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亨迪药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1-12-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0 年 9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目           录

释义 ............................................................................................................................... 3
第一节 引言 ................................................................................................................. 7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 7

二、出具法律意见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 9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10

第二节 正文 ............................................................................................................... 11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1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3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5

四、发行人的设立......................................................................................................................... 19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21

六、发起人和股东......................................................................................................................... 25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4

八、发行人的业务......................................................................................................................... 4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57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70

十一、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到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 83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86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90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95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 ............................................... 10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06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08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09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10

二十二、结论意见....................................................................................................................... 110
                                                         3-3-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第三节    签署页 ....................................................................................................... 112




                                                      3-3-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
下特定含义:

亨迪药业/公司/发行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指
人
                              公司前身,原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2020 年 6
亨迪有限                 指
                              月更名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原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2001 年 6
中天亨迪                 指
                              月更名为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刘益谦

勇达圣                   指   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系亨迪药业控股股东

新理益集团               指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勇达圣 100%股权

宁康合伙                 指   荆门市宁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倍康合伙                 指   荆门市倍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百科药物                 指   武汉百科药物开发有限公司,系亨迪药业全资子公司

                              湖北百科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系亨迪药业全资子
百科商贸                 指
                              公司

                              湖北百科格莱制药有限公司,曾系亨迪药业报告期内
百科格莱                 指
                              子公司

                              湖北百科皂素有限公司,曾系亨迪药业报告期内子公
百科皂素                 指
                              司

                              除正文特别说明外,仅指亨迪药业、百科格莱、百科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指
                              药物、百科商贸

中天集团                 指   湖北中天集团公司

天茂集团                 指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中天股份有限公司,天茂集团前身,2000 年 7
中天股份                 指
                              月更名为百科股份

                              湖北百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茂集团前身,2006
百科股份                 指
                              年 7 月更名为天茂集团


                                        3-3-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金狮生物                 指   金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Lion Biotech PTE, LTD.)

荆门实业                 指   荆门实业投资公司

百科化工                 指   湖北百科化工有限公司

天茂化工                 指   荆门天茂化工有限公司

印度格莱                 指   格莱(印度)有限公司(Granules India Limited)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本次发行上市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5 月 31 日为基
本次整体变更             指
                              准日整体变更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

                              发行人的全体发起人于 2020 年 6 月签订的《湖北亨
《发起人协议》           指
                              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经发行人于于 2020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

《公司章程》             指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北亨迪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将于本次
                              发行上市完成后正式生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

《申报审计报告》         指   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 2-01397
                              号《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

《内控鉴证报告》         指   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
                              2-00424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

《纳税审核报告》         指   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
                              2-00423 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税收优惠审核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上市
《非经常性损益报
                 指
告》                          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

                                       3-3-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042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最终经签署的作为申
                              请文件申报,本次发行上市的《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
《招股说明书》           指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亨迪有限整体

《股改审计报告》         指   变更为亨迪药业事宜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大信
                              审字[2020]第 2-01120 号《审计报告》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宜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的“京
                              信评报字(2020)第 216”号《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
《股改评估报告》         指
                              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湖北百科亨
                              迪药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列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

                              本所为本次发行上市项目,与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同出
法律意见书               指
                              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0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               指
                              (2019 修订)

                              2020 年 6 月 12 日生效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         指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 167 号)

                              2020 年 6 月 12 日生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
《 编 报 规 则 第 12
                     指
号》                          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3-3-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为本次发行上市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律师工
本所律师                 指
                              作报告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
国泰君安                 指
                              和主承销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发行上市
大信会计师               指
                              的审计机构

中京民信评估             指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律师工作报告的目的,不
中国                     指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期间
                  指
期
基准日                   指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3-3-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律师工作报告

致: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或“公司”)签署的《专项法律服
务合同》,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特聘
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
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
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执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第一节 引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系注册于上海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前身为 1993
年 7 月成立的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经司法部批准,上海市万
国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设立中国
首家律师集团——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并据此更名为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
                                   3-3-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务所。2011 年 6 月,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更名为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法学及金融、经济学硕士、博士为主体组成,荣
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直机关系统文明单位、上海市
司法局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局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参与企业改制及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发行上市、再融资,担任发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
作报告,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服务;参与企业资产重组,为上市公司
收购、兼并、股权转让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各类公司债券的发行,担任发
行人或承销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担任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的常年法律顾
问,为其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意见,并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有关证券纠纷的诉讼、
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担任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及客户的代理人,参与有关商品期
货、金融期货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接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
业、公民个人的委托,代理有关贷款、信托及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票据等纠纷
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为各类大型企业集团、房地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
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代理客户参加其他各类的民事、经济方面的非诉讼事务
及诉讼和仲裁;司法行政机关允许的其他律师业务。
     本次签字律师证券业务执业记录、联系方式如下:
     刘维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
13101199310900275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
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5 层,办公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433320。
邮箱:liuwei@grandall.com.cn。
     林祯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为
13101200711738143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
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5 层,办公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433320。
邮箱:linzhen@grandall.com.cn。
     刘瑞广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持有上海市司法局颁发的证号
为 13101201711965193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
安区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5 层,办公电话:021-52341668,传真:


                                   3-3-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021-52433320。邮箱:liuruiguang@grandall.com.cn。


     二、出具法律意见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一)本所律师于 2020 年 3 月开始与发行人接触,后接受发行人的聘请正
式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
主要参与了发行人上市辅导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审查工作。
     (二)本所律师参加了由国泰君安主持的历次发行人中介机构协调会,并就
发行人设立以来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所律师专程赴发行人所在地进行现场
工作,调查了发行人的资产状况、业务经营情况,调阅了发行人、发行人各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的工商登记材料或身份证明材料,查阅了发行人历次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查阅了发行人历次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文件,研究
了发行人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与发行人聘请的本次发行上市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为发行人进行会计审计的大信会计师、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认真阅读了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
     (三)在调查工作中,本所律师向发行人提出了其应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
清单,并得到了发行人依据该等清单提供的资料、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
等资料、文件和说明在经本所律师核查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
工作报告的基础。本所律师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向发行人
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或者通过向相关政府部门征询取得相关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对本次发行上市至关重要而又缺
少资料支持的问题,本所律师向发行人以及有关人员发出了书面询问、备忘录,
并取得了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确认。
     在索取资料、确认事实和问题的过程中,本所律师特别提示发行人以及相关
人员,其在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确认的事项及提供的信息将被本所律师
所信赖,其须对其承诺或确认之事项及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
担责任。发行人及相关人员所出具、本所律师所得到的证言、承诺及确认函亦构
成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支持性材料。


                                  3-3-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律师工作报
告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
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
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四)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五)对于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
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文件;
     (六)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
见,不对发行人参与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
表任何意见,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以及本律师工作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
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
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
对于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法律意见书和本律师工作报告作任
何解释或说明;
     (八)本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3-3-2-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第二节 正文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
     2.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
     2020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占发行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会议以逐项表
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的议案,主要包括:《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关于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的议
案》、《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的议案》、《关于聘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审议<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内部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及预计关
联交易的议案》等。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发行上市的决议。
     (二)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的
内容合法有效。
     (三)根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
                                   3-3-2-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上市的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具体概述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
     2.发行股票的数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 万股(不低于公司发
行后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3.定价方式: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公司与承销的证
券公司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取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确定发行价格。
     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
通创业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
     6.申请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7.发行费用分摊原则:本次发行上市适用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用全部由发
行人承担。
     8.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符合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股东大会已依法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对董事会作出授权
     根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
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对董事会作出如下授权: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具体
实施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2.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及证券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
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结构、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以
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3.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情况,确定募集资金
                                  3-3-2-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在不变更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具
体数额及投入募集资金的顺序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
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
中介服务协议、各种公告等);
     5.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具体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
意见,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
     7.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中介机构等,并办理相关
申报事宜
     8.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发行上市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所作出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决议内
容,在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之内,其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授权亦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的程序及范围合法有效。
     (五)尚待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尚待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履
行发行注册程序。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就本次
发行上市获得了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本次发行上市尚待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现时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

                                  3-3-2-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照》;
     2.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3.发行人设立时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2080000003862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发行人现时有效之《公司章程》。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系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29 日,成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及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均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四部分“发
行人的设立”一节)。
     发行人目前持有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发行人
的住所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法定代表人为程志刚,注册资本为

18,000.00 万元整,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为“片剂、
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 1995 年 12 月 29 日至长期。
     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中国法律
的规定(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并取得了公司登记
管理部门的核准,发行人依法设立。
     (二)发行人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现持有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并且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
发行人《公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同时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发行人系由有限责任公司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自有限责任公
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经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为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时间已经超过三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3-2-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申报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
     2.《招股说明书》;
     3.国泰君安与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
     4.发行人相关辅导培训资料;
     5.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6.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
明与承诺函;
     7.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
     8.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对政府主管部门的走访记录;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
确认,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四、发
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部分),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
确认,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并且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
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函,并经本所
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
                                   3-3-2-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注册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发行条件”,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三、(三)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
行条件”部分),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根据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确
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仅限于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一种,每一股份具
有同等权利,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认购股份支付相同价额,
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上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实质条件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本所律师
查验后确认,发行人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的,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即 1995 年 12 月 29 日起计算,发行人是依
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二、本次发
行上市的主体资格”部分),同时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依法
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
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四、发行人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部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
确认,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发行
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
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
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3-2-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
能力,具体如下:
     (1)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
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律
师工作报告“五、发行人的独立性”、“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和“十、发行
人的主要财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工商登记资料、最近
两年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资料、有关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确认,本所律师
查验后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
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
起人和股东”、“八、发行人的业务”和“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变化”部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
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详见本
律师工作报告“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部分),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
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后
确认,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即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八、发行人的业务”部分),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七、发行人的环
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部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
                                 3-3-2-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查验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
三款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条件
     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和工商登记资料,并经本
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不
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
     2.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为 18,000.00 万股,本次股票的发行总量不超过 6,000 万股,
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3.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和《非经常性损益报告》,并经
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4,666.42 万元和人民币 9,150.11 万
元,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创
业板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四)项及第 2.1.2 条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系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进行
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
件。




                                   3-3-2-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 2-01120 号
《审计报告》;
     3.中京民信评估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出具的京信评报字(2020)第 216 号《评
估报告》;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 2-00038
号《验资报告》;
     5.发行人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6.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
     7.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
     8.发行人设立时的其他工商登记资料。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的设立过程
     亨迪有限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29 日,系由湖北中天集团公司、金狮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Lion Biotech PTE, LTD.)共同投资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后经过历
次股权变更,亨迪有限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次整体变更”),变更前公司的股东为勇达圣、刘天超、宁康合伙、刘妍超、
刘雯超、刘思超、雷小艳、倍康合伙(上述设立和变更过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
     2020 年 6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出具大信审字
[2020]第 2-01120 号的《股改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亨迪有
限的净资产为 60,106.20 万元。
     2020 年 6 月 9 日,中京民信评估就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出具京信评报字
(2020)第 216 号《股改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亨迪有限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 74,349.79 万元。
     2020 年 6 月 10 日,亨迪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亨迪药业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 60,106.20
万元为基础,按照 3.3392:1 的比例将亨迪有限整体变更为总股本为 18,000.00
                                  3-3-2-1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万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亨迪药业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各自的出资比例认购。
     2020 年 6 月 10 日,亨迪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决定将亨
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约定各发起人在亨迪有限本次整体变更过程
中的权利和义务。
     2020 年 6 月 26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涉及之出资情
况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2-0003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
亨迪药业亨迪药业(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00 万
元,各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人民币 18,000.00 万元。
     2020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体发起人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整体变更的相关议案(详见
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之“(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审议
事项”部分)。
     2020 年 6 月 26 日,亨迪药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由职工代表出
任的监事。
     2020 年 6 月 28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亨迪有限正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办理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订的改制协议
     2020 年 6 月,全体发起人勇达圣、刘天超、宁康合伙、刘妍超、刘雯超、
刘思超、雷小艳、倍康合伙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其中就拟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的发起人情况、名称和住所、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股份总额、发起人认
购股份的数额及形式、发起人认缴股份的缴付、权利义务之承继、发起人的权利
和义务、各发起人的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本所律师认为,《发起人协议》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会因此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程序
     2020 年 6 月 8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出具大信审字
[2020]第 2-01120 号的《股改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亨迪有
限的净资产为 60,106.20 万元。
                                  3-3-2-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20 年 6 月 9 日,中京民信评估就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出具京信评报字
(2020)第 216 号《股改评估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亨迪有限的
净资产评估值为 74,349.79 万元。
     2020 年 6 月 26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涉及之出资情
况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2-0003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
亨迪药业(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各发
起人以净资产出资人民币 18,000.00 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资产评估和验资程序,
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审议事项
     2020 年 6 月 10 日,亨迪药业(筹)向各发起人发出《关于召开湖北亨迪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中详
细列明了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
参会对象及会议召开方式等事项。
     2020 年 6 月 26 日,亨迪药业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全体发起人均出席了创立大会,代表公司股份 18,00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0.00%。会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
告》、《关于设立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选举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关于湖北亨迪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报酬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事宜
的议案》、《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单位的议案》、《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内部制度的议案》、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今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3-3-2-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发行人现时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
照》;
     2.发行人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
     4.本律师工作报告“发行人的业务”一节所述查验文件;
     5.本律师工作报告“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节所述查验文件;
     6.本律师工作报告“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所述查验文件;
     7.本律师工作报告“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节所述
查验文件;
     8.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9.发行人的《开户许可证》;
     10.发行人相关财务内控制度;
     11.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资产完整
     根据发行人及其前身亨迪有限设立时之验资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前身亨迪有限设立时以及亨迪药业整体变更设立时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发行人注册资本出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发行人
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承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或使用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商标权、专利权,发行
人的各项资产权利不存在产权归属纠纷或潜在的相关纠纷(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第十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
     (二)发行人人员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选举或聘任产生。
     根据相关人员的陈述及保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3-3-2-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兼职。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三)发行人财务独立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
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决策独立,不存在股东违规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中国银行荆门市石化工业区
支行开立了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账号为“575557535554”。发行人财务核算独
立于股东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取得了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独立进行纳税
申报、独立纳税。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承诺和确认,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
方不存在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不存在发行人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财务独立。
     (四)发行人机构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成立运作至今,已形成以下的组织机构:




