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1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 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576.08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于胜利 成立时间 2007 年 8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663777275W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 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矿用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技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计、 经营范围 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安防工程设计、施工;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聚焦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领域,专业从事智能矿山 3-1-3-1 2 上市保荐书 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的信息 化、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包括整体方案设计、软硬件产品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致力于提升我国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经过多年的 技术延伸及产业发展,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包含智能矿山通信、监控、集控及装 备配套四大类系统的较完善产品体系,具体包括煤矿井下一体化通信系统、全矿 井图像监控系统、矿用煤流智能集控系统、采煤工作面智能化配套等。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是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具体的信息化、智 能化需求,自主开发系统软件、硬件设备并外购少量第三方组件后所集成,其广 泛运用于采煤、掘进、运输、通风、排水等多种煤矿生产作业场景,能够有效满 足煤矿生产过程中诸如井下信息高可靠传输交互、煤矿工作全场景可视化监控及 智能分析、煤矿生产设备智能集中控制、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升级等需求,从而有 效提升煤矿生产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少人化乃至无人化作业, 最终达成煤矿生产安全提升、减员增效、节能降耗的产业升级目标。公司主营业 务符合国家关于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产业政策,并且结合我国大量煤矿的升级 改造需求,公司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煤矿生产信息化配套产品领域,在细分市场中享 有较好的市场口碑,公司是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曾凭借煤矿井下一 体化通信、定位、监视和监控系统及基于机器视觉的井下钻杆自动计数系统分别 于2018、2019年获得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学会联合授予的“中国煤炭 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相应系统产品亦被列入了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煤矿安 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第四批)》。另外,公司未来计划依托自身在 通信、监控、自动控制等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通过建设研发中心等方式不断进 行企业技术升级、延伸,努力实现业务在智能化程度及安全生产需求均较高的行 业间进行低成本跨行业复制,进而通过“强链+延链”的方式实现公司业务的高 效可持续成长。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经过在智能矿山领域多年的技术研发、 业务实践及应用积累,培养出了一批业内优质人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 体系,能够快速响应行业内客户多样化、定制化的应用场景需求,公司主要客户 包括国家能源集团、陕煤集团等众多国内大型煤矿企业以及郑煤机等知名煤矿装 3-1-3-2 3 上市保荐书 备企业。公司凭借其在系统开发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经营规模稳步 提升,盈利能力持续攀升,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三)核心技术和研发水平 1、发行人核心技术介绍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广泛运 用于公司四大类智能矿山信息系统产品中,其技术概况、先进性及具体表征等情 况如下: 知识产 核心技术 序号 技术概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权保护 名称 情况 该技术能够实现多类型数据信息 该技术可对接和融合各种通信软硬 在统一基站主板上进行转换和传 件,实现煤矿工作环境中多系统的一 已获5项 矿用多协 输,并且能够结合适用于煤矿特 站式解决、一张网融合,极大降低了 专利权、 1 议融合通 殊工作环境的本安型、低功耗设 下游客户的设备购置及运维成本,从 8项软件 信技术 计,实现井下本安融合基站的搭 而促进煤矿通信系统与生产信息化的 著作权 建。 全面紧密结合。 基于微服务架构进行矿山工业物 使用该技术搭建的矿山工业物联网系 联网系统平台构建的技术,借助 智能矿山 统平台,将整体系统按照业务功能进 该项技术建立的平台,可以对接 已获11 管控一体 行模块化设计,能够接入并适配各种 2 入系统平台的物联网设备进行统 项软件 化平台构 不同的独立物联网子系统,实现全矿 一的管控,实现煤矿生产各个环 著作权 建技术 场信息数据的集中管控,可大幅提升 节的实时监测监控以及自动化联 矿山信息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动控制。 该技术可以实现各矿山信息系统在同 已获1项 智能矿山 该技术能够在统一的GIS地图上, 一平台上的融合联动、统一调度,有 专利权、 综合调度 实现各矿山信息系统的可视化操 3 效解决了煤矿生产中的信息孤岛问 已获24 指挥平台 作与管理,进而达成智能矿山多 题,大幅提高了煤矿生产的调度指挥 项软件 技术 系统的联合调度指挥。 效率。 著作权 煤矿井下 该技术基于煤矿井下的特殊成像 该技术广泛运用于各种煤矿生产作业 已获8项 特殊环境 条件,采用AI视频分析技术,对 场景,凭借人工智能的融入运用,传 专利权、 4 和场景的 煤矿井下一系列情景进行智能画 统矿山信息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得到了 7项软件 AI视频分 面分析,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的 大幅提升,有效提高了煤矿生产的效 著作权 析技术 智能化决策提供依据。 率及安全性。 该技术主要基于适用于井下封闭 该技术具有定位精度高、功耗低、抗 已获7项 煤矿井下 空间的UWB精确定位技术,结合 多径效果好、安全性高、系统复杂度 专利权、 5 精确定位 低功耗设计等,实现对井下人员、 低等优点,可对井下人员、车辆、设 8项软件 技术 车辆、设备等目标的高精度持久 备等目标进行实时精确定位,并具备 著作权 实时跟踪。 风险管控、视频联动、历史轨迹回放 3-1-3-3 4 上市保荐书 知识产 核心技术 序号 技术概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权保护 名称 情况 等功能,有效保障了煤矿生产中人员 与物资的安全,实现了煤矿生产的全 方位智能化管理,大幅提升了本质安 全。 该技术主要是基于低时延无线网 该技术主要运用于公司各类智能矿山 络传输技术、负荷平衡控制算法 集控系统、装备配套产品中,该技术 设计、综合联动算法设计等,通 已获6项 矿井生产 通过控制协议与井下工作的煤矿装备 过对煤矿生产环境中各终端传感 专利权、 远程可视 对接,使矿工能够远离工作面危险区 6 所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智能分 10项软 化控制技 实现对煤矿装备的可视化实时控制, 析,实现对控制对象各状态信息 件著作 术 大幅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及职业危 的感知,进而达成对矿井生产中 权 险,促进实现智能矿山减员增效的目 控制对象的无线远程化实时精确 标。 控制。 