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 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3-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4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5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1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保荐情况 ................................................................................. 22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22 二、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22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3 第四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 25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25 二、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25 三、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30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31 3-1-3-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释 义 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唯科模塑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唯科有限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国金证券、本保荐机构、保荐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以及 2021 年 1-6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3-1-3-3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Voke Mold & Plastic Engineering Co., Ltd. 注册资本: 9,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庄辉阳 成立日期: 2005 年 04 月 04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4 号之一 住 所: 层 邮政编码: 361101 电话号码: 0592-5780973 传 真: 0592-578098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tmold.com/ 电子邮箱: vkdsh@ctmold.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办公室 的部门: 负 责 人: 罗建文 电 话: 0592-7769618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业务,并依托在精密 注塑模具设计、加工、装配以及检测等方面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向下游延伸,逐步 将业务拓展至注塑件以及健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已发展成为“模塑一体化” 规模生产企业,形成了由精密注塑模具、注塑件以及以空气净化器为主的健康产 品构成的产品线,可为电子、汽车、家居、健康家电等行业领域客户提供多样化、 一站式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是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认定的“中国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之一, 被认定为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通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已经掌握 了精密注塑模具设计和制造以及注塑成型的核心关键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实 践经验。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338 项授权专利,其中 20 项发 3-1-3-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明专利。 公司已初步完成国际化布局,在厦门市、泉州市、上海市、天津市、德国耶 拿市、马来西亚新山市等地建有生产基地,拥有五轴数控加工中心、数控电火花 加工机、数控线切割放电加工机、数控深孔钻床、双色注塑机等加工制造设备以 及自动光学检查机、光学测量系统、三坐标测量机等先进的检测设备。 公司产品远销至欧洲、美国、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客户包括电子行业的盈趣 科技、康普集团,汽车行业的均胜电子、施耐德博士集团、艾福迈集团,家居行 业的宜家集团、博格步集团、威卢克斯集团,健康家电行业的晨北集团、历德集 团等。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一)主要产品的技术来源、生产技术、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自成立伊始,就将研发和创新作为公司的立足之本,凭借雄厚的技术实 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多年来不间断地自主研发和创新,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公 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为在精密注塑模具设计、精密注塑模具加工和装配、注塑 成型、健康产品研发设计等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形成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截至 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1、精密注塑模具设计核心技术情况 在产品或 核心技术 技术 专利/非专利技术 序号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生产中的 名称 来源 情况 应用情况 斜顶辅助支撑装置 自主研发防碰撞安全保护机构、 一种滑块防撞安全保护 传动张紧调节装置等机构模块, 机构 模具滑块 一种模具传动张紧调节 促使公司精密注塑模具滑块动 自主 1 动作稳定 全面应用 装置 作更加稳定、可靠,从而保证了 研发 保护技术 一种模具油缸碰撞防呆 精密注塑的稳定性,提升了注塑 效率 机构 一种实用三板模开模控 制器 一种多重复合抽芯机构 自主研发、改进、提升优化各种 模具抽芯机构,使公司精密注塑 拉杆双传动斜抽芯滑块 模具抽芯 模具抽芯动作更加平顺、稳定可 自主 抽芯机构 2 全面应用 一种双色成型滑块抽芯 技术 靠,从而缩小了精密注塑模具体 研发 积,提升注塑效率,延长公司精 机构 密注塑模具使用寿命 一种同步异向抽芯的滑 块结构 3-1-3-5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在产品或 核心技术 技术 专利/非专利技术 序号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生产中的 名称 来源 情况 应用情况 一种前模抽芯结构 一种滑块内缩抽芯机构 一种弹簧式内滑块外扩 机构 一种新型前模滑块传动 机构 一种超小空间内缩机构 一种具有抽芯功能的模 具 滑块辅助支撑延迟退出 机构 滑块套滑块 45 度斜顶出 装置 自主研发的可转角度的弹定模 45 度滑块套滑块双抽芯 斜抽芯机构、滑块辅助支撑延迟 装置 模具动作 一种控制前模弹板与后 退出机构等模具动作控制机构, 自主 3 变换控制 全面应用 模板先合模的机械机构 大幅提升了精密注塑模具运行 研发 技术 一种模具油缸碰撞防呆 动作变换的稳定性,进而提高产 品质量 机构 一种快速置换模芯结构 一种在三板模前模反向 的抽芯部位先行脱离机 构 通过自主研发的一模多产品转 一模多产品生产数量的 流道机构、流道拉料自动顶出机 转流道机构 构、双色模旋转流道等流道变换 一种流道拉料自动顶出 模具流道 自主 4 机构,可有效防止流道刮伤产 全面应用 机构 变更技术 研发 品、跟进注塑工序等危害,从而 一种旋转双色模流道与 提升模具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 产品分开顶出机构 量 复合脱模结构 防止潜浇口产生料屑的 差动顶出机构 一种斜顶顶出机构 通过自主研发的多项机械、空气 