                                 3-3-2-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所设机构与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
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发行人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及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不
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混同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机构独立。
     (五)发行人业务独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目前有效的《公司章程》和《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的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发行人内设与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部、制造中心、安全环保部 EHS、营
销中心、质量保证部 QA、质量控制部 QC、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发行人
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其业务独立
于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独立。
     (六)综合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

                                 3-3-2-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发起人和股东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的法人股东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全套工商档案;
        2.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3.发行人全体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函。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起人和股东的主体资格
        根据亨迪有限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发起人协
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0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大
信验字[2020]第 2-00038 号”《验资报告》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截至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发起人未发生股份转让的情形,发行人的发
起人暨目前的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万股)       (%)

    1          勇达圣                91310101772870225H            9,180.00       51.00

    2          刘天超                31010719960728****            2,880.00       16.00

    3         宁康合伙               91420804MA49EN837E            1,350.00        7.50

    4          刘妍超                31010219871022****            1,080.00        6.00

    5          刘雯超                31010219891012****            1,080.00        6.00

    6          刘思超                31010219980818****            1,080.00        6.00
    7          雷小艳                43042619790605****               900.00       5.00

    8         倍康合伙           91420804MA49EW7C9K                   450.00       2.50
                合计                            -                 18,000.00       100.00

        1.自然人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均为中国公民,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境外永久                                   在发行人
序号      股东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居留权                                     任职情况

1          刘天超       男    中国       无           上海市普陀区光新路***弄         /

                                           3-3-2-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         刘妍超      男     中国     无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弄          /

3         刘雯超      女     中国     无         上海市浦东新区巨峰路****弄         /

4         刘思超      男     中国     无              上海市普陀区光新***弄         /

5         雷小艳      女     中国     无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弄         /

        根据发行人及其自然人股东提供的书面资料显示,刘天超、刘妍超、刘雯超、
刘思超系兄弟姐妹关系。根据发行人 5 名自然人股东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该 5 名自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
的情形。
        2.法人或企业股东
        (1)勇达圣
        勇达圣系依照《公司法》于 2005 年 3 月 21 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
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01772870225H 的《营业执照》,勇达圣的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黄浦区中华路
629 号 16 楼 E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 2005 年 3 月 21
日至 2055 年 3 月 20 日。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勇达圣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类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法人             新理益集团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勇达圣的股东新理益集团设立于 2000 年 1 月 25 日,根据上海市黄浦区市场
监管局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31685608Q
的《营业执照》,新理益集团注册资本为 600,000.00 万元;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
淮海东路 85 号 19A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益谦;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
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从事电子
信息科技、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地
产开发经营,百货、建筑材料、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
除外)、珠宝首饰的销售,医药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 2000 年 1 月 25 日至 2050 年 1 月 24 日。

                                           3-3-2-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新理益集团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类型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自然人              刘益谦                  531,800.00               88.63

     2          自然人              刘天超                  60,000.00                10.00

     3          自然人              刘妍超                   8,200.00                1.37
                        合计                                600,000.00              100.00

       (2)宁康合伙
       宁康合伙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现持有发行人 1,350.00 万股股份,占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7.50%。
       宁康合伙系依照《合伙企业法》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于 2020 年 3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4MA49EN837E 的《营业执照》,宁康合伙的经营场所为
湖北省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杨湾路 132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晓兵;企业类
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合伙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根据宁康合伙出具的《关于非私募基金的承诺函》,本企业并非通过非公开
方式募集方式设立的私募基金,并非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本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予以管理,未聘请基金管理
人专门进行管理,不属于需要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宁康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额(万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        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元)

1          普通合伙人     朱晓兵                董事                     30.35        1,375.50

2          有限合伙人     杨春丽             常务副总经理                9.45          428.00

3          有限合伙人     程志刚               董事长                    8.81          399.00

4          有限合伙人      梁群                总经理                    8.01          363.00

5          有限合伙人     张葵莉              副总经理                   8.01          363.00

6          有限合伙人     张孝均              副总经理                   3.99          181.00


                                              3-3-2-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出资额(万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        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元)

7       有限合伙人       朱卫华           副总经理               3.99           181.00
                                   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兼合成
8       有限合伙人       徐吉会                                  3.99           181.00
                                          药厂厂长

9       有限合伙人       代旭勇       百科药物副总经理           2.41           109.00
                                   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兼原料
10      有限合伙人       杨宜平                                  2.41           109.00
                                          药厂厂长
                                   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兼药物
11      有限合伙人       许华兵                                  2.41           109.00
                                         合成厂厂长

                                    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
12      有限合伙人        全俊                                   1.92            87.00
                                       席、监事会主席

13      有限合伙人        成森     技术中心国际注册部经理        1.92            87.00

14      有限合伙人       马留元      营销中心外贸部经理          1.63            74.00
                                   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兼制剂
15      有限合伙人       杨清华                                  1.43            65.00
                                           厂厂长

16      有限合伙人       何思雨       百科药物副总经理           1.43            65.00

17      有限合伙人       刘   浩      百科药物 QC 经理           0.51            23.00

18      有限合伙人       李绍奎      百科药物生产部经理          0.51            23.00

19      有限合伙人       徐   平      百科药物 QA 经理           0.51            23.00

20      有限合伙人       王亚平    技术中心国内注册部经理        0.51            23.00

21      有限合伙人       黄剑锋       百科商贸副总经理           0.51            23.00

22      有限合伙人        简讯        质量保证部副经理           0.51            23.00
23      有限合伙人       张红忠        合成药厂副厂长            0.51            23.00

24      有限合伙人        何军         合成药厂副厂长            0.51            23.00

25      有限合伙人       陈吉人     制造中心公用工程总监         0.51            23.00

26      有限合伙人        杨欣      营销中心外贸部业务员         0.40            18.00

27      有限合伙人        赵平          原料药副厂长             0.33            15.00
                                   技术中心国际注册部副经
28      有限合伙人       曹晓燕                                  0.33            15.00
                                             理

                                   总经理办公室 CI(接待)
29      有限合伙人       杨立文                                  0.33            15.00
                                            经理

30      有限合伙人       邓卫华    营销中心内贸一部业务员        0.33            15.00

                                         3-3-2-2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出资额(万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        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元)

31       有限合伙人      李宗文     营销中心内贸一部业务员        0.33           15.00

32       有限合伙人      任应喜        原料药厂副厂长             0.24           11.00

33       有限合伙人      王克文       药物合成厂副厂长            0.24           11.00

34       有限合伙人       彭虎         合成药厂副厂长             0.24           11.00

35       有限合伙人      刘华清        合成药厂副厂长             0.24           11.00

36       有限合伙人      王方泉        原料药厂副厂长             0.24           11.00
             合计                             -                  100.00        4,531.50

       (3)倍康合伙
       倍康合伙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现持有发行人 450.00 万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50%。
       倍康合伙系依照《合伙企业法》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420804MA49EW7C9K”的《营业执照》,倍康合伙的住所为荆
门市掇刀区杨湾社区杨湾路 132 号(荆门天贸化工有限公司 403--404 室);执行
事务合伙人为黄正华;公司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根据倍康合伙出具的《关于非私募基金的承诺函》,本企业并非通过非公开
方式募集方式设立的私募基金,并非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本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予以管理,未聘请基金管理
人专门进行管理,不属于需要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倍康合伙的出资结构具体如下:
                                      发行人处的任职情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姓名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况

1          普通合伙人      黄正华          副总经理           11.98           181.00

2          有限合伙人      石秀兰          质量总监           5.76            87.00

3          有限合伙人      官倩倩       质量控制部经理        5.76            87.00

                                          3-3-2-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营销中心内贸一部
4         有限合伙人      杨宇                        2.78    42.00
                                         经理

                                   营销中心内贸二部
5         有限合伙人      姚勃                        2.78    42.00
                                         经理

                                   技术中心制剂技术
6         有限合伙人     陆小红                       2.65    40.00
                                         总监

                                   技术中心原料药技
7         有限合伙人      周勇                        2.65    40.00
                                       术总监

8         有限合伙人     陈士清    技术中心技术总监   2.65    40.00

9         有限合伙人     全纯华      财务部经理       2.65    40.00

10        有限合伙人     廖敏杰    质量控制部副经理   2.65    40.00

11        有限合伙人      汪洋        环保总监        2.65    40.00

12        有限合伙人     钟戈锐     质量保证部经理    2.65    40.00
13        有限合伙人      周波     百科药物销售经理   2.65    40.00

14        有限合伙人     孔虎林    质量保证部副经理   2.12    32.00
                                   百科药物总经理助
15        有限合伙人     王小兵                       2.12    32.00
                                         理

                                   百科药物技术部经
16        有限合伙人     陈   亮                      2.12    32.00
                                         理

                                   制造中心仓储部经
17        有限合伙人     夏鸿雁                       2.12    32.00
                                         理

18        有限合伙人     田祖伟       安全总监        2.12    32.00

19        有限合伙人      向颖        物流总监        2.12    32.00
20        有限合伙人     贺仁明       行政总监        2.12    32.00

21        有限合伙人      李宁     质量控制部副经理   1.52    23.00

22        有限合伙人     董佳琦    百科商贸副总经理   1.52    23.00
23        有限合伙人      官勇     百科商贸副总经理   1.52    23.00

24        有限合伙人     王铁平    百科商贸副总经理   1.52    23.00
                                   技术中心技术部经
25        有限合伙人     韩群波                       1.52    23.00
                                         理

                                   安全环保部安全经
26        有限合伙人     王才刚                       1.52    23.00
                                         理



                                      3-3-2-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安全环保部 EHS 经
27        有限合伙人     何荆林                       1.52    23.00
                                         理

28        有限合伙人     江仁云    合成药厂副厂长     1.52    23.00
                                  制造中心工程部经
29        有限合伙人     曾宪明                       1.52    23.00
                                         理

30        有限合伙人     张建祥    合成药厂副厂长     1.52    23.00

31        有限合伙人     潘忠诚    合成药厂副厂长     1.52    23.00

32        有限合伙人     廖东强   药物合成厂副厂长    1.52    23.00
                                  营销中心外贸业务
33        有限合伙人      张璇                        1.36    20.50
                                         员

34        有限合伙人     李顺华      采购部经理       0.99    15.00

35        有限合伙人     刘润涛   药物合成厂副厂长    0.99    15.00
                                  营销中心市场服务
36        有限合伙人     熊智慧                       0.99    15.00
                                       部经理

37        有限合伙人     刘寒星   药物合成厂副厂长    0.99    15.00

38        有限合伙人      李磊      制剂厂副厂长      0.99    15.00
                                  总经理办公室行政
39        有限合伙人      刘耘                        0.99    15.00
                                        经理

40        有限合伙人     杨丽娜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0.99    15.00
                                  制造中心高变所主
41        有限合伙人     王智勇                       0.99    15.00
                                         任

                                  总经理办公室副经
42        有限合伙人     丁福兴                       0.99    15.00
                                         理

43        有限合伙人      张涛      采购部副经理      0.99    15.00

44        有限合伙人      何群       工会副主席       0.99    15.00

45        有限合伙人     张忠超     财务部副经理      0.73    11.00
46        有限合伙人      孙艳      财务部副经理      0.73    11.00
                                  制造中心生产运行
47        有限合伙人      胡铁                        0.73    11.00
                                      部副经理

48        有限合伙人     黄向阳   制造中心消防经理    0.73    11.00
                                  制造中心 EHS 副经
49        有限合伙人     江发平                       0.73    11.00
                                         理

50        有限合伙人      严琳      采购部副经理      0.73    11.00

                                     3-3-2-3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计                  -            100.00        1510.50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起人股东中的法人或合伙企业股东依法成立
并合法存续,上述发起人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均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人或股东进行出资的资格。
     同时,除勇达圣外,其他股东均为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一年内新增股
东,系于 2020 年 5 月通过受让勇达圣股权而成为发行人股东,股权转让不存在
争议。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
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的发起人共 8 名,均在中国境内有住
所,发起人持股比例符合《发起人协议》之约定,发起人暨目前的股东的人数、
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的“三类
股东”。同时根据发行人各层股东的股权结构,发行人直接股东为 8 名,穿透后
直接和间接股东人数合计为 92 名(同一股东不重复计算),不超过 200 人,不存
在故意规避股东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间接自然人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故意规避股东合计不得超
过 200 人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全体发起人系按照各自在亨迪有限的
持股比例,以亨迪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对亨迪药业的出资折合为亨迪药业的
股份。该等净资产出资已经审计、评估并进行了验资。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
产的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各发起人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
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也不存在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
的情况。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发行人系由亨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除根据
法律法规不需要变更的外,原记载于亨迪有限名下资产之权属证书均已更名或正
在更名至发行人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六)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指持有
                                 3-3-2-3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据此,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股东资料及其关联关系后认为:
     勇达圣直接持有发行人 9,18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51%,为公司控股股东。
     新理益集团持股勇达圣 100.00%,刘益谦持有新理益集团 88.63%股权,即
刘益谦可通过控制新理益集团控制发行人 51%股权。同时刘益谦、刘天超(子)、
刘妍超、刘雯超、刘思超系父子、父女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刘天超直接持有发
行人 2,88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同时通过勇达圣
间接持有公司 5.10%股权;刘妍超、刘雯超、刘思超各持有公司 6%股权,其中
刘妍超还通过勇达圣间接持有公司 0.699%股权。刘益谦直接和通过一致行动人
可控制发行人 85%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七)公司股东持股及减持的锁定承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他股东承诺如下: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
长 6 个月。
  2.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方式:如本企业/本人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3-3-2-3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限)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企业/本人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进行;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
关公告。
     (3)减持承诺:本企业/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如
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
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持股的锁定及减持承诺
合法有效,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发行人设立至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3.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
     4.历次增资协议及出资凭证。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股本设置及演变
     发行人系由亨迪有限通过整体变更形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因亨迪有限及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发行人属同一法人,发行人的股本设置及其演变应追溯
至亨迪有限阶段。

