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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科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6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董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监事会现将 2021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2
 1
        第五次会议      月25日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5
 2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月10日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5
 3                                《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月17日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8
 4                                《关于对外报出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月5日

        第一届监事会   2021年8    《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18、2019、2020年度及
 5
        第九次会议      月25日    2021年1-6月份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
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
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之
前,均对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
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
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
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规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2 年度监事会
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
象的行为发生。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