辅助等顶出脱模技术,可防止精 一种新型二级顶出机构 模具顶出 密注塑模具镶件摩擦力大造成 一种直顶斜顶联合顶出 自主 5 及脱模技 拉破产品,实现产品快速自动顶 全面应用 机构 研发 术 出,结构小型化,减小精密注塑 一种紧凑型加速顶出机 模具尺寸,从而达到生产效率 构 高、动作稳定的效果 一种新型无顶针脱模机 构 一种软胶倒扣模具 一种用于二次顶出的结 3-1-3-6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在产品或 核心技术 技术 专利/非专利技术 序号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生产中的 名称 来源 情况 应用情况 构 一种软胶顶针吹气顶出 结构 一种防止粘膜滑块顶针 机构 在注塑前,在模具长芯子前端设 计定位零件,可以起到固定精密 注塑模具芯子的作用,防止在注 塑时精密注塑模具芯子发生偏 模具长型 摆,当胶位注射到定位镶件时, 自主 6 芯偏摆稳 全面应用 模具芯子的防偏摆机构 在注塑压力的作用下使定位镶 研发 定技术 件后退至设定位置或在切换保 压时通过外部机构移动定位镶 件到设定位置,进而不影响产品 的注塑成型 通过利用配合固定弹块和精定 一种后模不同的旋转双 位块,在机台旋转 180 度进行模 色模 双色模具 自主 7 具位置交换的过程中,稳定地将 全面应用 技术 研发 一种内置中转轴的旋转 产品留在前模,保证后模旋转 型芯双色模机构 后,合模即可实现灌包成型 2、精密注塑模具加工技术核心技术情况 在产品或 核心技术 专利/非专利 序号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生产中的 技术来源 名称 技术情况 应用情况 根据公司 CAM 加工实际情况,采用 C++ 语言、UG 二次开发程序与多种工艺系统 插件相结合,从而可根据模具型面特征优 CAM 加 化走刀路径,获得最佳加工工序;并通过 1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工工艺 与末端数控机床加工设备无缝链接,实现 了网络无纸化操作,进一步减轻了 CAM 程序员的劳动强度,使产品的加工精度、 加工效率、达到更好的效果 采用不同于普通塑料模具的加工基准、加 双色旋转 工精度,将精准的零点定位技术,结合先 2 模具加工 进的高速数控加工设备以及准确的切削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工艺 加工参数,从而可在误差 0.003mm 范围 内对两副高精度模具进行互换注塑 通过对电极和工件材料的研究挑选、精密 加工,优化镜面加工脉冲电源的设计、镜 精密模具 面加工电火花控制系统、粉工作液加工等 3 镜面加工 各方面综合提升,达到精密注塑模具镜面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工艺 加工,极大提高了精密注塑模具精度,减 少后期抛光劳动强度及控制了抛光变形 率 3-1-3-7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在产品或 核心技术 专利/非专利 序号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生产中的 技术来源 名称 技术情况 应用情况 通过 CAD\CAM\CNC 一体化系统集成应 模具零件 用,采用国际先进的五轴加工设备,使切 高速高精 4 削加工效率提升了 50%,加工精度提升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度加工技 了 60%,缩短了产品的制造周期,极大 术 地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采用 MES 系统,可完成各类型的工艺编 加工工艺 制,达到自动排产的目的,并通过合理安 排程与设 排各类加工设备,实时反馈设备加工进 5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备自动排 度,系统根据各道工序的实时信息统一协 产技术 调,可提高机床工作效率,提高计划完成 率 3、注塑成型核心技术情况 在产品或 核心技 专利/非专利 序号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生产中的 技术来源 术名称 技术情况 应用情况 科学试模标准,开发在平板电脑上导入科 科学试 学试模标准,优化试模的科学性,合理性, 1 模标准 满足高端客户需求,为试模评审提供有力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非专利技术 化 的数据支持,从而降低试模次数,提高客 户满意度 通过将两种不同的材料注塑到共用一套模 一种旋转双色 架的两副模具,经过高精度重复定位,旋 模流道与产品 转交替两幅模具注塑成型,实现一件成型 分开顶出机构 结合行业 多色注 产品一道工序连续两次注塑,达到双色注 2 全面应用 特性与自 塑技术 塑成型的效果。合并简化成型工艺程序, 一种内置中转 主研发 保证产品外观精美程度,满足了客户对产 轴的旋转型芯 品的特殊性能要求,大幅提高有关产品的 双色模机构 生产效率。 在塑胶充填到型腔(90%~99%)时注入 高压惰性气体,气体推动融熔塑胶继续充 填型腔,从而实现用气体代替塑胶保压, 结合行业 气辅成 3 通过此技术,可减少注塑残余应力,降低 全面应用 特性与自 非专利技术 型技术 翘曲问题,有效消除凹痕痕迹,降低锁模 主研发 力,减少流道长度,节省材料,降低注塑 机机械损耗,延长精密注塑模具寿命等 模内切 当模具闭合时触碰到触点开关,传递信号 结合行业 4 模具成 给时间控制器,时间控制器输出高压油给 全面应用 特性与自 非专利技术 型技术 油缸,继而油缸推动切刀完成模内切动作 主研发 在注塑成型过程中,积极研发注塑成型自 动化实用技术,导入中央集成水电气系统, 注塑成 自动供料系统,实现从材料投送到产品注 结合行业 型自动 塑完成全程运用自动化设备进行流水作 5 全面应用 特性与自 非专利技术 化、精密 业,自动取出、自动镶嵌、自动拍照检测, 主研发 化技术 通过机械手与精密模具、注塑成型机的配 合,实现了注塑生产的人员优化,极大提 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 3-1-3-8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4、健康产品研发设计核心技术情况 在产品或生 核心技 专利/非专利 序号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产中的应用 技术来源 术名称 技术情况 情况 一种减 该结构电机前装,后侧进风,较电机后装 小风阻, 状态下,没有阻碍进风的面积存在,风道 1 进风更 更合理,风阻小,顺畅,通风效率更高。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空气净化器 加顺畅 且散热孔可以对电机进行有效散热,而密 的技术 封环设置保证风道完整密闭性进风 一种可 通过可伸缩的把柄与清洁机体快速连接, 快速调 前后柄通过锁紧套管配合实现拉伸与固 硬表面清洁 2 节把柄 定,使用者在清洁较高位玻璃时,可通过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机结构 长度的 快速连接把柄,并调节把柄长度以快速完 技术 成玻璃等硬表面清洁 新型吸嘴有效避免大型污物如毛发等进 一种高 入至清洁机内部,进而有效维持清洁机的 一种硬表面 效率的 3 工作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寿命;另一方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真空清洁机 新型吸 便,有效避免细菌的产生及着床,进而有 吸嘴结构 嘴技术 效达到清洁目的 一 种 可 以 应 用 产品加工完成后非进出水部分不漏水;产 4 野 外 救 品平均流速>2500ml/min0.1Mpa;大肠杆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净水箱 援 的 技 菌截留率>99.99% 术 产品加工完成后非进出水部分不漏水;产 一种可 品平均流速>2500ml/min0.1Mpa;大肠杆 快速应 5 菌截留率>99.99%;吸嘴旋熔到笔身上的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净水笔 急的过 牢固性、密封性以及位置准确性,影响产 滤技术 品整体性能以及外观协调性 避开风轮与产品风道的共振点,使得吹出 一种可 来的风更柔和,无异音。通过理论创新以 有效降 无蜗壳离心 及仿真计算流体力学软件(CFD)的经验 6 低功率 全面应用 自主研发 风轮的设计 设计,优化出最佳气动性能的后向离心风 及噪音 方法 轮的叶型设计方法,在不降低风量的前提 的技术 下,降低功率以及噪音 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为在精密注塑模具设计、精密注塑模具加工和装 配、注塑成型、健康产品研发设计等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形成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 术。相关技术均系公司研发人员通过在履行唯科模塑工作任务、利用唯科模塑及 其子公司物质条件中所作出的核心技术成果,技术来源及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 授权、合作研发等情形。 报告期内,除存在以下商标方面的知识产权纠纷外,发行人其他专利技术或 商标不存在纠纷或诉讼情况。 