     1. 1995 年 12 月亨迪有限(中天亨迪)设立
                                  3-3-2-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995 年 12 月 18 日,中天集团与金狮生物签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约定中天亨迪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0.00 万元(折合 2,156.00 万美元)。其中,
中天集团以其所属之荆门市制药厂等单位价值 8,100.00 万元(折合 970.00 万美
元)的实物资产、商标使用权等出资,持股 45.00%;金狮生物以现金出资人民
币 9,900.00 万元(1,186.00 万美元),持股 55.00%。在此之前,湖北省国有资产
管理局于 1995 年 12 月 15 日出具《关于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
通知》(鄂国资办评发[1995]50 号),就湖北中天集团公司所属资产的评估值予以
确认。
      1995 年 12 月 29 日,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发《关于中新(加坡)
合资经营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鄂经贸资(1995)255
号),同意中天集团与金狮生物合资成立中天亨迪,并向中天亨迪核发了批准号
为“外经贸鄂审字[1995]04335 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日,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向中天亨迪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鄂总副字第 002138 号”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6 年 8 月 28 日和 1997 年 7 月 25 日,湖北荆门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荆
会师(1996)122 号”和“荆会师验[1997]124 号”《验资报告》,确认中天集团
和金狮生物对中天亨迪的出资到位。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大信会计师
已就中天亨迪设立时出资出具《验资复核报告》。
      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天亨迪设立时,中天集团持有的中天亨迪 45.00%
股权中实际包含其控股子公司中天股份持有的 26.93%部分。根据中天集团与中
天股份于 1995 年 11 月 24 日签订的合同,中天股份通过中天集团向中天亨迪投
入的资产总额占中天亨迪注册资本的 26.93%,该等股份所有权属于中天股份,
中天集团以代表身份在中天亨迪以股东名义持有上述股份。中天集团、中天股份
与湖北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于 1996 年 8 月签订的《协议书》亦对中天股份通过中
天集团持有中天亨迪注册资本 26.93%的事项进行了确认。
      综上,亨迪有限设立时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狮生物              9,900.00               55.00%

  2              中天股份              4,848.21               26.93%


                                    3-3-2-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3              中天集团                3,251.79          18.07%

                 合计                    18,000.00        100.00%

      根据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
“荆国资函(2020)2 号”复函,亨迪药业自 1995 年设立至 2006 年期间存在的
股东出资事宜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
真实有效。同时大信会计师已就本次设立出资出具《验资复核报告》。
      鉴于此,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亨迪有限在设立过程中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出资、验资、评估及国
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必要的程序,并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同时,
各股东合法拥有用于出资资产的产权,产权关系清晰且已完成相应的权属转移手
续,亨迪有限的设立程序、方式符合当时中国法律的规定。关于出资设立过程中
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鉴于中天股份上市公告已披露,且已于 2006 年完成转让
并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本所律师认为,其不致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
碍。
       2. 1996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根据中天股份披露的上市公告信息等,1996 年,中天股份分立出湖北中天
实业有限公司,湖北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分得中天股份实际拥有的中天亨迪
26.93%股权中的 7.77%。1996 年 8 月,中天集团、中天股份、中天实业就中天
实业分得中天股份实际拥有的中天亨迪 26.93%股权中的 7.77%(1,400 万元)签
订《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狮生物                9,900.00       55.00%

  2                 中天股份                3,448.21       19.16%

  3                 中天集团                3251.79        18.07%

  4          湖北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1,400.00        7.77%

                  合计                      18,000.00     100.00%

       3. 1998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1998 年 8 月,中天集团根据湖北资产评估公司于 1998 年 4 月出具的《资产

                                    3-3-2-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评估报告书》(鄂评字[1998]第 11 号)及湖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于 1998 年 5
月 21 日核发的《关于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的批复》(鄂外经贸资
(1998)69 号),将其持有的中天亨迪 25.84%股权等资产转让给中天股份,以认
购中天股份配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金狮生物                9,900.00           55.00%

  2               中天股份                8,100.00           45.00%

                合计                     18,000.00          100.00%

      4. 2000 年 5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0 年 3 月 18 日及 2000 年 4 月 24 日,中天亨迪董事会分别通过决议,同
意金狮生物将其持有的中天亨迪 30%股权转让给中天集团,中天集团将其持有的
中天亨迪 30%股权转让给中天股份。中天股份 199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同意收购中天集团持有的中天亨迪 30%股权。根据湖北资产评估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湖北中天亨迪药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书》(鄂资评报字[1999]第 33 号),中天亨迪 100%股权评估值为 19,072.94 万
元。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核发《关于湖北中天亨迪药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项目审查确认的批复》(鄂国资办评发[1999]134 号)。
      湖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于 2000 年 5 月 19 日核发《关于湖北中天亨迪药
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鄂外经贸资二[2000]48 号),并于 2000 年 5 月 23
日向中天亨迪核发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天股份               13,500.00         75.00%

  2                 金狮生物               4,500.00          25.00%

                  合计                     18,000.00        100.00%

      5. 2001 年 6 月,公司更名
      2001 年 5 月 29 日,中天亨迪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亨迪
有限。

                                   3-3-2-3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湖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于 2001 年 6 月 11 日核发《关于湖北中天亨迪药
业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复》(鄂外经贸审[2001]第 37 号),并于 2001 年 6
月 11 日向亨迪有限核发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1 年 7 月 3 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
      6. 2006 年 6 月,股权拍卖
      2005 年 12 月 27 日,中天集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中国贸仲
京裁字第 0392 号”裁决书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金狮生物持有的亨迪
有限 25%股权。2006 年 5 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湖北成德拍卖有限公司拍
卖该 25%股权并由荆门实业以 2,081 万元的价格竞得。2006 年 5 月 30 日,荆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金狮生物 25%股权归荆门实业所有。
      2006 年 6 月 9 日,荆门市商务局下发《关于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变
更股权等事项的批复》,同意金狮生物将所持亨迪有限 25%股权全部转让给荆门
实业,亨迪有限的企业类别变更为内资企业。
      2006 年 6 月 26 日,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亨迪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拍卖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百科股份               13,500.00          75.00%

  2              荆门实业               4,500.00           25.00%

               合计                     18,000.00         100.00%

      7. 2006 年 9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9 月 26 日,亨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荆门实业将其持有的亨
迪有限 25%股权中的 23%转让给天茂集团(原百科股份),2%转让给百科化工。
同日,荆门实业分别和天茂集团、百科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对
价分别为 5,428.34 万元和 472.03 万元。
      2006 年 9 月 28 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市国资
委关于处置荆门实业投资公司持有的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25%股权的批
复》(荆国资发[2006]105 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6 年 9 月 29 日,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亨迪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3-3-2-3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天茂集团               17,640.00         98.00%

  2               百科化工                360.00            2.00%

                合计                     18,000.00         100.00%

      8. 2012 年 1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6 月 28 日,百科化工和天茂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百科
化工将其持有的亨迪有限 2%股权作价 337.38 万元转让给天茂集团。
      2012 年 6 月 28 日,亨迪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百科化工将其持有的亨
迪有限 2%股权转让给天茂集团。
      2012 年 11 月 1 日,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亨迪有限核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天茂集团               18,000.00       100.00%

                  合计                     18,000.00       100.00%

      9. 2019 年 7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7 月 9 日,上市公司天茂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7 月 9 日,亨迪有限股东作出 2019 年第一次股东决定,同意天茂集
团将其持有的亨迪有限 100.00%股权转让给勇达圣。
      2019 年 7 月 9 日,天茂集团和勇达圣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天
茂集团将其持有的亨迪有限 100.00%股权及天茂化工 100.00%股权及债权全部转
让给勇达圣。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茂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和荆门天茂化工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9)第 238 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百科亨迪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结果

                                   3-3-2-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为净资产(母公司)39,620.08 万元,增值率 73.16%。
本次作价系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
       2019 年 7 月 25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亨迪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勇达圣                  18,000.00       100.00%

                 合计                       18,000.00       100.00%

       9. 2020 年 5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5 月 22 日,亨迪有限股东作出 2020 年第三次股东决定,同意勇达
圣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49.00%股权分别转让给刘妍超 6.00%、刘雯超 6.00%、刘天
超 16.00%、刘思超 6.00%、雷小艳 5.00%、宁康合伙 7.50%和倍康合伙 2.50%。
       2020 年 5 月 22 日,勇达圣和刘妍超、刘雯超、刘天超、刘思超、雷小艳、
宁康合伙、倍康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勇达圣将其持有的亨迪有限 6%、
6%、16%、6%、5%、7.5%和 2.5%股权分别作价 3,625.2 万元、3,625.2 万元、9667.2
万元、3,625.2 万元、3,021 万元、4,531.5 万元和 1,510.5 万元转让给刘妍超、刘
雯超、刘天超、刘思超、雷小艳、宁康合伙、倍康合伙。本次作价系根据转让各
方协商定价,转让价格为 3.36 元/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亨迪药业 100%股权的
估值为 60,420 万元。
       2020 年 5 月 27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亨迪药业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勇达圣               9,180.00      51.00%

   2                      刘天超               2,880.00      16.00%

   3                     宁康合伙              1,350.00      7.50%

   4                      刘妍超               1,080.00      6.00%

   5                      刘雯超               1,080.00      6.00%

   6                      刘思超               1,080.00      6.00%

                                    3-3-2-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7                      雷小艳                900.00       5.00%

   8                     倍康合伙               450.00       2.50%

                   合计                        18,000.00    100.00%

       针对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问题,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关于对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确
认的复函》(荆国资函[2020]2 号)确认,中天实业、中天股份、中天集团、荆门
实业曾归属荆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机构管辖,相关机构对其投资、股权变
动具有管辖权。亨迪药业自 1995 年设立至 2006 年国有股东退出期间存在的国有
资产处置、历史沿革中国有股东及其他法人股东的出资及股权转让事宜、股权代
持事宜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均真实
有效且股权清晰明确,不存在侵犯国有利益的情形,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亨迪有限的上述股权变动均已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股权变动结果合法、合规、真实、
有效。
       (二)亨迪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此后的股本演变
       1.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8 日,亨迪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
告“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亨迪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勇达圣                9,180.00      51.00%

  2                      刘天超                2,880.00      16.00%

  3                  宁康合伙                  1,350.00      7.50%

  4                      刘妍超                1,080.00      6.00%

  5                      刘雯超                1,080.00      6.00%

  6                      刘思超                1,080.00      6.00%

  7                      雷小艳                 900.00       5.00%

  8                  倍康合伙                   450.00       2.50%

                                    3-3-2-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8,000.00     100.0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股权结构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纠纷和风险。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应的工
商登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根据发行人及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亨迪有限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发生股份转让、增资、减
资、合并、分立等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三)真实持股情况的核查与确认
     经本所律师审核发行人股东名册及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并经发行人及其股
东承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
信托持股以及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5.《申报审计报告》。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1.经营范围
     (1)发行人目前的经营范围
     根据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片
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百科药物的经营范围
                                  3-3-2-4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核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37531762C 的《营业执照》及百科药物《公司章程》,
百科药物的经营范围为:原料药生产及销售;精细化学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营;
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
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百科商贸的经营范围
     根据武汉市江汉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8 月 5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420103739139115M 的《营业执照》及百科商贸《公司章程》,百科商贸的
经营范围为: 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有
效期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
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经营范围变更
     1.亨迪药业近三年以来的经营范围变更
     2019 年 7 月 31 日,亨迪有限股东勇达圣决定变更经营范围并通过公司新章
程,将原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大容量注射剂生产、销
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进出口商品
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
药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
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
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8 月 6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对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作出相应变更。
     2020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股东勇达圣作出决定,决定将原经营范围“片剂、
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3-3-2-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片
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 年 5 月 18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对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作出相应变更。
     2.发行人子公司近三年以来的经营范围变更
     (1)百科商贸
     经本所律师核查,百科商贸报告期内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2)百科药物
     经本所律师核查,百科药物报告期内经营范围发生过一次变更,具体如下:
     2017 年 10 月 24 日,百科药物股东亨迪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经营范
围“原料药[盐酸格拉司琼、氟马西尼、硫酸莨菪碱、抗肿瘤药(磷酸氟达拉滨、
阿扎胞苷、地西他滨)]生产及销售;精细化学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营;经营本
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
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原料药生产及销售;精细化学产品的研究、开发
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
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 年 10 月 26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37531762C 的《营业执照》,对百科药物的经营范围作出了相应变更。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近三年以来经营范围的变更已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手续,并取得了主管部门的批准,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法
有效。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不涉及主营业务的实质性变更。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资质证书
                                   3-3-2-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亨迪药业取得的资质证书
     (1)亨迪药业取得的境内资质证书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现持有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1 日颁发(含历次
变更后)的鄂 20160154 号《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为:湖北省荆门市杨湾
路 122 号;生产范围为: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原料药(右旋布洛芬、奥沙
普秦、托拉塞米、巴柳氮钠、加替沙星、布洛芬赖氨酸盐、硫酸阿托品、硫酸莨
菪碱、盐酸右美托咪定、甲溴后马托品、布洛芬、抗肿瘤药:醋酸阿比特龙、氯
法拉滨、甲磺酸伊马替尼),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②GMP 证书
     亨迪有限现持有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颁发的
HB2019053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GMP 证书》,认证范围:硬胶囊剂、颗粒
剂、片剂、原料药(右旋布洛芬、奥沙普秦、托拉塞米、巴柳氮钠),有效期限
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百科格莱被发行人吸收合并前亦持有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颁发的 HB2017036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GMP 证书》,认证范
围:原料药(布洛芬),有效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8 日。根
据最新法律法规及发行人与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沟通,不再就布洛芬的
GMP 事宜颁发新的认证证书,主管部门将就药品质量规范事宜予以抽查。
     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亨迪有限现持有荆门市行政审批局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颁发的鄂荆危化经字
[2018]000469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乙醇、丙酮、甲苯、三
乙胺、异氰酸异丙酯、亚硝酸钠、醋酸、吡啶、氢气、氨水、盐酸、氢氧化钠、
对硝基苯甲酰氯、氢氧化钾、液氨、水杨醛、二氯甲烷、N,N-二甲基苯酰胺、硫
酸、氯化亚砜、乙酸乙酯、甲醇、异丙醇、2-甲基砒啶、喹啉、乙腈、乙酰氯、
溴甲烷、4-甲基砒啶、原甲酸三乙酯、乙酸酐、甲醇钠甲醇溶液、三氯氧磷,有
效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百科格莱注销前曾持有荆门市行政审批局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颁发的鄂荆危
化经字[2018]000468 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三氯化铝、异丁
基苯、石油醚、液氨、氢氧化钠,有效期限为 2018 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3-3-2-4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月 3 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吸收合并百科格莱,并正在办理吸收
合并后涵盖上述许可范围的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目前仍在办理中。
     ④药品再注册批件
     截止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亨迪药业拥有 6 种原料药再注册批件,45
种制剂的药品再注册批件:
            药品                                   药品剂型及
序号                     批准文号      批件号                         药品有效期
           通用名                                     规格

