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2022-04-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迈赫机器
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赫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迈赫股份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28 元,并于 2021 年 12 月 0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10,000.00 万股变更为 13,334.00
万股。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金平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1
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赫投资”)承
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公司股东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赫力投资”)
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四)本公司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 3 位自然人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
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2
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
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
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07 日上市,自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29.28 元/股,触发前述
承诺的履行条件。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金平、公司控股股东迈赫投资、公司股东赫力投资、公
司股东王绪平、徐烟田、张韶辉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延长 6 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本次延长后
股东名称 原股份锁定到期日
直接持股(股) 间接持股(股) 合计持股数(股) 锁定到期日
王金平 0.00 64,357,143.00 64,357,143.00 2024 年 12 月 7 日 2025 年 6 月 7 日
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
76,500,000.00 0.00 76,500,000.00 2024 年 12 月 7 日 2025 年 6 月 7 日
司
潍坊赫力投 资中心
10,000,000.00 0.00 10,000,000.00 2022 年 12 月 7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
(有限合伙)
王绪平 4,500,000.00 0.00 4,500,000.00 2022 年 12 月 7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
徐烟田 7,500,000.00 0.00 7,500,000.00 2022 年 12 月 7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
张韶辉 1,500,000.00 0.00 1,500,000.00 2022 年 12 月 7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迈赫股份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
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事项无异议。
3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桂恒 胡剑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