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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科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8 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送达的形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元梧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名,亲自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
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914.59 万元,同比增长 27.30%;利润总额 22,535.06 万元,同比增长 1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79.73 万元,同比增长 19.31%,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
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同意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
本 124,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2]007046
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
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2 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
值,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
的拟建成时间由原计划 2021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是根据当前
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将该项目的拟建成时间由原计划 2021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