         阿奇霉素        国药准字                                 2017 年 9 月 19 日至
1                                    2017R000264      0.25g
            胶囊         H20073897                                 2022 年 9 月 18 日

         罗红霉素        国药准字                                 2018 年 5 月 2 日至
2                                    2018R000135      0.15g
            胶囊         H20083436                                 2023 年 5 月 1 日


                         国药准字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3        替硝唑片                    2019R000019      0.5g
                         H20093425                                2024 年 2 月 27 日。

         布洛芬颗        国药准字                                 2019 年 9 月 2 日至
4                                    2019R000092      0.2g
             粒          H20094113                                 2024 年 9 月 1 日

         依诺沙星        国药准字                                 2019 年 9 月 2 日至
5                                    2019R000093      0.1g
             片          H20094149                                 2024 年 9 月 1 日

         加替沙星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6                                    2020R000257      0.1g
            胶囊         H20052429                                 2025 年 5 月 18 日

         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7        双嘧达莫                    2020R000175   75mg,双嘧
                         H20045149                                 2025 年 5 月 18 日
             片                                    达莫 25mg

         多维元素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8                                    2020R000173      复方
         片(21)        H20045150                                 2025 年 5 月 18 日

         红霉素肠        国药准字                  0.125g(12.5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9                                    2020R000190
            溶片         H20045139                  万单位)       2025 年 5 月 18 日

         卡托普利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0                                   2020R000188      25mg
             片          H20045140                                 2025 年 5 月 18 日

                                       3-3-2-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药品                                   药品剂型及
序号                     批准文号      批件号                         药品有效期
           通用名                                     规格

         尼群地平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1                                   2020R000187      10mg
             片          H20045141                                 2025 年 5 月 18 日

         西嘧替丁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2                                   2020R000186      0.2g
             片          H20045142                                 2025 年 5 月 18 日

         硝苯地平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3                                   2020R000185      10mg
             片          H20045143                                 2025 年 5 月 18 日

                                                    0.15g(按
         盐酸雷尼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4                                   2020R000184   C13H22N4O3
         替丁胶囊        H20045144                                 2025 年 5 月 18 日
                                                     S 计)

                                                   按红霉素计
         依托红霉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5                                   2020R000183   0.125g(12.5
            素片         H20045145                                 2025 年 5 月 18 日
                                                    万单位)

                                                       按
                                                   C13H6NO13
         琥乙红霉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6                                   2020R000182    计 0.125g
            素片         H20045146                                 2025 年 5 月 18 日
                                                   (12.5 万单
                                                      位)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7       萘普生片                    2020R000180      0.1g
                         H20045147                                 2025 年 5 月 18 日

         吡拉西坦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8                                   2020R000177      0.4g
             片          H20045148                                 2025 年 5 月 18 日

                                                    0.15g(按
         盐酸雷尼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19                                   2020R000195   C13H22N4O3
           替丁片        H20045137                                 2025 年 5 月 18 日
                                                     S 计)

         非诺贝特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0                                   2020R000193      0.1g
            胶囊         H20045138                                 2025 年 5 月 18 日



                                       3-3-2-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药品                                   药品剂型及
序号                     批准文号      批件号                        药品有效期
           通用名                                     规格

         托拉塞米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1                                   2020R000259      5mg
             片          H20040075                                2025 年 5 月 18 日

         托拉塞米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2                                   2020R000258      20mg
             片          H20040076                                2025 年 5 月 18 日

         巴柳氮钠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3                                   2020R000260   2.5g:0.75g
            颗粒         H20030748                                2025 年 5 月 18 日

                                                   磺胺甲噁唑
                                                   0.2g,磺胺
         联磺甲氧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4                                   2020R000226   嘧啶 0.2g,
           苄啶片        H42022486                                2025 年 5 月 21 日
                                                    甲氧苄啶
                                                      80mg

         盐酸格拉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5                                   2020R000256      1mg
         司琼胶囊        H20020328                                2025 年 5 月 21 日

         奥沙普秦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6                                   2020R000067      0.2g
         肠溶胶囊        H19991133                                2025 年 5 月 18 日

         奥沙普秦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7                                   2020R000264      0.2g
           肠溶片        H10970256                                2025 年 5 月 18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8       氯霉素片                    2020R000224      0.25g
                         H42021002                                2025 年 5 月 18 日

         马来酸氯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9                                   2020R000221      4mg
         苯那敏片        H42020991                                2025 年 5 月 18 日

         维生素 B1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0                                   2020R000219      10mg
             片          H42020992                                2025 年 5 月 18 日

         维生素 B6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1                                   2020R000217      10mg
             片          H42020993                                2025 年 5 月 18 日

32        维生素 C       国药准字    2020R000215      0.1g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3-2-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药品                                   药品剂型及
序号                     批准文号      批件号                         药品有效期
           通用名                                     规格

             片          H42020994                                 2025 年 5 月 18 日

         盐酸小檗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3                                   2020R000212      0.1g
            碱片         H42020995                                 2025 年 5 月 18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4       异烟肼片                    2020R000209      0.1g
                         H42021003                                 2025 年 5 月 18 日

         呋喃唑酮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5                                   2020R000197      0.1g
             片          H42021004                                 2025 年 5 月 18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6       吡哌酸片                    2020R000196      0.25g
                         H42021005                                 2025 年 5 月 18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7       氨茶碱片                    2020R000255      0.1g
                         H42020996                                 2025 年 5 月 18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8       安乃近片                    2020R000254      0.5g
                         H42020997                                 2025 年 5 月 18 日

                                                   磺胺甲噁唑
         复方磺胺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9                                   2020R000239   0.4g 甲氧苄
         甲噁唑片        H42020999                                 2025 年 5 月 18 日
                                                    啶 80mg

                                                    阿司匹林
                                                   0.22g 非那
         复方乙酰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40                                   2020R000238   西丁 0.15g,
         水杨酸片        H42021000                                 2025 年 5 月 18 日
                                                     咖啡因
                                                      35mg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41         肌苷片                    2020R000235      0.2g
                         H42020990                                 2025 年 5 月 18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42       甲硝唑片                    2020R000229      0.2g
                         H42021001                                 2025 年 5 月 18 日

43       布洛芬片        国药准字    2020R000263      0.1g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3-3-2-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药品                                   药品剂型及
序号                     批准文号      批件号                       药品有效期
           通用名                                    规格
                         H42020989                               2025 年 5 月 18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44       布洛芬片                    2020R000262      0.2g
                         H19994035                               2025 年 5 月 18 日

                                                     布洛芬
         布洛伪麻        国药准字                  0.2g,盐酸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45                                   2020R000261
             片          H10970129                  伪麻黄碱     2025 年 5 月 18 日
                                                     30mg

                         国药准字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46         布洛芬                    2020R000400     原料药
                         H42020998                               2025 年 6 月 4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47       奥沙普秦                    2020R000399     原料药
                         H10970398                               2025 年 6 月 4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48       右布洛芬                    2020R000401     原料药
                         H20010640                               2025 年 6 月 4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49       巴柳氮钠                    2020R000398     原料药
                         H20030747                               2025 年 6 月 4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50       托拉塞米                    2020R000402     原料药
                         H20040074                               2025 年 6 月 4 日


                         国药准字                               2020 年 6 月 5 日至
51       加替沙星                    2020R000396     原料药
                         H20052482                               2025 年 6 月 4 日

     ⑤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发行人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海关进出口
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备案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6 日,海关注册编码为
4208960034,检验检疫备案号为 4201000115,有效期:长期。
     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表编号为 04718840。

                                       3-3-2-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⑦排污许可证
       亨 迪 有 限 现 持 有 荆 门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 颁 发 的
91420800615406429F001P 号《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
       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亨迪有限(含百科格莱注销前获取部分)取得的特
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如下:
序号     持有主体   发证时间         编号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2018 年 4      梯 12 鄂                   曳引与强制   曳引驱动载
1        亨迪有限                                    电梯
                     月 17 日    H02103(18)                  驱动电梯      货电梯

                    2018 年 12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2        亨迪有限                                  压力容器
                     月 14 日    H00904(18)                   容器          容器

                    2018 年 12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3        亨迪有限                                  压力容器
                     月 14 日    H00905(18)                   容器          容器

                                                场(厂)内
                    2018 年 4      车 11 鄂                   机动工业车
4        百科格莱                                  专用机动                   叉车
                     月 17 日    H00254(18)                    辆
                                                     车辆

                    2018 年 5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5        百科格莱                                  压力容器
                      月2日      H00475(18)                   容器          容器

                    2018 年 5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6        百科格莱                                  压力容器
                      月2日      H00474(18)                   容器          容器

                    2018 年 4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7        百科格莱                                  压力容器
                     月 27 日    H00472(18)                   容器          容器

                    2018 年 4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8        百科格莱                                  压力容器
                     月 25 日    H00473(18)                   容器          容器

                    2018 年 12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9        百科格莱                                  压力容器
                     月 14 日    H00906(18)                   容器          容器



                                        3-3-2-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持有主体     发证时间         编号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2018 年 12     容 15 鄂                     固定式压力       第二类压力
10       百科格莱                                   压力容器
                      月 14 日    H00907(18)                       容器             容器

       (2)发行人出口境外取得的资质证书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就境外销售产品取得的现行有效的主
要资质证书如下:

序     持证                           注册国
                    原料药品种                                     批准文件
号     主体                          家/地区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出具

                                                     《检查情况确认报告书》(Establishment
                                       美国
                                                     Inspection Report(FEI:3007268407))

                                                     (出具时间:2019 年 9 月 26 日)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出具《欧

                                                     洲 药 典 适 用 性 证 书 》(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for European Pharmacopeia)

                                                     (CEP 编号:R1-CEP2002-099-Rev06)

                                                     (出具时间:2020 年 8 月 7 日)(已变

                                                     更至亨迪药业名下)
        百科          布洛芬
 1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出具现
        格莱         Ibuprofen
                                       欧盟          场 检 查 报 告 ( EDQM inspection

                                                     programme-initial inspection report)(编

                                                     号:INSP 2016-033 P01)出具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法国药监局(ANSM)出具 GMP 证书(证

                                                     书号:17MPP075HPT01)(出具时间:

                                                     2018 年 2 月 19 日有效期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

                                                  韩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KFDA)出具
                                       韩国
                                                     登记证书(NO.20190423-209-J-340)(出
                                         3-3-2-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具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

                                          日本厚生劳动省出具《医药品外国制造

                                              业者认定证》(认定番号:AG10500282)
                                 日本
                                              (有效时间 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24 日) 已变更至亨迪药业名下)

                                          台湾药监局出具许可证(编号:

                                 台湾         DHA04100000100)(有效时间 200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药证明文件》(编号:HB200022)(有效
                                 中国
                                              时间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 已变更至亨

                                              迪药业名下)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出具《欧

                                              洲 药 典 适 用 性 证 书 》(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for European Pharmacopeia)

                                              (CEP 编号:R1-2006-088-Rev02)(出

                                              具时间:2019 年 4 月 5 日)
                                 欧盟
                                          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出具现
      亨迪         托拉塞米
 2                                            场 检 查 报 告 ( EDQM inspection
      药业         Torasemide
                                              programme-initial inspection report)(编

                                              号:INSP 2015-072 P01)出具时间:2016

                                              年 6 月 8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90004)(有效

                                              时间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

                                          韩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KFDA)对右

      亨迪        右旋布洛芬                  旋 布 洛 芬 普 粉 出 具 登 记 证 书
 3                               韩国
      药业        Dexibuprofen                ( NO.20120330-145-I-36-01 )( 出 具 时

                                              间:2012 年 3 月 30 日)


                                   3-3-2-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韩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KFDA)对右

                                                  旋 布 洛 芬 DC 出 具 登 记 证 书

                                                  ( NO.20120406-145-I-37-02 )( 出 具 时

                                                  间:2012 年 4 月 6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90004)(有效

                                                  时间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亨迪       布洛芬赖氨酸
 4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药业      Ibuprofen Lysinate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亨迪        硫酸阿托品
 5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药业      Atropine Sulfate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亨迪         氯法拉滨
 6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药业         Clofarabine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盐酸右美托咪啶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亨迪
 7             Dexmedetomidine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药业
                 Hydrochloride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亨迪      甲磺酸伊马替尼
 8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药业      Imatinib Mesylate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亨迪       醋酸阿比特龙
 9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药业     Abiraterone Acetate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甲溴后马托品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亨迪
10                Homatropine        中国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药业       Methylbromide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11    亨迪        硫酸莨菪碱         中国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

                                       3-3-2-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Hyoscyamine Sulfate
        药业                                         药证明文件》(编号:HB180001)(有效

