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1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提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地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介
绍,并认真讨论分析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恩杰 马轶群 王长平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