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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路智控: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11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1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路智控”)根据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周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8 日 9:15-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8 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
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情况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 于 公 司 〈 2023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10.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11.00                                                                    √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12.00                                                                    √
             宜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13.00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14.00                                                                    √
             案》
     15.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
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10.00、议案 11.00、议案 12.00、议案 1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 5.00、议案 6.00、议案 7.00、议案
10.00、议案 11.00、议案 12.00、议案 14.00、议案 16.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
交易事项和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
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于胜利、金勇、段若凡、张永新、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上述议案 10.00、议案 11.00、议案 12.00 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南京北路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王长平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股权
激励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借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
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
为准。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5 日(周五)上午 9:00-
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地址:南京市江宁
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会议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通 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 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127716
    联系传真:025-86127716
    邮箱地址:ir@njbestway.com
    联系人:段若凡、陈慧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会议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邮政编码:211161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
 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95,投票简称:北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京北
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
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 于 〈2022 年 年度 报 告 及 其 摘
  1.00                                                √
            要〉的议案》

            《 关 于 〈2022 年 度董 事 会 工 作 报
  2.00                                                √
            告〉的议案》

            《 关 于 〈2022 年 度监 事 会 工 作 报
  3.00                                                √
            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
            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5.00                                                √
            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6.00                                                √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7.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8.00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9.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10.00     励计划(草 案)〉 及其摘要 的议           √
            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11.00     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 理办法〉 的议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12.00                                               √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变更 公司注 册资本、 修订
  13.00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议案》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于
  14.00                                               √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15.00                                               √
            议案》

  16.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
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