该技术采用本安型防失爆设计, 该技术广泛运用于公司各类智能矿山 面向煤矿 已获5项 结合工业控制总线技术等,可针 信息系统,较好地解决了传统煤矿监 井下的控 专利权、 7 对特殊的煤矿生产环境,构建稳 控系统标准不统一、可拓展性差、抗 制总线技 4项软件 定可靠、实时性高、具有本质安 干扰能力弱等问题,有效提升了煤矿 术 著作权 全特性的工业控制网络。 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 该技术现已广泛运用于公司各类智能 该技术主要是基于分布式实时控 矿山集控系统产品中,相较于传统基 制技术,能够实现各煤矿生产场 于PLC架构的控制系统,基于该技术 已获1项 矿用分布 景中分布式控制单元的自由灵活 的控制系统能够就地完成复杂算法处 专利权、 8 式实时控 配置、快速响应及就地控制,而 理,减少对地面控制中心的运算依赖, 6项软件 制技术 不再依赖于与中央控制数据中心 能更好满足煤矿生产自动化控制的即 著作权 的持续连接,适用于各类井下控 时性、智能化要求,进而大幅提升矿 制系统。 山信息系统的工作效率及稳定性。 已获2项 该技术通过电气、电路、结构、 采用该技术设计的矿用设备无需采用 矿用本安 专利权、 工艺等方面的安全性设计,限制 外壳防爆或填充物防爆即可实现安全 9 型防失爆 35项软 矿用设备内的电火花和热效应, 运行,因而可以使得各矿用设备具有 设计技术 件著作 从而实现防爆目标。 更高的运行安全性、连续性。 权 该技术主要采用基于CAN协议的 该技术广泛运用于公司各类智能矿山 已获5项 控制协议 数字语音通信技术,通过对语音 信息系统,较好地解决了各类传统矿 专利权、 与语音通 10 数据流进行一定处理,实现语音 山通信、集控系统需要独立组网建设 13项软 信共缆传 数据流与工业控制协议实时、可 的问题,大幅降低了矿山信息系统的 件著作 输技术 靠的共缆传输。 建设、维护成本。 权 矿用以太 该技术通过采用一对双绞线电缆 该技术相较于传统网线传输技术,可 已获7项 网远距离 传输以太网数字信号,结合本质 以大幅提升信息传输距离、提升信息 专利权、 11 电缆传输 安全设计,能够实现矿井各类信 传输带宽,并具备故障自诊断、自恢 7项软件 技术 息的稳定、高效远距离传输。 复的功能。 著作权 12 适用煤矿 该技术采用能够将大跨度波动交 该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各种隔爆型、 已获8项 3-1-3-4 5 上市保荐书 知识产 核心技术 序号 技术概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权保护 名称 情况 井下复杂 流电输入转换为高功率本安稳定 隔爆兼本安型电源,能够适应井下宽 专利权、 电压输入 直流电输出的技术,能够为各类 跨度、大波动的交流电输入,为公司 6项软件 的本安电 矿用设备的稳定可靠运行提供基 各类智能矿山信息系统中的设备提供 著作权 源技术 础保障。 稳定可靠的直流电输入,进而保证系 统的稳定运行。 2、发行人研发水平介绍 为了保持以及进一步增强自身在智能矿山信息系统产品领域的行业竞争力, 公司通过持续关注产业技术热点以及跟踪下游客户的需求风向,不断进行研发创 新。同时,公司所进行的研发创新充分考虑了未来国家行业政策的演变趋势,具 有一定的提前量和技术前瞻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具体如 下: 主要 序 项目 所处 项目预算 拟达成的研发目标 技术先进性说明 参与 号 名称 阶段 人员 基于新 一代无 基于新一代无线 实现单轨吊车远程驾 线通信 通信技术,融合精 驶,提升单轨吊车智 赵永 技术的 确人员定位技术、 1,020.00万 能化控制以及进一步 强、秦 研发 1 煤矿单 总线控制技术等, 元 推动煤矿单轨吊车井 向锋等 阶段 轨吊车 实现适用于不同 下集控及无人驾驶等 38人 的远程 井型的煤矿辅助 项目的研究实施 驾驶技 运输机器人系统 术平台 智能通风系统实现对 风阻、风量、风压等 实现矿井通风智 矿井通 参数的智能感知,对 能感知、智能决 何伟 风智能 通风网络阻力进行实 策、智能控制,全 强、申 研发 2 管控系 800.00万元 时监测与解算,与其 面提升智慧矿山 志磊等 阶段 统(一 它系统实现智能联动 建设和智能化开 26人 期) 控制,实现灾害的智 采安全保障的水 能预警与避灾路线智 平 能规划 基于 开发基于5G煤矿视 融入了5G技术,形 张舒、 5G的 频调度通信系统,建 成5G独立核心的 1,500.00万 唐春节 研发 3 煤矿视 立通畅、便捷、有效、 专网方式,实现智 元 等32 阶段 频调度 快速、智能化的矿井 能化立体融合调 人 通信系 上下通信联络系统, 度 3-1-3-5 6 上市保荐书 主要 序 项目 所处 项目预算 拟达成的研发目标 技术先进性说明 参与 号 名称 阶段 人员 统 增强调度指挥力度, 提高工作效率 设计一种水泵房轨道 巡检机器人,寻求一 项目集成了无线 种结构简单,安装、 通信技术、音视频 使用方便,可代替巡 连振 水泵房 采集技术、传感技 检人员对水泵房内设 中、张 研发 4 巡检机 640.00万元 术与网络传输技 备进行巡检的智能机 波等 阶段 器人 术,可实现水泵房 器人装置,真正实现 28人 内设备多项数据 减人增效,安全效益 的实时监控 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 目的 本项目采用先进 实现视频监控中异常 的智能视频分析 行为的智能识别、提 技术,实现了危害 智能视 前发现和自动报警, 感知、违规预警、 丁丁、 频分析 减轻煤矿企业监控人 研发 5 840.00万元 事后溯源、人性化 焦寻等 系统平 员的工作负担,提高 阶段 管理,有助于提高 24人 台 监测准确度,提高整 矿井安全生产水 套监控系统的工作效 平和矿井智能化 率和准确度 管理水平 将数据监测、自动 实现人机分离、远程 控制、远程监控等 掘进 控制的功能,为井下 现代信息技术与 赵永 工作 掘进装备的安全高效 掘进工艺流程进 强、褚 总体 面智 运行提供新的解决方 行科学融合,形成 建霞、 方案 6 能远 400.00万元 案,能够提升采掘工 全面感知、实时互 郑俊 设计 程监 作面智能化范围与水 联、数据驱动、自 喆等7 阶段 控系 平,实现少人或无人 动控制、协同作业 人 统 工作面的目标 的完整掘进工作 面智能控制系统 开发化工厂立体融合 项目采用室内精 化工 定位系统,强化企业 确定位技术、物联 王亚 厂立 快速感知、实时监测、 网、云计算、大数 东、张 总体 体融 超前预警、智能决策、 据、移动物联网等 洪坤、 方案 7 700.00万元 合定 联动处置以及全局协 新兴信息技术,提 周森 设计 位系 同能力,同时实现集 供室内定位、室外 森等 阶段 统 团内外、政企之间信 定位、电子围栏等 15人 息共享,上下贯通 系统级服务 化工 实现化工厂人员定位 融合应用物联网、 赵黄 软件 8 580.00万元 厂立 系统多维度管理,进 云计算、大数据、 健、石 详细 3-1-3-6 7 上市保荐书 主要 序 项目 所处 项目预算 拟达成的研发目标 技术先进性说明 参与 号 名称 阶段 人员 体融 一步提升人员定位管 移动物联网等新 海磊、 设计 合定 理水平,推进智能化 兴信息技术,建立 胡向 阶段 位系 工厂建设,实现园区 “智慧消防物联 梅等 统软 内人员信息化管理, 网综合管理系 13人 件 工作场景智能AI分 统”,可满足火灾 析,保障人员安全, 防控“自动化”、 规避生产隐患,将全 灭火救援指挥“智 面提升企业风险管控 能化”、日常执法 能力和精细化安全管 工作“系统化”、 理水平,实现科学预 管理“精细化”的 防,过程管控,精准 实际需求,实现 治理的目的 “人”、“物”、 “环”的消防管理 新模式 3、发行人研发投入介绍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3,609.32 万元、4,624.61万元和5,484.87万元,整体规模呈不断上升趋势,占营业收入比 例累计超过10%。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研发费用 5,484.87 4,624.61 3,609.32 营业收入 57,816.97 43,571.68 29,592.07 占比 9.49% 10.61% 12.2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薪酬 3,202.16 58.38% 2,507.63 54.22% 1,883.36 52.18% 研发领料 1,097.69 20.01% 921.85 19.93% 1,002.54 27.78% 委托开发 467.88 8.53% 678.89 14.68% 476.61 13.20% 费用 检验费用 187.99 3.43% 179.94 3.89% 93.73 2.60% 差旅费 205.00 3.74% 147.76 3.20% 78.49 2.17% 折旧费用 235.14 4.29% 115.36 2.49% 62.41 1.73% 技术咨询 20.06 0.37% 37.74 0.82% - 0.00% 3-1-3-7 8 上市保荐书 服务费 其他 68.95 1.26% 35.46 0.77% 12.19 0.34% 合计 5,484.87 100.00% 4,624.61 100.00% 3,609.32 100.00% 持续的研发投入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及长远发展力的根本保证,未来公司将继 续加大研发投入,使用本次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17,113.40万元用于“矿山智能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继续强化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保证公司核心技术处于行业 领先水平。