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公随)2023-04-27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公随)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 应出 实际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 席次 出席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杨公随 11 11 11 0 0 否 5 5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出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
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
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
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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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管薪酬、更换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
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董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意见类型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2022年1月28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会议 日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同意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 同意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2022年2月14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会议 日 同意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同意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2022年2月16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会议 日 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2022年3月2日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会议 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2022年4月26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同意
会议 日 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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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 同意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同意
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同意
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2022年5月25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同意
会议 日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2022年8月17
次会议 日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同意
项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本人2022年度
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换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变更会计政策
等事项。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
行分析,对公司内审部、内控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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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
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健全了内控建设,积
极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二)提名委员会
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
充分了解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评
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是否存在需要更换人员的情形,对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提出建议,关注公司对董事、高管
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按时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汇报,与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畅通良好
的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
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
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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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
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2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2022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决策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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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公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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