                                                     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2.百科药物取得的资质证书
      (1)百科药物取得的境内资质证书
      百科药物现持有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 月 1 日颁发的鄂
20160225 号《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生产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 1 号楼;生产范围为:原料药(盐酸
格拉司琼、米力农、氟马西尼、磷酸氟达拉滨、阿扎胞苷、地西他滨、抗肿瘤药:
硼替佐米)。
      百科药物现持有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颁发的
HB20160314 号 GMP 证书,认证范围为原料药(盐酸格拉司琼),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百科药物现持有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颁发的
2020R003950 号《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通用名:盐酸格拉司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103560,有效期限: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
      百科药物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作了备案登
记,备案登记表编号为 01541609。
      百科药物于 2015 年 4 月 22 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备案
号码为 4200001778。
      (2)百科药物出口境外取得的资质证书
                              注册国家/
 序号          原料药品种                                       批准文件
                                 地区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出具《检查
                                              情况确认报告书》(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美国
           磷酸氟达拉滨                       Report(FEI:3004202226))(出具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
  1            Fludarabine
               Phosphate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
                                 中国         文件》(编号:HB200002)(有效时间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



                                          3-3-2-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注册国家/
 序号       原料药品种                                       批准文件
                             地区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出具《检查
                                           情况确认报告书》(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美国
                                           Report(FEI:3004202226))(出具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
           盐酸格拉司琼
  2         Granisetron                    欧盟 CEP 证书(编号:R1-CEP 2008-184-Rev
                             欧盟
           Hydrochloride                   01)(出具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
                             中国          文件》(编号:HB190016)(有效时间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出具《检查
                                           情况确认报告书》(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美国
                                           Report(FEI:3004202226))(出具时间:
              米力农                       2018 年 10 月 25 日)
  3
             Milrinone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
                             中国          文件》(编号:HB180002)(有效时间至 2021
                                           年 2 月 4 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出具《检查
                                           情况确认报告书》(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美国
                                           Report(FEI:3004202226))(出具时间:
             氟马西尼                      2018 年 10 月 25 日)
  4
            Flumazenil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
                             中国          文件》(编号:HB200002)(有效时间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出具《检查

             地西他滨                      情况确认报告书》(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5                          美国
             Decitabine                    Report(FEI:3004202226))(出具时间:
                                           2018 年 10 月 25 日)



                                       3-3-2-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注册国家/
 序号       原料药品种                                      批准文件
                             地区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
                             中国         文件》(编号:HB200002)(有效时间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出具《检查
                                          情况确认报告书》(Establishment Inspection
                             美国
                                          Report(FEI:3004202226))(出具时间:
             阿扎胞苷                     2018 年 10 月 25 日)
  6
            Azacitidine
                                          中国湖北省药监局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
                             中国         文件》(编号:HB200002)(有效时间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

      3.百科商贸取得的资质证书
      百科商贸现持有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 日颁发的鄂
AA0270040 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
剂、生化药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百 科商贸现持有湖北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 日颁发的
HB01-Aa-20190031 号 GSP 证书,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
生化药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
相关行政许可、注册或者认证等情形。
      (四)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发行人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及 2020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约 99.712%、99.976%、
99.748%、99.945%。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关联方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2.《申报审计报告》;

                                      3-3-2-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3.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的协议、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
       4.发行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出具的《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7.发行人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编报规则第 12 号》和目前有效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并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的存续中的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勇达圣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51%股权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勇达圣间接持有发行人 45.20%股权,
  2          刘益谦
                         控制发行人 51%股权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
人和股东”部分。
       2.除控股股东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1          刘天超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16.00%股权

  2         宁康合伙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7.50%股权

  3          刘妍超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6.00%股权

  4          刘雯超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6.00%股权

  5          刘思超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6.00%股权

  6          雷小艳      发行人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 5.00%股权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起人
和股东”部分。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重要企业

                                     3-3-2-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投资或咨询或资产管理类合伙企业之外的其他一级或二级的主要企业如
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刘益谦直接持有该公
  1         新理益集团
                             司 88.63%股权

         上海一仟互联网金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新理益集团持有该公
  2      融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 55%股权
                 司

         北京海岸淘金创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新理益集团持有该公
  3
           投资有限公司      司 35.22%股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奥新益拳击运动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新理益集团持有该公
  4     发展(北京)有限公
                             司 70%股权
                 司

         广东鑫中奥体育科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中奥新益拳击运动发
  5
            技有限公司       展(北京)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50%股权

         宁波理家盈贸易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新理益集团持有该公
  6
               限公司        司 100.00%股权

         新理益地产投资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刘益谦通过新理益集
  7
            份有限公司       团间接持有该公司 80.65%股权

         天茂集团(上市公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新理益集团持有该公
  8
            司,000627)      司 48.38%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天茂集团持有该公司
  9
             有限公司        51%股权
         上海国华商业管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10
             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荆门市城华置业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11
               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荆门市双泉温泉置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荆门市城华置业有限
 12
            业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宁波华凯置业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13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份

 14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3-3-2-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80%股权

         北京华瑞保险经纪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
 15
             有限公司       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飞祥信息科技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
 16
                公司        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上海恒普信息技术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飞祥信息科技有限公
 17
           服务有限公司     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武汉平华置业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18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上海平华置业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19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武汉国荣置业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0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武汉国薇置业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1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重庆平华置业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2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海南国华康养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3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成都国华旅居康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4
             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国华保合健康养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5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国华不动产有限公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6
                 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宁波朗华企业管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7
           咨询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宁波瑜华投资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8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宁波重华投资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29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30      上海佰山企业管理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3-3-2-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嘉兴浦晨投资有限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制的企业,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31
                  公司         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99.77%股权

            西安骐光房地产开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延安龙骧投资合伙企业(有
    32        发有限公司       限合伙)99.9%份额,延安龙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该公司 90%股权

         4.发行人的子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共有 2 家,即百科药物、
百科商贸(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之“(五)长期股权
投资”部分)。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        关联自然人姓名                           关联关系性质

1               程志刚                               发行人董事长

2               黄雪强                                发行人董事

3               杨春丽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4               张孝均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5               朱晓兵                                发行人董事

6               项光亚                              发行人独立董事

7                姚克                               发行人独立董事

8               傅仁辉                              发行人独立董事

9                全俊                              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10              韩晓丽                                发行人监事

11              苏玉梅                              发行人职工监事

12               梁群                                发行人总经理

13              张葵莉                              发行人副总经理

14              朱卫华                              发行人副总经理

15              黄正华                              发行人副总经理

16              易廷浩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属于发行人关联方,包括:配偶、父母、年
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3-3-2-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子女配偶的父母。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节。
       6.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      关联自然人姓名                              关联关系性质

 1            刘益谦                         新理益集团、勇达圣执行董事

 2            刘妍超                                  新理益集团监事

 3             闻斌                                    勇达圣监事

 4            黄雪强                                新理益集团财务总监

       7.其他主要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实施重大影响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主要法人,以及发行人的其他主要关
联法人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武汉钰洁管理顾问咨询
 1                              发行人董事长配偶王金芳持股 50%
               有限公司

         上海一仟互联网金融信   发行人董事朱晓兵担任经理,并通过上海仝懿网络科技合
 2
           息服务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该公司 1.998%股权

 3       紫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朱晓兵担任董事

                                天茂集团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人董事黄雪强
 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武汉百科基因技术有限   发行人曾持有该公司 75%股权,发行人总经理梁群曾担任
 5
                 公司           其董事
         武汉迪科巨图科技有限
 6                              发行人副总经理张葵莉持股 58.5%并担任执行董事
                 公司

         深圳市迪科巨图科技有   发行人副总经理张葵莉配偶陈剑峰持股 60%并担任董事
 7
                限公司          长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
 8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司

 9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茂集团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3-3-2-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金保利亚洲(海南)有限
 10                               勇达圣监事持有该公司 30%股权
                 公司

         海南金保利亚洲有限公
 11                               勇达圣监事持有该公司 50%股权
                  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子公司格莱药业的参股方,曾持有格莱药
 12            印度格莱           业 50.00%股权。2019 年 12 月,印度格莱将其持有的格莱
                                  药业 50.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2020 年 6 月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股股东勇
                                  达圣控制的企业,勇达圣直接持有该公司 100.00%股权。
 13            天茂化工
                                  勇达圣已于 2020 年 6 月对外转让天茂化工 98.00%股权,
                                  现通过勇达圣直接持有该公司 2.00%股权

                                  2020 年 6 月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股股东控
                                  制的企业,勇达圣通过天茂化工间接持有该公司 100.00%
 14            百科皂素
                                  股权。2020 年 7 月,百科皂素 100.00%股权已全部对外转
                                  让

       (二)关联交易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2020 年 1-6 月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名称                                    价方式及决                     占同类交易金额
                    型            容                        金额(万元)
                                                 策程序                       的比例(%)

 天茂化工        采购商品       水、电等        市场价格        293.11               1.99
 天茂化工        销售商品       水、电等        市场价格         6.48                40.11
 印度格莱        销售商品       布洛芬等        市场价格       6,887.21              23.44

                                              关联交易定                 2019 年度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名称                                    价方式及决                     占同类交易金额
                    型            容                        金额(万元)
                                                 策程序                       的比例(%)

 天茂化工        采购商品       水、电等        市场价格       2,255.90              7.07
 印度格莱        销售商品       布洛芬等        市场价格      16,692.29              25.35

                                           3-3-2-6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关联交易定                    2018 年度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名称                                          价方式及决                        占同类交易金额
                      型               容                           金额(万元)
                                                      策程序                           的比例(%)

 天茂化工          采购商品          水、电等        市场价格          2,093.00               7.08
 印度格莱          销售商品          布洛芬等        市场价格          10,720.29              20.73

                                                    关联交易定                    2017 年度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名称                                          价方式及决                        占同类交易金额
                      型               容                           金额(万元)
                                                      策程序                           的比例(%)

 天茂化工          采购商品          水、电等        市场价格          1,989.11               7.49
 印度格莱          销售商品          布洛芬等        市场价格          6,091.77               16.67

     2.关联租赁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金额
       年度
                              名称                 类型                  内容             (万元)
  2020 年 1-6 月           天茂化工          储罐、土地                  租赁                  26.15
    2019 年度              天茂化工          储罐、土地                  租赁                  52.29
    2018 年度              天茂化工          储罐、土地                  租赁                  51.82
    2017 年度              天茂化工          储罐、土地                  租赁                  34.68

     3.关联担保
                               合同约定的担保额                                      债权是否履行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的债权期限
                                     度(万元)                                               毕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2023
  天茂化工         亨迪有限           3,000.00                                                否
                                                              年 3 月 19 日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2
   勇达圣          亨迪有限           5,000.00                                                否
                                                              年 10 月 23 日
                                                           2017 年 5 月 20 日至
  天茂集团         百科格莱           3,000.00                                                是
                                                            2018 年 5 月 19 日
                                                      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天茂集团         亨迪有限           4,000.00                                                是
                                                              年 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天茂集团         亨迪有限           13,000.00                                               是
                                                              年 7 月 12 日

  天茂集团         百科格莱           2,000.00        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18               是

                                                3-3-2-6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合同约定的担保额                                      债权是否履行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的债权期限
                                     度(万元)                                             毕
                                                              年 2 月 23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7
  天茂集团       亨迪有限             6,000.00                                              是
                                                             年 12 月 30 日

     上述关联担保信息系以合同约定内容为依据。
     3.关联方资产转让
        年度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金额(万元)
                            天茂化工                  购买机器设备                               845.36
   2020 年 1-6 月           天茂化工               无偿转入房屋建筑物                            759.02
                            天茂化工               无偿转入土地使用权                         2,276.87
                            印度格莱             购买格莱药业 50.00%股权                    10,900.00
     2019 年度
                            天茂集团               无偿转入土地使用权                         1,243.65
                            天茂集团                   购买小汽车                                    4.40
     2018 年度
                            天茂化工            出售百科皂素 100.00%股权                      2,105.86
     2017 年度                   -                               -                                      -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印度格莱           3,858.53            115.76        4,849.97           145.50
 其他应收款         天茂化工            11.34               1.60         454.08              14.88
 其他应收款         百科皂素              -                  -           186.08              36.2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印度格莱           2,293.00            68.79         2,024.44            60.73
 其他应收款         天茂集团          15,240.42            457.21        9,156.83           274.70
 其他应收款         天茂化工            132.08              4.48         2,643.97            79.32
 其他应收款         百科皂素            180.44             18.04               -                 -

                                                3-3-2-6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20 年 6 月        2019 年 12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31 日
 其他应付款        天茂集团         -                  -           8.77          5.59
 其他应付款        天茂化工         -               397.10        64.66          0.15

     (四)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审计报告》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其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发行人
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正常生产经营或平等民事主体间意思自治的行为。
     2.2020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及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3.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及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
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因公司股东均为关联股东,故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均
不回避表决。
     4.发行人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至 2020 年 1-6 月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关联各方
协商后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水电及产品的采购销售等经常
性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定价;资金拆借、资产收购、资产划转等偶发性关联交
易是综合当时集团内部的资金安排,并考虑税务成本等因素后协商定价;报告期
内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及其他非关联股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
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独立运行没有实质性影响。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决策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不
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

                                        3-3-2-6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策程序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公司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
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
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4.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2)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系
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提案前提示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不享有表决权,并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之外的股东或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3)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议、表决;
     (4)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本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

     (5)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回避的,有关该关联事项的决
议无效,重新表决。
     5.董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6.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3-3-2-6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7.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
联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述交易不包括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8.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9.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11.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五)
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委
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决策程序上
的保障,体现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关于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承诺如下: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企业/本人
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亨
迪药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关联交易。