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83,543.81 63,861.39 43,511.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49,612.97 37,061.02 14,409.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53.52% 52.64% 77.8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40.61% 41.97% 66.88% 营业收入(万元) 57,816.97 43,571.68 29,592.07 净利润(万元) 14,741.58 10,669.09 6,171.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4,741.58 10,669.09 6,17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13,954.65 10,267.10 6,127.99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417 1.7260 1.3617 稀释每股收益(元) 2.2417 1.7260 1.361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54 5.64 2.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82% 46.52% 5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210.87 3,421.77 2,723.88 现金分红(万元) - 3,000.00 2,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49% 10.61% 12.20%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因此公司需要不断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 创新,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专注于智 能矿山细分领域,十分重视对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并建立起了一支稳 3-1-3-8 9 上市保荐书 定、优秀的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全部员工人数30%以上; 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3,609.32万元、4,624.61万元和5,484.87万元,整体规 模呈不断上升趋势。在大量人力和资金投入后,公司在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 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导致研发 失败的风险。 此外,技术研发形成的成果能否贴合下游市场现实需求、能否实现产业化和 市场化均存在不确定性。若研发产品未能成功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公司产品销 售、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都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 一代信息技术的加速渗透,智能矿山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各类产品更新频率大 大加快,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加速变化,这要求公司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持 续的研发投入,根据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进行持续创新,不断 调整优化产品的性能和功能,从而持续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 若未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和产品技术的演进路线,快速 响应市场需求、有效完成产品的成熟应用和技术迭代,公司将无法适应客户与时 俱进的迭代需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经营能力将受到损害。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竞争日益激烈、技术研发人才需求 旺盛。行业经验丰富、技术研发能力强且人员结构稳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技 术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如果公司未来在技术研发人员招聘、培养及激 励机制等方面举措不力,将存在技术研发人员流失、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业务 发展要求的风险。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未来募投项目的实施, 公司对高素质技术研发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人才需求能否得到充分满足关系 到公司后续技术产品研发和可持续发展。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3-1-3-9 10 上市保荐书 技术优势和持续研发能力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公司在长期的 研究开发及业务实践中,在智能矿山领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形成了多项关键技 术成果,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通过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相关协议、 规范研发过程管理、申请专利等保护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密。然而公司制定的保 密制度无法完全避免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相关内控执行过程中存在出现重大疏 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的可能性,因此公司依然存在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核心技术一旦泄露将严重损害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产品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领域,经过持续性的研发 投入,形成了立足于智能矿山信息系统产品领域较为齐全的技术体系,并基于此 形成了包含智能矿山通信、监控、集控及装备配套四大类系统的较完善产品体系, 具备一定的行业优势。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则将使得公司丧失产品体 系优势,进而存在产品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处于主要服务煤炭行业的智能矿山行业,其行业需求虽不与煤炭价格行 情的常规波动直接关联,但受我国煤炭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存量煤矿改造建设影 响较大,因而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会对智能矿山行业发展产生影响。进一步 而言,煤炭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其行业状况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 况显著相关,所以公司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煤炭行业周期波 动的影响。