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1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1-487 号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工大科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工大科雅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编 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工大科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工大科雅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龙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硕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2 页 共 11 页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 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13.50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50元,共计募集资金76,844.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48.5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995.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 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82.54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613.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613.14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6,577.3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71.25 第 3 页 共 11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6,577.3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71.2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2,707.0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2,820.43 差异 G=E-F -113.38 该差异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合计 113.3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 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4日和2022年8月1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 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街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工大科 雅(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雅)实施,公司和天津科雅连同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5060078801100001261 227,555,390.44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 第 4 页 共 11 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升级及关键产品产 庄新华支行 业化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高新技 131740000013001150373 97,409,814.2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营销及运维服务网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 01191600002023 82,174,101.31 络体系升级建设项 公司广安街支行 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高新技 131740000013001150525 121,000,163.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长安万 311902325010505 49,632,491.60 超募资金 达支行 交通银行石家庄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31740000013001239281 50,432,363.1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支行 合计 628,204,323.80 注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 北省分行”名义签署。 注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万达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分行”的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 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 36 号 C9 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 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 A3 栋”;因该募投项目地址及实施计划变动,需要增加建筑工程投 第 5 页 共 11 页 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 4,824.00 万元,追加资金自公司 IPO 超募资金列支。2022 年 10 月 31 日,计划追加投资的 4,824.00 万元已由超募资金银行专户转款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银行专 户。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95.4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519.53 万元。置换 已付发行费用 519.53 万元自公司 IPO 超募资金列支。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以自筹 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置换。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4,00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除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外,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 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为有利于吸引研发人才,助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高质 量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 区(环外)海泰大道 36 号 C9 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 A3 栋”。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结构调整情况 根据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第 6 页 共 11 页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为有利于吸引研发人才,助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高质 量实施,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追加投资 4,824 万元,追加资金自公 司 IPO 超募资金列支。投资追加后,项目总投资金额由 15,544.08 万元增加至 20,368.08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 在本报告期内对募投项目的置换资金为 695.47 万元,对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 额为 519.53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7 页 共 11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613.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77.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24.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24.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77.3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03%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智慧供热应 用平台升级及关 否 22,505.63 22,505.63 0.00 2026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键产品产业化项 目 2. 研发中心建 是 15,544.08 20,368.08 5,749.75 5,749.75 28.23 2025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 营销及运维 服务网络体系升 否 8,984.94 8,984.94 827.59 827.59 9.21 2024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级建设项目 第 8 页 共 11 页 4. 补充流动资 否 12,000.00 12,00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59,034.65 63,858.65 6,577.34 6,577.34 10.30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 尚未指定用 — 不适用 4,754.49 — — — — 途 超募资金投向小 — 不适用 4,754.49 — — — — 计 合 计 - 59,034.65 68,613.14 6,577.34 6,577.3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尚处土地招拍挂流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待开发商交付房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 36 号 C9 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 A3 栋”;因该募投项目地址及实施计划变动,需 要增加建筑工程投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 4,824.00 万元,追加资金自公司 IPO 超募资金列支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95.4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519.53 万元。置换已付发行费用 519.53 万元自公司 IPO 超募资金列支;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4,000.00 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超募资金直接支付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 1,749.62 万元(不含募集 资金置换) 第 9 页 共 11 页 根据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有利于吸引研发人才,助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高质量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 36 号 C9 号楼”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 园欧微优科创园 A3 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95.4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519.53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2022 年 8 月 16 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53,383.00 万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62,707.05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53,383.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进行现金管 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第 10 页 共 11 页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额 (2) (3)=(2)/(1) 日期 生重大变化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368.08 6,577.34 6,577.34 10.30 2025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20,368.08 6,577.34 6,577.34 - - - -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调整投资金额及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 36 号 C9 号楼”变 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欧微优科创园 A3 栋”;因该募投项目地址及实施计划变动,需要增加建筑 工程投资金额,计划追加投资 4,824.00 万元,追加资金自公司 IPO 超募资金列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项目尚处土地招拍挂流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待开发商交付房屋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