2018 年 7 月,约克国际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申请,认为公司“VORK” 商标与其“YORK”商标近似,侵犯其在先字号权,进而申请公司“VORK”商 3-1-3-9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标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 年 4 月作出《关于第 17974045 号“VORK”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9]第 0000080203 号)裁定,该商标在“冷却 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装置;热气装置”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其余商品上予以 维持。 经核查,发行人所生产的产品不涉及“冷却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装置;热 气装置”,上述裁定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非 与行业技 所处阶段及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技术来源 专利技术 术水平 进展情况 情况 比较 通过自主研发、改进、提升优化 一种镶套 内缩滑块 内缩滑块中产品的脱模问题,使 在内缩滑 行业处于 中试生产阶 1 中的斜芯 模具抽芯动作更加平顺、稳定可 自主研发 块中的斜 国内先进 段 结构 靠,从而缩小了模具体积,提升 向抽芯机 水平 注塑效率,延长模具使用寿命。 构 通过自主研发三板模前模镶针 三板模前 塑性变形问题,延长使用寿命, 一种实用 行业处于 中试生产阶 2 模先抽芯 使模具动作更加稳定,可靠,极 自主研发 三板模开 国内先进 段 机构 大保证了注塑产品的稳定性,从 模控制器 水平 而提升了注塑效率。 一种长纤 研发一种增强高流动导电材料 维增强高 正在申请 行业处于 具有优异的导电性、强韧性和抗 小试生产阶 3 流动导电 自主研发 专利,尚 国内先进 破裂性能,产品流动性好、易于 段 材料及其 未授权 水平 注塑的高导材料。 制备方法 通过齿型芯和其底部设置的深 模具齿轮 沟球轴承以及推力滚针轴承同 一种斜齿 行业处于 中试生产阶 4 类顶出装 时发生自转,产品和齿型芯同样 自主研发 轮顶出机 国内先进 段 置 会产生自转,使得斜齿轮向上, 构 水平 从而脱离型芯。 一种液压 马达双色 从进料管布置、收缩率匹配、进 模中转机 行业处于 双色模具 料口方式、位置,重复定位提升 小试生产阶 5 自主研发 构、一种 国内先进 深化研发 等多方面进行双色模具深化研 段 转盘式双 水平 究。 色模滑块 机构 研发一种自动清洁排气结构,能 够使得整体装置实现减少拆模 一种自动 行业处于 模具排气 维护次,方便使用人员对该装置 小试生产阶 6 自主研发 清洁排气 国内先进 清理机构 进行清理保养,有效的提高了使 段 结构 水平 用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整体装 置的实用性。 3-1-3-10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专利/非 与行业技 所处阶段及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现 技术来源 专利技术 术水平 进展情况 情况 比较 研发一种机械式滑块脱模机构, 机械式滑 解决具有倒勾结构的且凹槽比 一种机械 行业处于 中试生产阶 7 块脱模机 较细长的凹形塑胶产品, 在脱 自主研发 式滑块脱 国内先进 段 构研发 模时可能会导致产品粘黏滑块 模机构 水平 引起变形的问题。 一种带监 模具开合 研发一种模具开合模监控机构, 控感应开 行业处于 小试生产阶 8 模监控机 解决现有模扣存在易断裂、安全 自主研发 关的 A、B 国内先进 段 构 系数低的问题。 板先合模 水平 机构 (三)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9,605.54 91,053.54 69,925.76 64,133.13 研发费用 1,996.55 3,260.81 3,382.23 2,590.13 研发费用占营业 3.35% 3.58% 4.84% 4.04% 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4%、4.84%、3.58%和 3.35%。 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提升产品技术水平,进一步 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行业发 展趋势。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36,067.85 123,249.83 92,075.98 85,596.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3,035.51 93,178.30 71,032.99 59,693.01 权益(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08 10.76 15.68 23.93 (%) 资 产负债 率(合并 ) 23.00 23.20 21.98 28.93 (%) 营业收入(万元) 59,605.54 91,053.54 69,925.76 64,133.13 净利润(万元) 10,435.82 16,678.53 9,460.62 3,621.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166.26 16,075.66 9,522.56 3,477.70 的净利润(万元) 3-1-3-1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9,265.64 13,604.09 9,612.09 8,417.7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861 1.7175 1.0878 0.4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861 1.7175 1.0878 0.43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35 18.91 14.65 7.05 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803.86 19,055.14 14,584.52 7,811.06 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3.35 3.58 4.84 4.04 的比例(%)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下游市场主要分布于电子、汽车、家居、健康家电等行业领域,客户分布 较为广泛,且产品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产品结构越来越复杂,对注塑模具、注塑件 以及相应供应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新材料、新工艺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 在给行业应用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推动着公司不断创新。但如果公司 未来在技术和产品研发上创新能力不足,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将可能无法满足客户 的产品需求,市场份额下降,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研发失败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590.13 万元、3,382.23 万元、3,260.81 万元和 1,996.5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04%、4.84%、3.58%和 3.35%。 为保证持续创新能力,发行人将保持研发费用的高投入,如果研发项目失败,或者 相关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核心技术外泄的风险 发行人核心业务精密注塑模具属于技工、技能型行业,除具有较强专业性外, 更需要依赖技术人员的实践经验,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产品开 发、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目前,公司与主要技术人员均签订了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但仍然面临着技术人员流失、核心技术外泄的风 3-1-3-1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险。如果未来公司技术人员的离职导致公司技术人才流失或核心技术外泄,将对 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市场主要分布于电子、汽车、家居、健康家电等行业领域,与宏观 经济的整体运行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全球性通货膨胀、国际贸易负增长、国 际直接投资活动低迷、各国债务水平提高以及中美贸易摩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等因素影响,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部分国家甚至出现负 增长。