                                  3-3-2-6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
发行人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3.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定,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合法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
法权益。
     4.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不利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持有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
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销售;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实际控制人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刘益谦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公司从
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
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郑重
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3-3-2-6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何与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保证不以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亦不以任何方式为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
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亦不会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从事的业务如果与公司经营的业
务存在竞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同意根据公司的要求,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控制下,或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
方,以避免同业竞争。
     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公司及公司的股东有权根据本
函依法申请强制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及公司的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
损失,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公司所有。”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对关联交易的情况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属证书及其他权
属证明文件,土地及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注册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证
书及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及基本工商登记资料;
     4.《申报审计报告》;
     5.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及说明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土地及房屋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拥有 10 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3-3-2-7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使用权
序    权利                                     权利性
              土地使用权证号    宗地位置                颁证日期    终止日期         面积
号     人                                     质/用途
                                                                                    (㎡)

             鄂(2020)荆门市
      亨迪                      东宝路西      出让/工
1                不动产权第                             2020.7.20   2058.4.27     34,871.82
      药业                         侧          业用地
                 0005154 号

             鄂(2020)荆门市
      亨迪                      东宝路东      出让/工
2                不动产权第                             2020.7.20   2058.4.27     90,163.31
      药业                         侧          业用地
                 0005156 号
             鄂(2020)荆门市    杨湾路
      亨迪                                    出让/工
3                不动产权第     132 号等                2020.7.21   2051.10.21    54,753.47
      药业                                     业用地
                 0005217 号       24 户
             鄂(2020)荆门市
      亨迪                      杨湾路等      出让/工
4                不动产权第                             2020.7.21   2051.10.21    43,803.27
      药业                        5户          业用地
                 0005219 号
             鄂(2020)荆门市
      亨迪                      杨湾路 13     出让/工
5                不动产权第                             2020.7.21   2051.10.21     5,744.45
      药业                         幢          业用地
                 0005230 号

             鄂(2020)荆门市    杨湾路
      亨迪                                    出让/工
6                不动产权第     132 号等 3              2020.7.21   2069.6.10     11,171.17
      药业                                     业用地
                 0005213 号        户

                                竹皮河以
                                东、锦竹
             鄂(2020)荆门市
      亨迪                      路以北地      出让/工
7                不动产权第                             2020.7.20   2069.6.11      8,295.78
      药业                      块(合成       业用地
                 0005155 号
                                药厂东北
                                  角)

             鄂(2020)荆门市
      亨迪                      江山三路      出让/工
8                不动产权第                             2020.7.28   2059.9.15     56,098.69
      药业                        东侧         业用地
                 0005453 号

             鄂(2020)荆门市
      亨迪                      江山村二      出让/工
9                不动产权第                             2020.7.28   2060.12.30    40,126.47
      药业                         组          业用地
                 0005454 号


                                          3-3-2-7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使用权
序    权利                                          权利性
                土地使用权证号     宗地位置                   颁证日期     终止日期        面积
号     人                                           质/用途
                                                                                          (㎡)

             鄂(2020)荆门市 杨湾路 1、
      亨迪                                          出让/工
10                不动产权第       3、4 幢等                  2020.7.30    2051.10.21    27,168.09
      药业                                          业用地
                  0005562 号         10 户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拥有 5 项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性质/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              坐落                         颁证日期      面积(㎡)
号                                                            用途

                   鄂(2020)荆门
                                       杨湾路等 5         自建房/工
 1    亨迪药业      市不动产权第                                          2020.7.21     10,831.41
                                              户              业
                     0005219 号
                   鄂(2020)荆门
                                                          自建房/工
 2    亨迪药业      市不动产权第      杨湾路 13 幢                        2020.7.21      1,703.37
                                                              业
                     0005230 号

                   鄂(2020)荆门
                                      杨湾路 1、3、 自建房/其
 3    亨迪药业     市不动产权证第                                         2020.7.30      6,450.49
                                      4 幢等 10 户            他
                     0005562 号

                   鄂(2020)荆门
                                       杨湾路 132         自建房/其
 4    亨迪药业      市不动产权第                                          2020.7.21     14,291.58
                                       号等 24 户             他
                     0005217 号

                   鄂(2020)荆门
                                       杨湾路 132         自建房/其
 5    亨迪药业      市不动产权第                                          2020.7.21      4,726.66
                                       号等 3 户              他
                     0005213 号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有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 43,690.11
平方米,其中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38,003.51 平方米,其余无
证房产面积合计为 5,686.60 平方米,按面积计算瑕疵率为 13.02%。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与主管部门积极沟通补办相关房产证之可行性。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百科
格莱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管理方

                                             3-3-2-7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管理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而遭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
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承诺:如亨迪药业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责令限期重
新办理规划手续或上述房屋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被强拆而导致公司无
法正常生产经营,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损失或费用,
或在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
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同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因正常经营的银行借款担保需要,已将上述
除“鄂(2020)荆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5562 号”土地使用权外的其他土地使用权
分别向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掇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荆门石化支行作了抵押登记,具体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一、本次发行上市
所涉及到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之“2.重大借款及担保合同”部分。
     (二)土地、房屋租赁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
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因生产、办公之需要,租赁土地、房屋的情
况如下:
序                                                               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位置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号                                                              (m)

                 武汉经开文
                              武汉经济技术开                              2020 年 10 月 1
                 化创意产业                        办公、科
1    百科药物                 发区高科技产业                    2,041.9   日至 2020 年 12
                 园投资运营                        研、生产
                              园 2 栋 3 层、4 层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邬
                                                                          2018 年 1 月 1
                              家墩 159 号冠通
2    百科商贸     亨迪有限                          办公:      962.68    日至 2022 年 12
                              花园金贸中心 C
                                                                             月 31 日
                                  座第 7 层

                 武汉市万通   汉阳黄金口“万通                            2018 年 10 月 1
                                                                2,115.1
3    百科商贸    置业有限公   工业园”标准工业     仓库、办公             日至 2020 年 9
                                                                  3
                         司   厂房拾壹号叁层                                 月 30 日

4    亨迪药业     天茂化工    荆门市杨湾路 132     活性炭回     5,544.4   2020 年 1 月 1

                                       3-3-2-7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位置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号                                                               (m)

                                      号厂区二甲醚车        收站                  日至 2020 年 12
                                         间前空地                                    月 31 日

            百科商贸于2020年6月12日取得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阳)
       房租证字第(2020000087)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座落:汉阳区彭家岭
       街(路、巷)366号11栋单元楼室(村组号);有效期为12月,自2020年6月12日
       至2021年6月12日。
            除百科商贸租赁的仓库已办理租赁备案,其余发行人子公司所租赁的房屋存
       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益谦承诺:就租赁物业瑕疵部分,
       若公司和/或下属子公司因租赁物业瑕疵导致其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搬迁费),本人愿意在毋须公司和/或下属子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
       无条件、自愿承担所有相关所有费用及/或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
            综上,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租赁房屋亦不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上述租赁房屋
       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障碍。
            (三)知识产权
            1.商标
            (1)境内商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0年7月2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取
       得权属证明文件的注册商标共计3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注册证号         注册商标         注册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1 年 11 月 14 日至
1      亨迪有限      1664499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      亨迪有限      3885103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6 年 6 月 13 日

                                                                      2017 年 5 月 7 日至
3      亨迪有限      4145852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7 年 5 月 6 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4      亨迪有限      4452753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8 年 3 月 20 日


                                               3-3-2-7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权利人      注册证号     注册商标         注册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6 年 8 月 21 日至
5      亨迪有限    3917133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6 年 8 月 20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6      亨迪有限    4863663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9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7      亨迪有限    4863664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9 年 1 月 13 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8      亨迪有限    4452751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8 年 3 月 20 日

                                                            2018 年 3 月 21 日至
9      亨迪有限    4452754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8 年 3 月 20 日

                                                             2013 年 9 月 7 日至
10     亨迪有限    3214708                        第5类                               受让取得
                                                              2023 年 9 月 6 日

                                                            2013 年 12 月 28 日至
11     亨迪有限    3229884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至
12     亨迪有限    3992130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6 年 11 月 13 日

                                                            2013 年 9 月 21 日至
13     亨迪有限    3223722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3 年 9 月 20 日

                                                            2013 年 9 月 21 日至
14     亨迪有限    3223721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3 年 9 月 20 日

                                                            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
15     亨迪有限    3686628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5 年 12 月 27 日

                                                            2011 年 11 月 14 日至
16     亨迪有限    1664500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17     亨迪有限    1208346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8 年 9 月 20 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18     亨迪有限    4732153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8 年 12 月 6 日

                                           3-3-2-7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权利人      注册证号     注册商标         注册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2 年 1 月 28 日至
19     亨迪有限    1704439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2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     亨迪有限    4732155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8 年 12 月 6 日

                                                            2016 年 8 月 21 日至
21     亨迪有限    3917134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6 年 8 月 20 日

                                                            2011 年 11 月 14 日至
22     亨迪有限    1664498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至
23     亨迪有限    3370994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4 年 6 月 20 日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24     亨迪有限    3540127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6 日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25     亨迪有限    3540128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6 日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26     亨迪有限    3540126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5 年 4 月 6 日

                                                             2015 年 2 月 7 日至
27     亨迪有限    3518825                        第5类                               受让取得
                                                              2025 年 2 月 6 日

                                                             2016 年 2 月 7 日至
28     亨迪有限    3744944                        第5类                               受让取得
                                                              2026 年 2 月 6 日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9     亨迪有限    3681969                        第5类                               受让取得
                                                              2026 年 1 月 6 日

                                                             2015 年 2 月 7 日至
30     亨迪有限    3518826                        第5类                               受让取得
                                                              2025 年 2 月 6 日

                                                            2014 年 11 月 14 日至
31     亨迪有限    3458413                        第5类                               原始取得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商标,不存在权利行使受限
       的情形。

                                           3-3-2-7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授权使用的商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获授权使用的
            商标共计 15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授                                            注册类
                 权利人       注册证号   注册商标                 商标有效期限              授权使用期限
号   权人                                              别

     亨迪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1               天茂集团       5187494               第5类                                       长期
     有限                                                      2029 年 6 月 20 日

     亨迪                                                     2019 年 1 月 21 日 2029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                兰海龙        4832912               第5类
     有限                                                         年 1 月 2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沈阳天行健
     亨迪                                                     201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3              医药有限公      7067226               第5类
     有限                                                      2020 年 9 月 2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司
               海南亚洲制
     亨迪                                                      2016 年 10 月 28 日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4              药股份有限      3965691               第5类
     有限                                                      2026 年 10 月 27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

               海南亚洲制
     亨迪                                                     2020 年 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2 月 14 日至
5              药股份有限      6103437               第5类
     有限                                                      2030 年 2 月 13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

               九州通医药
     亨迪                                                     202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与 28 日至
6              集团股份有      6437177               第5类
     有限                                                      2030 年 3 月 27 日         2021 年 3 月 27 日
                 限公司

               九州通医药
     亨迪                                                     2018 年 10 有 28 日至      2020 年 3 与 28 日至
7              集团股份有      4548203               第5类
     有限                                                      2028 年 10 月 27 日        2021 年 3 月 27 日
                 限公司

     亨迪      仁和药业股                                     2015 年 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8                             12785710               第5类
     有限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3 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

     亨迪     仁和(集团)发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9                              4968999               第5类
     有限      展有限公司                                      2029 年 6 月 27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湖北华旭达
     亨迪                                                     2019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0             药业有限公      4863602               第5类
     有限                                                      2029 年 4 月 13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司




                                                3-3-2-7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被授                                                  注册类
                  权利人       注册证号      注册商标                    商标有效期限            授权使用期限
号   权人                                                    别

     亨迪        四川依科制                                          2016 年 4 月 21 日至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11                             3825041                     第5类
     有限        药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天津市健生
     亨迪                                                            2017 年 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12               制药有限公    18920988                    第5类
     有限                                                              2027 年 2 月 2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司

                 天津市健生
     亨迪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13               制药有限公    13253480                    第5类
     有限                                                              2025 年 1 月 2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司

                 黑龙江省翔
     亨迪        宇天宏医药                                          2019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至
14                             36048100                    第5类
     有限        连锁有限公                                           2029 年 12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24 日
                    司

                 中诺凯琳药
     亨迪                                                            2019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至
15              业(广东)有   5874777                     第5类
     有限                                                             2029 年 12 月 27 日      2023 年 6 月 28 日
                   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或其前身亨迪有限经合法授权并有权使用该等商标,
            权利行使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专利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
            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专利共计 8 项,在境外已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专利共计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专利
            序                                                                               申请   取得
                    权利人           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限
            号                                                                               类型   方式

                               一种生产 4-
                                乙酰氧基                            2008 年 12 月 27 日至    发明   原始
            1      百科药物                  ZL200810246352.X
                               -2-氮杂环                             2028 年 12 月 26 日     专利   取得
                               丁酮的方法

                               一种盐酸巴                           2008 年 12 月 27 日至    发明   原始
            2      百科药物                  ZL200810246353.4
                               尼地平的合                            2028 年 12 月 26 日     专利   取得

                                                    3-3-2-7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成工艺

                       托拉塞米的                         2009 年 10 月 9 日至     发明     受让
3          亨迪有限                    ZL200910272388.X
                        纯化方法                           2029 年 10 月 8 日      专利     取得

                       一种制备布
                                                          2011 年 8 月 11 日至     发明     受让
4          亨迪药业    洛芬大晶型      ZL201110231435.3
                                                           2031 年 8 月 10 日      专利     取得
                          的方法

                       一种甲溴后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发明     原始
5          亨迪药业    马托品的精      ZL201610833383.X
                                                           2036 年 9 月 19 日      专利     取得
                          制方法

           百科药
                       一种醋酸阿
           物、武汉                                       2014 年 4 月 21 日至     发明     原始
6                      比特龙的制      ZL201410160153.2
           百科医药                                        2034 年 4 月 20 日      专利     取得
                          备方法
           有限公司

                       一种氯法拉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发明     原始
7          百科药物    滨的合成方      ZL201610786194.1
                                                           2036 年 10 月 17 日     专利     取得
                           法

                       一种散热型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发明     受让
8          亨迪药业    缓释微丸胶      ZL201810208438.7
                                                           2038 年 3 月 13 日      专利     取得
                       囊制备装置