尽管2016年以来我国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显著,落后产能逐步 淘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我国煤炭行业效益显著提升,且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 会发布的《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我国煤炭产量在“十四 五”期间仍有增长空间,但近年来受贸易保护主义冲击、新冠疫情全球化蔓延等 因素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不及预期,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 并将随之带来煤炭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 性波动下行,公司主营业务将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3-1-3-10 11 上市保荐书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其是促进我国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智 能化建设的重要组成,能够实现煤矿生产的安全提升、减员增效以及节能降耗, 因此公司主营业务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煤炭工 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 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的政策,大大提升了国家对煤 矿智能化建设领域的资源投入,并拉动了领域内对相关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如 果未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收紧相关政策措施,导致与智能矿山行业 相关的市场需求缩减,而公司不能在经营和产品技术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 的变化,这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与郑煤机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且将持续存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郑煤机销售智能矿山装备配套产品,该类产品毛利率 较 高 ,报告期各期向郑 煤机销 售金额分别为 2,410.85万元、 9,825.13万元 和 9,290.6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5%、22.55%和16.07%,占比较 高且郑煤机于2020年9月完成对公司的增资入股并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之间交 易形成关联交易。郑煤机目前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郑煤 机的合作仍将持续存在。随着公司其他业务的持续开拓,与郑煤机关联交易的占 比预计将降低,但仍不排除双方视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情况等而扩大业务合 作范围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郑煤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化方式开展,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但发行人面临关联交易占比较 高导致的经营风险,未来若郑煤机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其 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除所得税税率优惠外, 公司还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 金额分别为2,456.01万元、2,315.98万元和2,915.7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除 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为45.05%、20.41%和18.5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 3-1-3-11 12 上市保荐书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路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生产 的软件产品,享受按13.00%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 1,001.66万元、1,330.69万元和1,387.2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 响)的比例分别为18.37%、11.73%和8.81%。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增值 税退税等政策,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高,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 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资质,则公司可能面临利润 水平降低、经营业绩下滑等风险。 5、未来经营业绩波动、业绩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29,592.07 万 元 、 43,571.68 万 元 和 57,816.9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71.03万元、10,669.09 万元和14,741.58万元。2019年至2021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9.78%。 总体而言,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势头良好。然而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增长受到宏观经 济、我国煤炭行业智能化进程、产业政策、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公司主要产品 使用寿命、行业前景、竞争状况、行业地位、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质 量、市场前景及下游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仍将面临一定的经营业绩波动、业绩增长不可持续的风险。 6、市场竞争、新市场开拓风险 近年来,在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动下,智能矿山行业发展迅速,更多企业 被吸引到该行业中,竞争对手数量增加;行业内主要存量公司也纷纷筹备上市事 宜,大力增加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研发速度、抢占市场份额,行业竞 争愈加激烈。随着行业发展加快,产品升级需求也日益增强,客户对产品的需求 层次不断提升,质量和技术标准日新月异,公司面临着服务质量、交付及时性、 系统开发能力、客户关系、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竞争压力;为保持竞争优势,行业 内各企业在专业人才、研发技术及生产资源等方面也存在激烈竞争,技术研发人 员流动性较大。如果企业不能在各方面巩固实力,不能加大投入、扩大产能,不 能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动态,并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国家政策及时进行技术 3-1-3-12 13 上市保荐书 创新,将会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未来行业地位与市场开拓产生不利 影响。 7、原材料供应、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子类元器件、通信及控制模块、结构件及电缆线材等, 种类繁多,各年采购型号存在部分差异,同类原材料的不同型号价格也不同,公 司所需主要原材料市场竞争充分,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及服务成本分别为10,156.50万元、16,162.74万元 和23,965.29万元,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84.84%、85.16%和86.69%,占 比较高,公司产品成本受到上游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 供应情况和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又无法灵活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时,公 司存在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8、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拓展,拥有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业务遍及国内各煤炭 大省,与众多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及煤矿装备企业建立了稳定良好的业务关系。