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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2-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三元生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自有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
前支取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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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提前支取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
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现金管理具体操作,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
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独立董事在公
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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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可以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监事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
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
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和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
在确保公司各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情况,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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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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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陆丹君                陈   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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