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宁)2023-04-27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 应出 实际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 席次 出席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朱宁 11 11 11 0 0 否 5 5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出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
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
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
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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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董事及高管薪酬、更换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会计政策等事项发
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
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董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意见类型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2022年1月28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会议 日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同意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 同意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2022年2月14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会议 日 同意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同意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2022年2月16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会议 日 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2022年3月2日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会议 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2022年4月26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同意
会议 日 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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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由 同意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同意
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同意
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2022年5月25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同意
会议 日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2022年8月17
次会议 日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同意
项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依
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本人
2022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评价标准、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相关
人员的考核及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了公司考核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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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换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关联担保、变更会计政策
等事项。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
行分析,对公司内审部、内控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
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健全了内控建设,积极履
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对公司的实地考察,及时了解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
设、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持续关注了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及时性,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及时了解外部信息对公司
的影响,运用自己的专业化知识,就公司发展提出建议。通过电话、邮件等方
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
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经
营风险,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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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学习,积极
参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培训更全面的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促
进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二)2022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2022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独
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更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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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宁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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