报 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64%、 40.73%和42.07%。虽然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依赖明显的情况,但仍然存在一定 的产品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如果未来出现重要客户流失、短时间内需求下降或 者回款情况发生不利变化等,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四)内控风险 1、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智能矿山系统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增加、经营规 模不断扩大,公司将面临业务快速增长带来的管理问题。本次发行成功及募投项 目实施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人员规模亦会相应增长。公司的 快速发展对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 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管 理制度、组织模式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 3-1-3-13 14 上市保荐书 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速度,进而削弱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及王云兰女士合计直接 持有及通过路泰管理控制公司4,270.4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4.94%;本 次发行后,于胜利先生、金勇先生及王云兰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比下降为 48.70%,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胜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勇先生 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王云兰女士为公司董事,并且三人享有的表 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以及公司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产生重大影 响,能够决定和实质影响公司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层的任免,因此有可能会损 害公司经营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项目成果须经相关机构层层验收,并受 到采购预算及拨付流程、内部付款审批程序的影响,因此付款周期较长。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含合同资产)分别为 5,208.45 万元、7,482.71 万元和 10,027.32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含合同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5.59%、35.52%和 32.14%,应收账款逾期占比相对较高。 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随着业务合作深化,公司对重要客户郑煤机和三一重 装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该等信用政策变动使得公司 2021 年末应收账款增加 2,242.69 万元,占公司审定应收账款余额(含合同资产)的比例为 7.19%,使 得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减少 95.31 万元,占公司审定净利润的比例为 0.65%, 使得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575.74 万元,占公司审定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为 9.27%。因此,公司对郑煤机和三一重装的信用政策 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有一定负面影响。 尽管公司最终客户大多数为信誉状况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但仍存在部分客 户因暂时性财务困难等情况而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情形,基于谨慎考虑,公司对 该类客户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单 3-1-3-14 15 上市保荐书 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448.38 万元,计提比例为 48.63%。其中,公司对永 煤控股的应收账款余额 1,841.51 万元,逾期金额 936.48 万元,公司已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668.21 万元,计提比例 36.29%;对河南大有的应收账款余额 908.34 万元,逾期金额 517.88 万元,公司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38.86 万元,计提比 例 48.31%。若未来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超过公司能力范围或客户经营情况恶 化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进而单项计提金额进一步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假设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永煤控股和河南大有的应收账 款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将减少 1,396.36 万元, 上述模拟全额计提对净利润的影响额占公司 2021 年度审定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 润的比例分别为 9.47%和 10.01%,模拟全额计提后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和扣非 后净利润将减少为 13,345.22 万元和 12,558.29 万元。 2、存货跌价风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12,652.28 万 元 、 13,986.83 万 元 和 18,923.26万元,分别占各期末总资产的29.08%、21.90%和22.65%;报告期各期, 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9、1.43和1.68,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43.06 万元、42.01万元和22.24万元。如果未来出现下游市场不利变化、公司丧失竞争 优势、新产品开发偏离市场需求等情形,公司产品销售可能受挫从而形成存货积 压。公司面临期末存货跌价风险,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1.89%、46.52%和34.82%。 公司拟发行股票以募集资金投资于新建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难以在短期内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 献,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 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4、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9.52%、56.32%和52.17%,受2020年起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费用中与合同订单相关的销售服务费、运杂费纳入 合同成本核算,以及公司业务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有所波动,但仍保持在较高 3-1-3-15 16 上市保荐书 水平。公司综合毛利率受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产品结构和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 产品定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这些方面出现不利变动,公司存在毛利率 下降的风险。 