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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科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7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保本型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独立董事:李宗义、林国伟、赵军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