增加至 2,5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
     增资
                长沙智驾注册资本增加至 2,659.5745 万元,其中长沙高新开发区和生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66.4894 万元,西藏方创正鼎创业投资合
2019 年 12 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3.2979 万元,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
     增资       公司认缴 39.8936 万元,长沙晟誉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3.2979 万元,湖州昕峻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9.9468 万元,
                粤湾湖畔创业投资(东莞)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6.6489 万元
2019 年 12 月, 珠海光控众盈第三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长沙智驾 87.225 万
  股权转让      元注册资本转让给 Beta Garden Limited
                 长沙智驾注册资本增加至 27,288,017 元,其中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
2020 年 7 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578,169 元,西藏方创正鼎创业投资合伙
     增资
                 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32,601 元,北路有限认缴 81,502 元
                 长沙智驾注册资本增加至 27,915,086 元,其中重庆两江新区承为股权投资
2020 年 7 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578,168 元,新驱动香港有限合伙认缴 48,901
     增资
                 元
                 长沙智驾注册资本增加至 28,228,054 元,其中广东湘三泽医药创业投资企
2020 年 9 月,
                 业(有限合伙)认缴 195,605 元,湖南三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
     增资
                 缴 117,363 元
                 深圳市航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长沙智驾 290,750 元注册资本转让给
2021 年 2 月,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智驾注册资本增
增资及股权转
                 加至 32,391,323 元,其中宿迁新鼎啃哥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让
                 认缴 1,041,926 元,湖南湘江智创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330,118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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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股权变动
                 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久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561,605 元,
                 青岛新鼎啃哥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786,247 元,湖南
                 青蒿元茂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295,582 元,湖南云发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47,791 元
                 湖南云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长沙智驾 147,791 元注
                 册资本转让给湖南云发锐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智驾注
                 册资本增加至 35,469,571 元,其中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认缴 44352 元注册资本,青岛新鼎啃哥贰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 1,010,170 元注册资本,青岛新鼎啃哥拾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认缴 384,304 元注册资本,青岛新鼎啃哥叁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2021 年 6 月,   限合伙)认缴 340,383 元注册资本,淄博煊时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增资及股权转     限合伙)认缴 109,801 元注册资本,天津盛德嘉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让          伙)认缴 109,801 元注册资本,深圳市宝德昌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09,801
                 元注册资本,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329,403 元注
                 册资本,嘉兴创合汇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219,602 元注
                 册资本,长沙新地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09,801 元注册
                 资本,湖南兴湘方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219,602 元注册
                 资本,青岛正瀚久远壹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91,228 元注册资
                 本

    (3)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长沙智驾在高速发展期,需要大量的融资投入生产研发
工作,湖州昕峻作为财务投资人,看好长沙智驾的发展,故投资入股长沙智驾。
而发行人与长沙智驾希望能将无人驾驶技术应用到露天煤矿及井下煤矿,双方计
划合作开发出适合煤矿应用的无人驾驶车辆,故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建立更紧密的
合作关系。

    (4)发行人出资是否合法合规、出资价格是否公允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访谈相关负责人员,发行人对长沙智驾的出资遵循市场定
价原则,参考前轮融资价格,与公司及同一轮其他投资者共同协商确定,并足额
缴付了出资。发行人的出资价格公允、出资来源合法合规。

    (5)相关董事是否符合《公司法》第 148 条规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湖州昕峻持有长沙智驾 0.62%的股权,作为
财务投资人的湖州昕峻从未实际参与长沙智驾的日常经营管理,王云兰亦未在长
沙智驾担任任何职务,长沙智驾由其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负责实际经营活动。

    湖州昕峻除从事股权投资外,未从事与发行人、长沙智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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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利用股东身份谋取属于发行人、长沙智驾的商业机会,不存在侵害发行人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业务或资金往来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长沙智驾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长沙智驾               采购设备                58.63           -                -
   注:以上为不含税金额。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交易系发行人向长沙智驾采购智能驾驶清扫机和远程
控制系统,主要用于发行人了解自动驾驶的原理和设计,便于日后改造煤矿井下
无人驾驶车辆,同时通过该项目亦可加强对公司开发人员关于无人驾驶技术的培
训和测试,交易具有真实性、合理性,本次交易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长沙智驾
向发行人销售智能驾驶清扫机的价格与其向其他客户销售相同产品的价格一致,
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二十三、合并范围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的情形。



二十四、税收优惠

    (一)税收优惠

    1、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将依法取得的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税收
优惠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等情形

    发行人报告期内税收优惠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六、发行人的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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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增值税即征即退             1,330.69         1,001.66         409.56
     企业所得税优惠             2,315.98         2,456.01        1,025.93
      税收优惠合计              3,646.67         3,457.67        1,435.49
        利润总额               12,910.46         6,455.40        4,069.18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         28.26%            53.56%          35.28%
注:2019年的利润总额口径为扣减股份支付计提管理费用之前的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主要由母公司享受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
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以及子公司北路软件享受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企
业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致。2019 年度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前期有所提升,系因子公司北路软件软件销售规模增
长使得当期所得税免税金额较大。公司最近三年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
存在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持续盈利能力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的记载、发行人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具
备的法律专业知识所能够作出的判断,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最近三年税收政策未
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持续盈利能力对税收优惠
不存在重大依赖,不存在税收优惠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等情形。



二十五、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包括预
计项目投资总额、预计建设周期、不涉及与他人合作,涉及到的审批、核准或备
案程序的完成情况,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在现有土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安排等内容,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
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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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
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将会进一步扩大及增强发
行人主营业务的生产及经营规模,不会改变发行人的生产及经营模式;随着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增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规模及持续盈利能力,有利
于发行人的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募投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必要性;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在现有土地进行建设,
不涉及新增土地。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开立募集资金存储
的专项账户,待发行人发行上市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存放在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二十六、重大合同

    (一)重大合同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具体情况详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正文“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之“(一)重大合同”。

    本所律师查阅了上述重大合同,对上述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了现场走访、
实地考察,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访谈,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
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人民公告网”等公示系统进行的查询,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重
大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均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
效力待定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相关合同履行状况良好,不存
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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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李亚男



负责人: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赵玉刚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解树青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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