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宁)2022-04-27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宁)
本人作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山东三元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
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
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1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 应出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列席股东
事会次 席次 出席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6 6 6 0 0 否 3 3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列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
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
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
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2021年度内公司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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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
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
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意见类型
《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三年
(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1年3月1日
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7-12月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滨州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且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偶发 同意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021年4月27日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申请
十八次会议 综合授信且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偶发
同意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意
《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同意
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2021年5月28日
《 关 于 2021 年 度 董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十九次会议 同意
案》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同意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同意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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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2021年7月3日
十次会议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同意
《关于聘请程保华为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 同意
《关于聘请魏忠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2021年7月20日 《关于聘请李德春为公司总工程师的
次会议 议案》
同意
《关于聘请于俊玲为公司财务总监的
议案》
《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半年
同意
(2021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2021年8月17日
次会议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6月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依
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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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7-12月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同意报出公司半年(2021年1-6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
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了解了公司生产、
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决议执行各项情况、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运
营情况等,运用自己的专业化知识,就公司发展、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等重大事项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
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2021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
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
公司治理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关注公司
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
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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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的履职情况,2022年,本人将继续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朱宁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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