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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路智控: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7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2-1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2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人,
董事王云兰女士、蒋宇新先生、丁恩杰先生、陈骏先生和王长平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9月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7,957.1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自
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布局和业务经营需求,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
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董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矿山智
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和 “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分别新增全资子公司
南京北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软件”)、南京北路物联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物联”)为其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董事候选人任职经历、职业资格等方面的
严格审查,同意提名马轶群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时提名其担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
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
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7、《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
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
                           马轶群先生个人简历
    马轶群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江苏省审计科研所研究助理、南京大学理
论经济学博士后;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研
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
副研究员、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一刊一书”编辑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轶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