5、经营性现金流量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23.88万元、3,421.77万元和 6,210.8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水平。这主要是因 为公司项目一般先行投入再收款,且终端客户中国有企业占比较大,国有企业的 项目成果验收、相关预算款项拨付、内部付款审批等因素都会影响付款周期。同 时,智能矿山行业属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量的大幅增长, 同样会导致现金流短缺。若公司的经营方针、战略规划、融资规划没有得到有效 实施,将对公司资金周转能力和经营效率造成一定影响。 (六)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 多年积累的知识产权对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拥有智能矿山相关领域的专利权64项、软件著作权152项。未来若上述 相关知识产权被侵害而使得公司面临法律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2、经营资质未能及时取得或延续的风险 公司作为专业的智能矿山相关信息系统供应商,其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煤矿 生产,而由于煤矿生产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公司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业 务资质,公司目前持有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质主要有防爆证、安标证等,若公 司未能针对新产品及时取得相关业务资质或无法延续已到期的相关业务资质,将 对公司的经营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1-3-16 17 上市保荐书 每股面值 1.00元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 占发行后总 发行股数 超过2,192.0290万股,公司股东不 不低于25% 股本比例 公开发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本次发行股数全部为发行新股 不低于25% 股本比例 占发行后总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无 0 股本比例 不超过8,768.116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 发行后总股本 量)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 发行市盈率 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或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发行方式 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发行对象 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 者,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无 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无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及验资费【】万元、评估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 行手续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3-1-3-17 18 上市保荐书 三、保荐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陈晓锋和钟超。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 下: 陈晓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江苏租赁、丰山集团、南大环境等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及云海金属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钟超: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万德斯、电工合金、金陵体育、梦百合 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本次北路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协办人为杨超群,其保荐业务执业情 况如下: 曾参与了威高骨科、孩子王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楚江新材公开 发行可转债项目,以及江苏索普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北路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刘 惠萍、尹航、李之阳。 3-1-3-18 19 上市保荐书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情形的 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 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 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 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 情况,不存在影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 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等情 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 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会影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 责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 3-1-3-19 20 上市保荐书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 关联方任职等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 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 情况。 (五)除上述情况之外,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 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的其他关联关系。 3-1-3-20 21 上市保荐书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 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 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三)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 二十六条所列相关事项,在上市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3-1-3-21 22 上市保荐书 管措施。 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推 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 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北路智控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20 年 2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议案。 