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持续低迷或恶化,将对公司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行业竞争的风险 近年来,以“中国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为代表的行业内优秀企业规 模不断扩张,技术不断进步,实力不断增强,导致行业竞争有所加剧。如果公司 不能抢占市场先机,及时整合资源和更新技术,加强与客户的协同开发能力,将 可能无法保持现有的市场地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精密注塑模具的主要原材料为模具钢、模架、热流道等,注塑件的主要 原材料为 ABS、PA6、PP、POM、PC/ABS 等塑料粒子,上述原材料或其基础材 料属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铁矿石和原油价格 等因素变动较为敏感。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通过调整产品报价的方式将原材料价格 波动向下游转移,将会对公司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企业用工成本逐渐 上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用工需求持续增加,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逐年增 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人工分别为 4,077.09 万元、4,460.03 万元、 5,162.11 万元和 3,336.07 万元,占比分别为 10.28%、10.31%、9.01%和 8.55%。如 果劳动力成本持续、快速上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1-3-13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5、海外经营风险 (1)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34,004.72 万元、37,177.11 万元、55,908.61 万元和 39,406.8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57%、53.91%、62.63%和 67.00%,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的德国、捷克、西班牙、丹麦,亚洲的中国香港、中 国澳门以及北美洲的美国等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除美国对我国进口产品征收额 外关税外,其他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均不存在设置贸易壁垒、提高关税征收额度 或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等贸易保护政策。 诸多因素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如区域政治环境、经济发展状况、 行业政策、汇率政策等,不稳定因素较多。近年来,全球市场贸易摩擦不断,贸 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趋势。如果公司主要产品进口国设置贸易壁垒、提高关税征 收额度、开展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或实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将可能会造成发行 人的境外销售收入下滑,进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境外子公司经营风险 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整合国际资源,公司先后在德国耶拿市、马来西亚新 山市建立了子公司。因国际市场的政治环境、军事局势、经济政策、竞争格局、 突发事件等因素复杂多变,且法律体系、商业环境、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 诸多差异,公司将可能面临因海外经营经验不足、经营环境恶化导致的海外经营 风险。 (3)出口运力紧张风险 2020 年末以来,由于境外新冠疫情影响,我国至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 航线运力紧张问题不断加剧,企业订舱困难,国际运费价格直线上涨,发行人部分 海外销售被迫推迟,滞留港口。如果未来出口运力紧张的情况出现进一步持续或加 剧,将导致公司及上下游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运力,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盈 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业绩下滑。 6、中美贸易摩擦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5,368.54 万元、6,733.79 万元、 11,843.88 万元和 9,321.7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7%、9.63%、13.01% 和 15.85%。由于中美贸易摩擦,2018-2020 年发行人出口美国的精密注塑模具、注 3-1-3-1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塑制品被加征 25%的关税,2021 年 1 月 1 日起,发行人出口美国的精密注塑模具、 注塑制品、空气净化器等产品被加征 25%的关税,被加征关税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 为 5,048.23 万元、5,062.19 万元、8,019.99 万元和 8,795.19 万元,未因中美贸易摩 擦出现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但如果中美贸易摩擦未来进一步持 续或升级,美国客户将可能要求发行人分担或全额承担加征关税金额,公司对美 国客户的销售收入将可能出现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临时性用工紧张的风险 一方面,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用工需求逐年增加;另一方面, 发行人健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每年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大 量生产备货时临时性用工需求将大幅增加,以 2020 年为例,发行人用工总人数 由 2020 年 6 月末的 1,598 人(其中:全球正式员工 1,433 人、国内劳务派遣 76 人、马来西亚外劳 89 人)增长至 2020 年末的 1,935 人(其中:全球正式员工 1,665 人、国内劳务派遣 135 人、马来西亚外劳 135 人),增幅 21.09%。如果发行人通 过员工招聘、劳务派遣、马来西亚外劳等方式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用工需求,将 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完成生产计划,及时交付客户订单,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 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8、子公司马来西亚唯科使用外劳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马来西亚唯科通过劳工承包商使用外劳等行为没有 产生任何纠纷,也未受到马来西亚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但存在违反马来西亚内 政部外劳管理政策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马来西亚唯科已经完成 针对原使用外劳人员情况的整改,整改后已无使用外劳情况,不再违反马来西亚 内政部外劳管理政策,但是整改前的用工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庄辉阳、王燕夫妇,本次发行前其合计持有公司 72.7105% 股权。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 求的公司治理架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且运行有效,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 地位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规范、人事任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甚至不当控制,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将可能受到损害。 