        (2)境外专利
                                                                                          申请
序号         权利人             名称           专利号     申请国家      授权日期
                                                                                          类型
                          METHOD FOR
                          PREPARING                                  2017 年 5 月 30      发明
    1       百科药物                       US9663550B2      美国
                        ABIRATERONE                                        日             专利
                           ACETATE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或其前身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专利,权利行使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
        3.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域名注册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了 4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人                 域名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3-3-2-7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         亨迪有限          biocause.com            2000 年 7 月 20 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

   2         亨迪有限             biocause.net         2011 年 5 月 6 日    2021 年 7 月 20 日

   3         亨迪有限              heilen.cn           2020 年 5 月 7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4         亨迪有限        heilenpharm.com           2020 年 5 月 27 日   2021 年 5 月 27 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或其前身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域名,权利行使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
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设备,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主要机
器设备原值为 16,511.64 万元,账面净值为 7,417.07 万元。
       (五)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百科药
物、百科商贸。报告期内已注销的子公司 1 家,为百科格莱;已转让的子公司 1
家,为百科皂素。该些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 百科药物

公司名称                 武汉百科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37531762C

住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程志刚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原料药生产及销售;精细化学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营;经营本企业

                         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

经营范围                 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

                         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3-2-8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6 月 7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构成                 亨迪药业持有 100.00%股权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百科药物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百科药物于报告期
内的合法合规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
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
       2. 百科商贸

公司名称                 湖北百科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3739139115M

住所                     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 159 号冠通花园金贸中心 C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孝均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有效

                         期与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

经营范围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2 年 7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7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构成                 亨迪药业持有 100.00%股权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百科商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百科商贸于报告期
内的合法合规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
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
       3. 百科格莱
                                             3-3-2-8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名称                 湖北百科格莱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007987502725


住所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


法定代表人               程志刚

注册资本                 6,6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设计、开发、生产和加工作为 API 的各种级别的布洛芬以及其他新

                         产品,为上述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推广和销售上述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 年 3 月 5 日


注销日期                 2020 年 5 月 18 日


股东构成                 亨迪药业曾持有其 100.00%股权

       为减少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亨迪药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百科格莱。
2020 年 5 月 18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荆门市监)登记内销字[2020]
第 1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对格莱药业准予注销登记。百科格莱注销程序
及其于报告期内的合法合规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
化及收购兼并”之“(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和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
       4. 百科皂素

公司名称                 湖北百科皂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227881888967


住所                     郧西县城关镇朝北河路

法定代表人               黄正华




                                             3-3-2-8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注册资本                 1,578.95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原料药、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本公司自营产

                         品的技术咨询及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


成立日期                 2000 年 3 月 31 日


股东构成                 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将其持有的该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天茂化工

     亨迪药业因百科皂素停产而于 2018 年 12 月将其 100%股权转让予天茂化工,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之“(一)发行
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六)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拥有的上述资产均系亨迪有限整体
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投入或在股份公司设立后购买取得,且除前述已披露的瑕疵
外,发行人的多数资产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产权清晰、完整、独立,发行人
合法拥有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重大
法律瑕疵。


     十一、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到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的重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销售合同、
采购合同等及其对应的单据;
     2.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申报审计报告》;
     3.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及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合同如下:
                                          3-3-2-8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 重大业务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1,000 万元
(含)以上的与公司产品生产相关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签署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日期
                                  SALES
                                                  布洛芬
                                CONTRACT                                      2020 年 4
  1          印度格莱                            Grade75    339.84 万美元
                             (NO.GIB20042167                                  月8日
                                                  (USP)
                                  -2178)

                                                  布洛芬
                                  SALES                                       2020 年 6
  2          印度格莱                            Grade75    279.84 万美元
                                CONTRACT                                       月 23 日
                                                  (USP)
                                                  布洛芬
                                  SALES                                       2020 年 6
  3          印度格莱                            Grade75    228.96 万美元
                                CONTRACT                                       月2日
                                                  (USP)

                                  SALES                                      2019 年 10
  4        Indukern S. A.                         布洛芬    192.10 万美元
                                CONTRACT                                       月 30 日

       (2)采购合同
                                                                                签署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日期

         湖北中天荆门鸿宇      购销合同                                       2020 年 7
  1                                              三氧化铝     1,196 万元
           化工有限公司      (20200701)                                      月1日

                               框架协议
         中国石化江汉油田                                     约 1,060 万
  2                         (31400029-17-M        液碱                           -
         分公司盐化工总厂                                         元
                             Y0801-0716)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合同履行情况正
常。
       此外,根据发行人及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出具的无关
联关系声明或访谈确认并通过公开渠道检索,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除印度格莱
曾为发行人子公司百科格莱重要股东外,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及前五


                                      3-3-2-8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
       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 重大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及担保合同如
       下:
                (1)借款合同
                   借款                                           贷款金额                         担保方
        序号                      贷款人           合同名称                     实际借款期限
                    人                                            (万元)                              式

                                                 人民币流动资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20 年 3 月 20
                   亨迪                           金贷款合同
            1               份有限公司荆门                          3,000       日至 2021 年 3         抵押
                   药业                          (XJM-2020-1
                                  石化支行                                          月 19 日
                                                  230-0014)
                                                 流动资金借款
                            湖北荆门农村商                                      2019 年 10 月          抵押、
                   亨迪                              合同
            2               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       31 日至 2020 年        最高额
                   药业                          (D201910230
                             公司掇刀支行                                        10 月 30 日           保证
                                                     01)

                (2)担保合同
序   担保人/                            债务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的债权
                         债权人                                      担保方式
号   抵押人                                人   (编号)                                  (万元)              期间

                                                最高额抵      房地产抵押(新证号):
                                                                                                             2020 年 3 月
                  中国建设银行股                 押合同       鄂(2020)荆门市不动产
     天茂化                             亨迪                                                                   20 日至
1                 份有限公司荆门                (XJM-202      权证第 0001546 号、鄂       3,000.00
       工                               药业                                                                 2023 年 3 月
                     石化支行                   0-ZGDY-00     (2020)荆门市不动产权
                                                                                                                19 日
                                                  02)            证第 0001543 号

                                                最高额抵      房地产抵押(新证号):
                                                                                                             2020 年 3 月
                  中国建设银行股                 押合同       鄂(2020)荆门市不动产
     亨迪药                             亨迪                                                                   20 日至
2                 份有限公司荆门                (XJM-202      权证第 0005454 号、鄂       3,000.00
       业                               药业                                                                 2023 年 3 月
                     石化支行                   0-ZGDY-00     (2020)荆门市不动产权
                                                                                                                19 日
                                                  03)            证第 0005453 号

                  湖北荆门农村商        亨迪    最高额保                                                     2019 年 10
3    勇达圣                                                        连带责任保证                5,000
                  业银行股份有限        药业     证合同                                                      月 23 日至


                                                    3-3-2-8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担保人/                      债务   合同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的债权
                     债权人                                   担保方式
号   抵押人                        人    (编号)                                (万元)         期间

                  公司掇刀支行           (D201910                                           2022 年 10
                                         2300101)                                            月 23 日

                                                        房地产抵押(新证号):
                                                     (鄂(2020)荆门市不动
                                                        产权第 0005155 号、鄂
                                                     (2020)荆门市不动产权
                                                     第 0005213 号、鄂(2020)
                                                          荆门市不动产权第
                                         最高额抵                                            2019 年 10
                 湖北荆门农村商                      0005154 号、鄂(2020)
     亨迪药                       亨迪    押合同                                             月 23 日至
4                业银行股份有限                           荆门市不动产权第        5,000
       业                         药业   (D201910                                           2022 年 10
                  公司掇刀支行                       0005156 号、鄂(2020)
                                         2300101)                                            月 23 日
                                                          荆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17 号、鄂(2020)
                                                          荆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19 号、鄂(2020)
                                                          荆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5230 号)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合同履行情况正
       常。
               (二)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
       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关
       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一节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
       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根据《申报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目前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3-3-2-8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转让涉及的审计报告、评
估报告、相关协议等相关资料;
     3.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七部分“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所述的查验文件;
     4.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初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未发生公司
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其历史上发生的股权转让等变动事宜,符合当时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详见本律师工作报
告之“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自上市公司剥离以及其最近三年一期发生的合并、股权收购、出售行为如下:

     1.2019 年 7 月,发行人自上市公司剥离
     (1)剥离的背景、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天茂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2019-045),其剥离亨迪药业主要是基于拟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公司产业
和投资结构,更好的发展公司的保险主业。本次一同被剥离的还有关联方天茂化
工。
     2019 年 7 月 9 日,天茂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刘
益谦、田熠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天茂集团公司章程及其公告,本次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但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9 年 7 月 9 日,亨迪有限股东作出 2019 年第一次股东决定,同意天茂集
团将其持有的亨迪有限 100.00%股权转让给勇达圣。




                                  3-3-2-8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7 月 9 日,天茂集团和勇达圣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天
茂集团将其持有的亨迪有限 100.00%股权及天茂化工 100.00%股权及债权全部转
让给勇达圣。本次作价系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和荆门天茂化工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9)第 238 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评估值合计为 55,047.18 万元。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天茂集团对天茂化工的债权合计为 18,900.00 万元。本次目标公司标的
股权和标的债权转让以标的股权评估值和标的债权原值为依据,协商确定转让价
格为 75,900 万元。
     2019 年 7 月 25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亨迪有限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20800615406429F 的《营业执照》。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天茂集团转让发行人股权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
形。同时本次转让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仅有董
事长程志刚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易廷浩曾在上市公司天茂集团担任关键岗
位。其中程志刚在 2019 年 7 月前曾任天茂集团总工程师,易廷浩 2020 年 6 月前
曾任天茂集团财务总监等。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2.2019 年 12 月,亨迪有限收购百科格莱 50%股权
     2019 年 12 月 12 日,印度格莱与亨迪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印度
格莱将其持有的百科格莱 50%股权(对应 3,3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亨迪有限,
转让对价为 1.09 亿元人民币。
     2019 年 12 月 17 日,百科格莱召开董事会,同意印度格莱将其持有的百科
格莱 50%股权转让给亨迪有限。

                                  3-3-2-8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019 年 12 月 23 日,亨迪有限股东作出 2019 年第一次股东决定,同意亨迪
有限以 1.09 亿元购买印度格莱持有的百科格莱 50%股权。
     2020 年 1 月 2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百科格莱核发(荆门工商)登
记外变字[2020]第 1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本次收购完成后,亨迪有限持
有百科格莱 100.00%股权。
     本所律师认为,亨迪有限收购百科格莱 50%股权的行为已履行本次收购的法
定程序,本次收购合法、有效。
     3.2020 年 5 月,亨迪有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百科格莱,百科格莱注销
     2020 年 3 月 30 日,亨迪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百科格莱与亨迪有限合并,
合并形式为吸收合并,由亨迪有限吸收合并百科格莱,吸收合并完成后,亨迪有
限存续经营,百科格莱解散并注销;同意亨迪有限与百科格莱签订的《吸收合并
协议》,并由亨迪有限承继百科格莱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及权益。
     2020 年 4 月 1 日,亨迪有限与百科格莱在《荆门晚报》刊登了吸收合并公
告。
     2020 年 5 月 16 日,亨迪有限股东决定,同意百科格莱与亨迪有限以 2020
年 5 月 16 日为基准日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百科格莱注销。同日,亨迪有限与
百科格莱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
     2020 年 5 月 18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荆门市监)登记内销字[2020]
第 1 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对百科格莱准予注销登记。
     根据百科格莱主要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
所律师认为,百科格莱于报告期内的存续期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
已履行注销百科格莱的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4.2018 年 12 月出售百科皂素 100.00%股权
     2018 年 11 月 19 日,亨迪有限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荆门天茂
化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亨迪有限将其持有的百科皂素 100.00%
股权转让给荆门天茂化工有限公司,转让对价为 2,105.86 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12 月 3 日,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变更。
     根据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城关税务分局出具
的证明,百科皂素于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工商、技术质量、食品药品及税务方
                                   3-3-2-8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变动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发行人于 2019 年
及 2020 年间还存在自荆门天茂化工转入 2 块土地及若干房屋、设备的情形。
     (二)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除本
次发行及上市外,发行人不存在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合
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行为的计划。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2.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及其前身亨迪有限章程的制定
     发行人最初的章程可追溯至 1995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前身中天亨迪股东
中天集团和金狮生物签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该章程的制定已履行法定
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系由全体发起人勇达圣、刘天超、宁康合伙、
刘妍超、刘雯超、刘思超、雷小艳、倍康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6 召开的创立大会
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并已在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备案
手续,制定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公司章程》最近三年的修改
     2019 年 7 月 22 日,因股东及住所变更,亨迪有限新股东勇达圣作出股东决
定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并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19 年 7 月 31 日,因亨迪有限经营范围变更,亨迪有限股东勇达圣作出股
东决定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并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0 年 5 月 16 日,因亨迪有限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百科格莱后经营范围
变更,亨迪有限股东勇达圣作出股东决定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并于 2020 年 5

                                  3-3-2-9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月 18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0 年 5 月 22 日,因股东变更,亨迪有限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新
的《公司章程》,并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0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已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
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2020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将于本次
发行上市完成后生效。
     (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内容合规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草案)》系依据现行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有关制定上市公司章程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制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发行人的其他规章制度;
     5.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图;
     6.发行人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以及公司各部门构成,具体如下:
     1.股东大会为发行人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3-3-2-9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董事会为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
责,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3.监事会为发行人的监督机构,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5.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1 名,按照董事会决定的分工负责发行人的实
际工作,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 5 名,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发行
人特定部门日常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 1 名,负责公司财
务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财务总监兼任,负责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6.发行人设有独立的业务部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制造中心、
安全环保部、营销中心、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技术中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
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法人治理制度
     2020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内部制度。
     本所律师认为,本所律师查验后确认,发行人依法建立并健全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1 次、监事会 1 次。经核查相关会议的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
前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3-2-9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调查问卷、无犯罪
记录证明、信用报告、承诺;
       2.发行人独立董事持有的资格证书;
       3.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4.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的推选文件;
       5.湖北证监局出具的发行人及其董监高的证券期货信用报告;
       6.发行人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现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任职期间