2、2020 年 2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等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北路智控《公司章 程》的规定,保荐机构认为北路智控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华泰联合证券依据《证券法》第十二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对发 行人的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并确认: 3-1-3-22 23 上市保荐书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保荐机构经履行获取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查阅发行人相关管理制度和业 务制度、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 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保荐机构经履行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核查公司缴税相关凭证、访谈 发行人相关人员等核查程序,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经履行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抽查相关重点科目的会计凭 证、获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访谈相关政府部门及发行人相关人员等 核查程序,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查阅发行人的工商资料,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保 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的情形,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荐机构经履行查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关于企业公开发行证券的相 关规定等核查程序,认为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 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 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 3-1-3-23 24 上市保荐书 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之日起计算。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①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对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历史沿革情况的核查,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13 日成立,发行人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15663777275W 的《营业执照》。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 ②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下简称“三会”)相关决议;查阅了发行人历次“三会”文件,包括书面通知副本、 会议记录、表决票、会议决议等;与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就发行人的 “三会”运作、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机制等事项进行访谈。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够依法履行职责。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会计政策、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簿及会 计凭证、会计报表,并取得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以及 3-1-3-24 25 上市保荐书 执行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 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 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 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 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①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各项资产产权权属资料的核查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发行人产权界定明确,不存在股东 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三会资料并对发行人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保荐机构经 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3-1-3-25 26 上市保荐书 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财务会计资料、开户凭证、税务登记资料等文件。保 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能够独立的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机构设置情况并对相关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保荐机构 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 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未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保荐机构查阅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开展情 况、财务资料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②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历次“三会”决议资料。保荐机构经核 查后认为:发行人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权属纠纷。 ③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主要资产产权权属资料、征信报告,并在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及发行人住所地主管政府部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核查等进行互联网信息查询。保 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 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 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的事项。 (4)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1-3-26 27 上市保荐书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 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 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①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保荐机构查询了发行人所在行业管理体制和行业政策,走访了发行人住所地 主管政府部门并获取了合法合规证明。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保荐机构走访了发行人住所地主管政府部门并获取了合法合规证明,获取了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住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获取了发行 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人 民 检 察 院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网 ( http://www.ajxxgk.jcy.gov.cn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及发行人住所地主管政府部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核 查等进行互联网信息查询。