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元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4 月 16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振乾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振乾先生代表监事会作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财务部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1/6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来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已按
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
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2/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了自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3,686,641.34 元,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
165,012,442.5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33,753,971.65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35,079,772.82 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2 年度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33,753,971.65 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2,325,7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41,627,990.00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
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有
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拟接受关联方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劳务服务,代为进行污
水处理,预计发生金额为 400 万元(不含税)。若污水处理量不超出 2000M3/天,
按照单价 8 元/吨(污水量≦2000M3/天)支付处理费用,若污水处理量超出
2000M3/天,超出部分按照单价 15 元/吨(污水量>2000M3/天)支付处理费用,
总价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
需要产生的,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3 年公
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4/6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继
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及地区整体薪酬水平,制订了
2023 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2、没
有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