3-1-3-15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五)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7.63%、37.17%、35.94%和 33.65%, 存在小幅下滑。由于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波动、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原材料价格的 波动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均存在一定幅度的波 动,发行人面临综合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8,445.58 万元、18,400.22 万元、23,148.13 万元和 27,216.97 万元,分别计提 585.09 万元、588.46 万元、742.68 万元和 860.03 万元坏账准备。 公司客户多为合作多年且信誉良好的客户,坏账风险较小。但随着销售额进一步增 长,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者无法回收 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资金周转等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逐年增长,存货账面余额也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15,931.59 万元、15,699.87 万元、20,717.30 万元和 24,176.32 万元。由于公司产品,特别是精密注塑模具的加工制造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在产品 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金额分别为 8,178.17 万元、8,588.76 万元、9,318.56 万元和 9,623.32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1.33%、54.71%、44.98%和 39.80%。虽然公司实施“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且公司客户多为合作多年且信誉 良好的客户,但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规模可能继续增加,若 未来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重要客户违约,公司存货将存在跌价的风险。 4、汇率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境外销售主要以欧元、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发行 人汇兑损益("-"为收益)分别为-9.10 万元、-99.33 万元、770.86 万元和 335.92 万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17%、-0.89%、3.99%和 2.77%,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水平会有一定影响,发行人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3-1-3-16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5、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关于认定厦门市 2017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总第二十二批)的通 知》(厦科联[2017]61 号),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 GR201735100331),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 2017 年度起享受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根据《关于公示厦门市 2020 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 GR202035100117),经主管税务 机关备案,自 2020 年度起享受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根据《关 于公示上海市 2017 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上海克比模塑科 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 GR201731001161), 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 2017 年度起享受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根据《关于公示上海市 2020 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上海克 比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 GR202031004421),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 2020 年度起享受 15%企业所得税 优惠税率,期限三年。根据《关于公示厦门市 2018 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 业名单的通知》,厦门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证书编号 GR201835100597),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 2018 年度起享受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期限三年。 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克比、健康产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 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 化,或者发行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时因自身原因不再符 合认定条件,发行人或其下属子公司将不能再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可能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 产业园项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等项目。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发行人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投入运营后, 将相应增加较多折旧及摊销费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和摊销 4,788.89 万元, 项目达产当年将新增利润总额 17,734.81 万元,新增折旧和摊销占募投项目新增利润 3-1-3-17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总额比例为 27.00%。因此,在项目达产当年,募投项目新增利润总额可以完全覆盖 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 大影响。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良好的盈利前景,新项目的投产将带来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足以抵消项目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与摊销增加的影响,从而 确保公司盈利水平的增强。