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住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 3-1-3-27 28 上市保荐书 罪记录证明以及本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保荐机构在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 开的资本市场违法违规失信记录(http://shixin.csrc.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 、 人 民 检 察 院 案 件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www.ajxxgk.jcy.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及发行 人及其分公司住所地主管政府部门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核查等进行的互联网信息 查询。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3 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6,576.0870 万元,发行后股本 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述规定。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 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92.0290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低于 25%。综 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述规定。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 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 查证过程及事实依据如下: 3-1-3-28 29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查阅了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 10,267.10 万元和 13,954.65 万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上市标准中的“(一)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 体安排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 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相关文件,并保证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总体职责和持续督导期 2、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并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3、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他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2、审阅披露文件 作。发现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公司更正或者补 充。 3、督促公司在股票严重异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严重异 常波动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常波动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 务 《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 联交易、委托理财、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 的,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表 意见。 4、对重大事项、风险事项、 2、风险事项: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风险事项 核心竞争力面临重大风险 的,保荐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 情形等事项发表意见 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3、核心竞争力:公司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使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保荐机构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 3-1-3-29 30 上市保荐书 持续督导事项 具体安排 意见并披露。 1、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知悉或 者理应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 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5、现场核查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2、告知公司现场核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并在现场核 查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 1、持续督导期内,自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后十 五个交易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在 6、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符合条件媒体披露跟踪报告。 2、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所发表的意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公司可能存在违反本规 则规定的行为的,应当督促公司作出说明和限期纠正,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7、督促整改 2、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 的,于披露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查后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 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 8、虚假记载处理 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告。 1、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 9、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 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 完成持续督导期满后尚完 2、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保荐 结的保荐工作 机构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并继续完成其他 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 九、其他说明事项 无。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 3-1-3-30 31 上市保荐书 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 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3-1-3-31 32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杨超群 保荐代表人: 陈晓锋 钟超 内核负责人: 邵年 保荐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禹 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1-3-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