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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2-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中信建投证券对三元生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372.1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109.30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68,570.53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664.46 万元。募集资
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2 年 1 月 28 日,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 0289 号)。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总投   预计投入募   项目代码/    项目环境影响
             项目
 号                         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备案号       备案情况




                                       1
      年产 50,000 吨赤藓
                                                   2020-371602-   滨城环审表
 1    糖醇及技术中心项     77,000.00   77,000.00
                                                   14-03-032308   【2020-078】
      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90,000.00   90,000.00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
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更大程度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3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前支取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且该
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 万元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在
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
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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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
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
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
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
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



                                   3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陆丹君                       陈    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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