由于市场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未能预料的市场环境变化或运作问题将可能出现新增产能无 法消化、项目实施受阻等情形,进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如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照预期发挥经济效益,公司也将面临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产生大量折旧和摊销费用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1、发行失败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 3,12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投资者认购公司股票主 要基于对公司当前市场价值、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判断,由于投资者投资偏好 不同、对行业以及公司业务的理解不同,如公司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不能获得 投资者的认同,将可能出现本次发行认购不足的情形,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2、股票市场风险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价格不仅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前景,同时还将受到股票本 身供需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政治经济政策、行业产业政策、证券市场参与 者的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认识 股票市场的风险,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并 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以免造成损失。 3、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和达产存在一定的周期,不能立即产生收入和利润。因此,本次发行 上市完成后,公司预计发行当年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净资产 收益率较以前年度将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1-3-18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 延长春节假期、居家隔离、限制人流等防控措施,造成企业复工延迟、人员复工 率不高等情况。2020 年 3 月以来,国内疫情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但国外疫情 大范围蔓延,同时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等省市出现区域性 疫情反复,导致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如果疫情出现进一步持续、 反复或加剧,将导致公司及上下游企业生产延期复工、复工率不足或停工,进而 影响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甚至可能导致业绩下滑。 3-1-3-19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3,12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12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12,48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市净率 【】倍 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发行方式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具有 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国家法 发行对象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禁止参与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元 募集资金净额 【】元 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 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 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评估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信息披露费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月【】日 3-1-3-20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3-1-3-2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保荐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傅志锋:具有 13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现任国金证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 公司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榕基软件(002474)、麦迪电气 (300341)、博思软件(300525)、力鼎光电(605118)等 IPO 项目;大名城(600094) 非公开、兴业证券(601377)配股等再融资项目。 俞琳:具有 12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棕榈园林(002431)、 青松股份(300132)、榕基软件(002474)、海欣食品(002702)、茶花股份(603615)、 坤彩科技(603826)等 IPO 项目、三安光电(600703)非公开、中福实业(000592) 非公开、南威软件(603636)配股等再融资项目。 (二)本次证券上市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叶翊翔:具有 5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承销保荐分公司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茶花股份(603615)、华丰股 份(605100)等 IPO 项目、合兴包装(002228)非公开再融资项目以及小羽佳 (831877)、极致互动(837011)、华闽南配(835582)、陆海环保(834562)、达 峰智能(870002)等新三板挂牌项目。 2、其他项目组成员 戴群芳:现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高级经理,保 荐代表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具有 10 年审计和投 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柯利达(603828)、鹭燕医药(002788)、特宝生物(688278) 等 IPO 项目,曾担任元力股份(300174)202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具备 扎实的财务功底和投资银行业务基础。 二、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 持有或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3-1-3-2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 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 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内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 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 序,并具备相应的工作底稿支持。 (二)相关承诺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1-3-23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3-1-3-2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第四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发行人已就本次股票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二、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 条件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核查如 下: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发起人协议》、发行人历次股东 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等文件,查看了发行人的组 织架构图。