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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达药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22-12-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
                        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诚
达药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174,03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2.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75,721.0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3,576.31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62,144.75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22)
第 00137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
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项目简称          投资总额                                    资金来源
号                                           金金额         态日期
   医药中间体项目、原
 1 料药项目及研发中心          42,707.32      40,328.0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
       扩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            募集资金
   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
 3                             20,000.00      20,000.00 2024 年 6 月 30 日    超募资金
   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改项目
           合计                73,707.32      71,328.04          -                -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简称
 号                                          金金额       投入金额       进度
   医药中间体项 1)医药中间体项目              15,456.79       9,475.03          61.30%
   目、原料药项
 1              2)原料药项目                  17,871.25       4,505.65          25.21%
   目及研发中心
   扩建项目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7,000.00       3,516.50          50.24%
 2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100.00%
      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
 3                                             20,000.00              0           0.00%
      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改项目
                  合计                         71,328.04      28,497.1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人民币 162,144.75 万元,超募资金
为 110,816.71 万元(不含利息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
改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投入该项目的建设。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究
院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6,333.04 万元投入诚达药业上海药物研
究院的建设,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 33,2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考虑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调整如下: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
剂 2,481 吨技改项目”名称调整为“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
及饲料添加剂 3,561 吨技改项目”。

    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 研 发 中 心 扩 建 项目 ” 的 拟 使用 募 集 资 金金额由
7,000.00 万元调整为 13,000.00 万元。本次“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为 13,0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13,000.00 万
元,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6,000.00 万元,增加投入的 6,000.00 万元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中间体项目”、“原料药项目”、“研发中心扩
建项目”、“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
改项目”的实施期限分别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
                                       原拟使用          项目实施原 本次延长实
序                        本次调整后项          后拟使用
          项目简称                     募集资金          预计完成日 施期限后预
号                          目简称              募集资金
                                         金额                期     计完成日期
                                                  金额
   医药中间 1)医药中间                                     2022 年 12 2023 年 12
                             不变      15,456.79   不变
   体项目、    体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原料药项 2)原料药项                                     2022 年 12 2023 年 12
 1                           不变      17,871.25   不变
   目及研发      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中心扩建 3)研发中心                                     2022 年 12   2023 年 6
                             不变      7,000.00 13,000.00
     项目    扩建项目                                        月 31 日     月 30 日
                         迁扩建年产医
    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药中间体 155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 吨、食品添加                        2024 年 6    2024 年 12
 2                                     20,000.00   不变
   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 剂及饲料添加                        月 30 日     月 31 日
           改项目        剂 3,561 吨技
                            改项目


四、本次调整的原因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改项目”在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时,主管部门要求将公司原有已批复的食
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1,080 吨产能项目同步迁至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备案,
应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食品添加剂
及饲料添加剂 2,481 吨技改项目”名称变更为“迁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 155 吨、
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 3,561 吨技改项目”。上述变更仅涉及名称,未涉及实
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金额等内容。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结合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展情况,为更好地满足研发需求,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创新大楼使用的建筑
面积,由 3,129 ㎡增加至 6,859.18 ㎡,并追加相应的工程、装修、设备、安装投
入,拟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由 7,000.00 万元调增至
13,000.00 万元,增加投入的 6,000.00 万元为公司的超募资金。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
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 年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
了影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
进度放缓。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
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
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


五、调整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是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展、相关主管部门的要
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更合理地推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因此,本次调整不会
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的战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
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
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事项,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进行
了审慎考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期限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期限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科                   范国祖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