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路智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北路智控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晓锋                        联系电话:025-83387757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超                          联系电话:025-8338775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上市)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不适用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0 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上市)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1
                    项目                                      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上市)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2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晓锋                 钟   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8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