发行人系由厦门唯科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9 年 11 月 20 日,各股东签署了《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9 年 12 月 4 日,唯科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以 2019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公司 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审字[2019]0010781 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净资产 587,843,350.65 元折成 8,880 万股,余额 499,043,350.65 元作为资本公积,原全体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19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 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 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4 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持续经营时间 在三年以上,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 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大华审字[2021]0016021 号”《审计报告》、检查并分析了发行人重要会计 科目明细账、抽查了相关凭证等,认为发行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3-1-3-25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访谈了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发行人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确认发行人的内 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大华核字[2021]0010895”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资产,对主 要经营场所进行了查看,核查了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表、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核查 了发行人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1)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 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商标、专利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具 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发行人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产权归 属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用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对所有 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发行人拥有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选举、聘任产生,不存在股东超越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 免决定的情况。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未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未在控股 3-1-3-26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 管理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并建立了符合发行人经营管理需要的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 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庄辉阳,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庄辉阳、王燕。除发行人及 控股子公司外,庄辉阳、王燕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厦门市科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克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AMOY WIN PTY LTD。 厦门市科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克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主营业务均为持有发行人股份,AMOY WIN PTY LTD 未实际开展业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从 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3)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关联租赁、关联采购、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 借系发行人经营、发展的需要,该等交易具有合理性,价格公允,合法有效,不 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 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一)项的规定。 5、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 3-1-3-27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材料,访谈了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最 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 没有发生变更,确认发行人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项的规定。 6、本保荐机构检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系统、信用中国、专利局及商标局网站等公开信息渠道,询问了发行人高 级管理人员,检查了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文件、重大合同,查看了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的《企业信用报告》以及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大华审字[2021]0016021 号”《审计报告》,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 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 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 业政策,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经营场所,确认发行人 经营范围为: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零件制造;专业化设计服 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家 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其他塑料制品 制造;其他金属工具制造;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 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调查表,查看了 相关部门出具的发行人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进行了网络检索,确认最近 3 