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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特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3-0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1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前述情形属于 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盘价为102.2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 有限公
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4月19日滚动市盈率为63.92倍,公司所处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34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 率水平。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
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19日)日 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 定》的
有关规定,前述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 式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6、近期投资者对CPO技术等市场热点保持较高关注度,并询问公司相关情
况,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CPO是在AI应用等大算力应用场景下光模块的技术和产品演进的方向 之一,
但目前CPO相关产品开发还处于初期阶段,技术的成熟及市场的规模化 应用还
尚需时日,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能否实现技术突破和完成 技术成
果的产业化及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公司CPO相关的开发项目暂未形成 收入,
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公 司股票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补充
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尚未披
露,公司不存在需披露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情形且公 司
2022年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拟购买土
地及房屋并投资建设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目前该
项目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尚无法预测,公司现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1)项目实施尚需购买土地、房屋、装修、环评、验收以及进行外汇支付
备案、获得当地政府批复等前置审批及相关工作。如因国家或项目所在 国家或
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该项目实施 可能存
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马来西亚联特自有及自筹资金,虽然马来西亚联
特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银行信用良好,但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 资金筹
措、信贷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存在资金筹措到位不及时的风险,进 而影响
项目建设进度;
    (3)项目投资涉及项目的实施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
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
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4)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预
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4、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创
新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5、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盘价为102.2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 有限公
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截至2023年4月19日滚动市盈率为63.92倍,公司所处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34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 率水平。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