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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达药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7-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
督导期内,对诚达药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 号)同意,诚达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174,035 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2,522,105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6,696,14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22,018,689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 74,677,45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23%。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247,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上市
流通。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
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网下发行部分
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247,38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
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47,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5,628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247,381           1.29%          1,247,381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74,024,951      76.55           -   1,247,381      72,777,570       75.26
通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247,381       1.29           -   1,247,381               -           -
首发前限售股      72,522,105      75.00           -           -      72,522,105       75.00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首发后可出借限
                    255,465        0.26           -        -     255,465        0.26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
                  22,671,189      23.45   1,247,381        -   23,918,570      24.74
流通股
三、总股本        96,696,140   100.00             -        -   96,696,14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6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
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
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票出借后,
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公司战略投资者配售共获得 907,965 股,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
已有 652,500 股出借,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上表中的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变动前后的股数均包含暂时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的 652,500 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
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科                    范国祖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