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 3-1-3-28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9、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调查表,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进行了网络检索,确认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 3 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 9,360 万元,本次拟发行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 币普通股为 3,12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符合《上市 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发行人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发行人目前股本总额为 9,360 万元,本次拟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 股为 3,12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第 2.1.1 条第一 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选择《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 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作为上市标准。 经核查,发行人注册地为福建厦门,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同时,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1]0016021 号),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准)分别为 9,522.56 万元和 13,604.09 万元,最 近两年净利润均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标准,符合发行人选择 的《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款标准中的财务指标规定及 2.1.1 第一款第(四) 项的规定。 经逐项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3-1-3-29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三、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在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后,本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 期间为发行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 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将就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继续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督导事项 工作安排 1、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 行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 2、协助与督促发行人完善现有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 3、督促上市公司积极进行投资者回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与公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 司发展阶段相符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报等制度 4、督促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充分履行其所 承诺事项 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 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 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 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 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 2、当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日常经营、业务和技术、控 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 上市规则》第3.2.3条至第3.2.7条所列情形时,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 人将督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公司披露公告时,就信 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相关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 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 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情况,当上市公司股票发生异常 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 波动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 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 定及时进行核查,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 2、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 他核心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 露等义务 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当上市公司出现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可能存在重 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 大违规担保;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等可能严重影响上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 市公司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时,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自知道 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当就核查情况、 具现场核查报告 提请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本次现场核查结论等事项出具 现场核查报告,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0个交易日内披露。 3-1-3-30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四、保荐机构的结论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 及条件。国金证券愿意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3-1-3-3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 年 月 日 叶翊翔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傅志锋 年 月 日 俞 琳 内 核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姜文国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冉 云 保 荐 机 构(公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