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2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8 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2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93,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24,8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9,588,676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3.71% , 有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95,211,32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 上述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611,32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已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上市流通。因此,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 公司总股本为 124,8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93,6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 量为 31,2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2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12 名,境内机构 股东 0 名。分别为:周燕华、郭锦川、林明山、窦圣芸、林翊、陈杰雄、谢玉兰、 蔡永江、郭彬莹、江培煌、顾玉明、吴红霞。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 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持股期间,若 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 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2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剩余限 序 限售股股份数 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售股数 号 量(股) 本比例 股数量(股) 量(股) 1 周燕华 830,000 0.67% 830,000 0 2 郭锦川 775,000 0.62% 775,000 0 3 林明山 750,000 0.60% 750,000 0 4 窦圣芸 600,000 0.48% 600,000 0 5 林翊 500,000 0.40% 500,000 0 6 陈杰雄 460,000 0.37% 460,000 0 7 谢玉兰 450,000 0.36% 450,000 0 8 蔡永江 450,000 0.36% 450,000 0 9 郭彬莹 410,000 0.33% 410,000 0 10 江培煌 400,000 0.32% 400,000 0 11 顾玉明 200,000 0.16% 200,000 0 12 吴红霞 150,000 0.12% 150,000 0 剩余限 序 限售股股份数 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售股数 号 量(股) 本比例 股数量(股) 量(股) 合计 5,975,000 4.79% 5,975,000 0 注: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3,600,000 75% -5,975,000 87,625,000 70.21%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3,600,000 75% -5,975,000 87,625,000 70.21% 首发后限售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200,000 25% +5,975,000 37,175,000 29.79% 三、总股本 124,800,000 100% 0 124,800,000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 4、《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