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北路智控: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骏)2023-04-1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南京北路智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陈骏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2年11月2日,因个人原因正式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
    1、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召开
各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
依据,了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5
次,其中通讯表决出席3次,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同时对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次,本人因工作原因请假1次,亲自出席会议2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按照《南京北路智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


                                     1
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发表了独
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认定
公司核心员工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
管计划参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22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22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
意见;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增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有
效沟通。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并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对2022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与公司股东、管理层提前进行了事前、
事中、事后多次沟通协商,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通过审阅文件、问询相
关人员、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管理和财务等情况,
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督促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
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相关意见及建议。时刻关注媒体、网络等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如有发现不实报道立即提醒公司进行澄清公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认真审阅相
关材料、积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充分利用专业优势提供专业意见,独立、公
正、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和公平。
       (三)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主动与外审机构
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
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
       六、其他工作
       (一)2022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2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三)2022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
生。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
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义




                                      3
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骏
                                                 2023年4月7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