   1         程志刚             董事长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2         黄雪强             董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3         杨春丽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4         张孝均        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5         朱晓兵             董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6         项光亚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7          姚克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8         傅仁辉            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9          全俊           监事会主席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0         韩晓丽             监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1         苏玉梅         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2          梁群              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3         张葵莉            副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4         朱卫华            副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5         黄正华            副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6         易廷浩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20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3-3-2-9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2.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及湖北省证监局出具的发
行人及其董监高的证券期货信用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经过了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
事会的选举或聘任程序,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及其前身亨迪有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化
     1.董事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董事会(届满未及时改选)
由程志刚、杨春丽、张孝均、陈大力、朱晓兵组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律
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发生一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程志刚、杨春丽、张孝均、黄雪强、朱晓兵为非独立董事,项光亚、姚克、
傅仁辉为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 月 1 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有总
经理张孝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发生二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董事会聘任梁群为总经理,聘任杨春丽为常务副
总经理,聘任张孝均、张葵莉、朱卫华、黄正华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0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梁群为总经
理,聘任杨春丽为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孝均、张葵莉、朱卫华、黄正华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易廷浩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符合有关
                                  3-3-2-9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发行人经营决策团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
变更。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选举项光亚、姚克、傅仁辉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已聘任三名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比例超过发行人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
一。发行人在《独立董事制度》中设定了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的条
款,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申报审计报告》、《纳税专项审核报告》;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批
准或备案文件;
     3.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财政补贴依据、入账凭证;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及走访记录;
     5.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纳税申报表;
     6.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税种及税率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申报审计报告》、《纳税专项审核报告》,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或单位税额

                         按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增值税                                            17%、16%、13%
                             额后的差额计提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额                 1.5%

                                      3-3-2-9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或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上述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税收优惠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纳税专项审核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如下:
     1.亨迪有限
     亨迪有限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842001487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发行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适用的企
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2.百科格莱
     百科格莱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及 2019 年 11 月 28 日分别取得由湖北省科学
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6 年为湖北省国家税
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642000884 号和 GR201942002289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百科格莱 2017-2019 年度适用的企
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3.百科药物
  百科药物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5 日分别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
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2015 年为湖北省国家税务
局 、 湖 北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 联 合 颁 发 的 编 号 为 GF201542000271 号 和
GR201842000160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百科药物报告期内
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三)依法纳税的确认情况
     1.亨迪药业、百科格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证明,
亨迪药业、百科格莱属于该局管辖企业,百科格莱曾因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3-3-2-9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年 12 月 31 日的涉税情况被该局出具荆门税稽处[2019]69562 号《税务处理决定
书》,百科格莱已完成相应少缴税款及滞纳金的缴纳。该局认为上述处理非重大
行政处罚,百科格莱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前述事项外,亨迪药业及百科
格莱所执行的各项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各项政策的规定,并依法按期申报并足额缴纳各项税金,未发现偷税漏税等违法
行为,且未因税收问题而受到任何处罚,也不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2.百科药物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出
具《无欠税证明》(武经开税无欠税证[2020]32 号),确认百科药物截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未发现有欠税情形。
      3.百科商贸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硚口区税务局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涉税信息查询
结果告知书》及《无欠税证明》(武硚税无欠税证[2020]27 号),确认经查询金税
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 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7 月期间未查
询到百科商贸的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和欠税情形。
      (四)财政补贴情况
      根据《申报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最近三年一
期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单笔金额大于 10 万元,不含递延收益)主要如下:
      1.亨迪药业
 序                      补贴金额
         补贴内容                    转账时间                     批文/依据
 号                      (万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
       2016 年度企                  2017 年 11
 1                        10.54                      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
        业稳岗补贴                   月 23 日
                                                     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5]4 号)

        高新技术企                  2019 年 6 月     《关于申报 2018 年度荆门市科技计划项
 2                          10
         业奖励金                      6日                目的通知》荆科计[2018]1 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七
       2018 年度企                  2019 年 11       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
 3                        10.35
        业稳岗补贴                   月 27 日          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发规
                                                                 [2019]30 号)

 4      稳岗返还资        18.02     2020 年 4 月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

                                          3-3-2-9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补贴金额
         补贴内容                    转账时间                      批文/依据
 号                      (万元)

            金                         29 日         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
                                                            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2019 年荆门
        支持外贸产                  2020 年 6 月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外贸产业加快
 5                        44.275
        业加快发展                     24 日         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3 号)
         市级资金

      2.百科格莱
 序                      补贴金额
         补贴内容                    补贴时间                      批文/依据
 号                      (万元)

                                    2017 年 7 月     荆门市商务局《关于 2016 年中西部加工
 1     加工贸易补贴        136
                                       6日             贸易发展促进资金申报工作通知》

       省级外经贸发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央外
                                    2017 年 7 月
 2     展出口信用保        11.7                      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额度及支持项目
                                       6日
        险专项资金                                   清单的通知》(鄂商务发[2016]67 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
       2016 年企业稳                2017 年 11
 3                        10.91                      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
          岗补贴                     月 23 日
                                                     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5]4 号)

       2017 中央外经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17 年中央外
                                    2018 年 3 月
 4     贸发展专项资       14.53                      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后续落实工作的
                                       1日
            金                                          通知》(鄂商务发[2017]129 号)

                                                     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
       2018 年出口信                2019 年 4 月
 5                         14.6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事项)申
        用保险补贴                     17 日
                                                     报工作的通知》(鄂商办发[2018]57 号)

                                    2019 年 6 月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外贸产业加快
 6     外贸奖励资金        32.2
                                       6日           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3 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
       市直企业稳岗                 2019 年 11       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
 7                        10.16
         返还资金                    月 27 日        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
                                                               社规[2019]30 号)

       2019 年中央外                2020 年 1 月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外贸产业加快
 8                          40
        贸发展资金                     21 日         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3 号)

                                          3-3-2-9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序                      补贴金额
         补贴内容                        补贴时间                     批文/依据
 号                      (万元)

       2019 年省级外
                                        2020 年 4 月     荆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 2019 年省级外
 9     经贸发展专项           11.2
                                           26 日           贸企业奖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金

      3.百科药物
 序                 补贴金额
       补贴内容                       补贴时间                       批文/依据
 号                 (万元)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和资助 2016
       人才项目                      2017 年 10 月     年度“车都产业领军人才”和“车都产业优
 1                       40
        资助金                          20 日          秀人才”入选人才项目的通知》(武开人才
                                                       办[2017]1 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优
                                                          秀人才引进培养工程”资助协议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车都英才”
       人才项目                      2018 年 11 月
 2                       50                            资助协议(车都产业领军人才)(编号:
        资助金                          26 日
                                                                    LJ2017007)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和资助 2016
       人才项目                      2019 年 5 月
 3                       20                            年度“车都产业领军人才”和“车都产业优
        资助金                          23 日
                                                       秀人才”入选人才项目的通知》(武开人才
                                                                   办[2017]1 号)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和资助 2016
                                                       年度“车都产业领军人才”和“车都产业优
       人才项目                      2019 年 12 月
 4                       70                            秀人才”入选人才项目的通知》(武开人才
        资助金                          25 日
                                                       办[2017]1 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
                                                       南区)“车都英才”资助协议(车都产业领
                                                          军人才)((编号:LJ2017007))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享受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均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批
准,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3-2-9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验收类报告;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的批复;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及本所律师实地走
访记录;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名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及说明;
     5.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6.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主管部门网站的网络截图。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的环保合规性核查
     1.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查询荆门市、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并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
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受到过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的环保主管机关已就该事项予以确认,具体如下:
     (1)亨迪药业、百科格莱
     2019 年 5 月 22 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荆环罚
[2019]10 号),认定百科格莱合成药厂一车间、合成药厂二车间外排废气非甲烷
总烃浓度以及厂界北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对其罚款 60 万元。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环保情况的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证明出具日期间,百科格莱曾
因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被该局予以处罚并出具“荆环罚[2019]10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认为百科格莱上述行为发生在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期间,企业无主观故意情节,且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企业在受到处罚后投入
大量资金用于设备升级整改,效果较好,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除上述处罚外,该局确认亨迪药业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环境保护
的要求,其能够遵守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建设及竣工验收批复,合法合规;其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方
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标准而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2)百科药物
                                  3-3-2-10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
开具证明,确认百科药物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期间严格遵守环保
各项规定,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
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
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
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建设项目已向主管环保部门办理了环评报告
手续。(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之“(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批准或备案”)。
       (二)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核查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化学
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符合相关药品生产的规范化要求。同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质监部门已就其质量技术出具以下确认意
见:
     1.药监等行业主管部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荆门分局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亨迪药业(包括其前身亨迪有限)及其子公司百
科格莱能够遵守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生产及销售资质
齐备,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处
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并列举了包括但不限于的几种具体情况。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分局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证明,确认百科药
物(药品生产许可证号:鄂 20160225)自 2020 年 1 月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或立案未查处的情况。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亨迪药业(包括其前身亨迪有限)及其子公司百科格莱、
百科药物、百科商贸等能够遵守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生产及销售资质齐备,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药品管理方面的法
律、法规而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3-2-1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亨迪药业及其子公司外销或通过国内外贸公司出口到国外用作原料药
的产品,除了出口欧盟需要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应“出口欧盟证明文件”
外,视同化工产品管理,不要求该等产品生产和销售必须取得国内的《药品生产
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及 GMP 认证证书。截至目前,亨迪药业及其子公司生
产的原料药品种出口欧盟部分,均已取得相关出口欧盟证明。
     (2)亨迪药业及其子公司从事用于仿制药研究和验证批用途原料药的生产
和销售可以不取得国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及 GMP 认证证书。
     (3)亨迪药业及其子公司生产的制剂是否完成一致性评价并不影响其目前
状态下的持续销售。
     2.工商质监部门
     (1)亨迪药业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期间,未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
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2)百科格莱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出具证明,确认百科格莱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其注销之日(2020 年 5 月 18 日),未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
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3)百科药物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证
明,确认百科药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暂未发现有违反工
商登记类的不良信用记录和行政处罚。同时确认百科药物在该期间严格遵守工
商、技术质量、食品药品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生产、
经营并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手续,其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工商、技术质量、食品药品方面有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4)百科商贸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科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出具证明,确认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现百科商贸在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行政处罚信息。
     (三)其他合规性核查
                                  3-3-2-1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土地合规性核查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百科
格莱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管理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土地取得及土地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因违反
有关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处罚、存在可预期
的潜在处罚或被要求承担其他责任的情形。
     2.房产合规性核查
     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百科
格莱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管理
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管理方面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管理方面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遭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3.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合规性核查
     (1)亨迪药业、百科格莱
     荆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
人、百科格莱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拖欠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情形或
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
情形。

     荆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1998年1
月7日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要求,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而受到该中心处罚或被该中心调查的情
形。同时根据本所律师走访确认,百科格莱因公积金账户已注销,该中心不再出
具合规类证明。
     荆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20年7月9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百科格莱自
2017年1月1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监督管理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劳动监督管理法律、法
规而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2)百科药物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处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出具《单位社会保
                                 3-3-2-10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险参保缴费情况查询单》,确认百科药物累计缴费 140 个月以上,不存在历史欠
费情况。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中心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出具《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证明》,确认百科药物目前缴存至 2020 年 5 月,且截止出具证明之日,
尚未接到单位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投诉事宜。
     武汉市汉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证明,确认
百科药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在其辖区内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国
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因此而被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情形。
     (3)百科商贸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
证明,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百科商贸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因拖欠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的情形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障法
律、法规而遭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单位住
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确认百科商贸目前缴存至 2020 年 7 月,截止出具证明之日,
尚未接到单位职工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投诉事宜。
     4.化学品管理合规性核查
     (1)亨迪药业
     荆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易制毒管
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处罚的情形。
     (2)百科药物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神龙派出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证明,确认百科药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期间严格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相关化学品的使用合规的进行申报备案,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危
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5.消防合规性核查
                                  3-3-2-10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亨迪药业、百科格莱
     荆门市掇刀区消防救援大队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百
科格莱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消防安全
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通过历次消
防安全检查,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符合标准,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消
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2)百科药物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神龙派出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证明,确认百科药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严格遵守
国家和地方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重大消
防安全事故,通过历次消防安全检查,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符合标准,不存在
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处罚或存在可预期的潜在
处罚的情形。
     6.安全生产合规性核查
     (1)亨迪药业、百科格莱
     荆门市掇刀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出具证明,确认亨迪药业、百
科格莱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期间,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遵守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处罚或存在
可预期的潜在处罚的情形。
     (2)百科药物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证明,
确认百科药物自 2017 年 7 月 9 日至证明出具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法安全
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7.海关合规性核查
     (1)亨迪药业、百科格莱
     中华人民共和国荆门海关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企业资信证明》,确认
亨迪药业、百科格莱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1 日止,未发现在我区有
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
                                  3-3-2-10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被海关行政处罚。
      (2)百科药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汉阳海关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企业资信证明》(汉阳
信证字[2020]14 号),确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未发现
百科药物在海关有拖欠应缴税款行为,无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
定被海关处罚的情事。
      8.外汇合规性核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荆门市中心支局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出具证明,确认亨迪药
业、百科格莱为该局辖区内企业,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期间,
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及政策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文件、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
件;
      2.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3.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文件及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的
拟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万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万元)

  1        年产 5000 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57,332.66        57,332.66

  2            年产1200吨原料药项目               29,225.11        29,225.11

  3          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17,472.91        17,472.91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19,030.68      119,030.68

                                      3-3-2-10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并且系用于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一致;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进行财务性投资(包
括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或者
直接、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公司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批准或备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如下备案及审批程
序:

     1.年产 5000 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根据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湖北省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20804-27-03-026946),发行人年产 5000
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
     根据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
[2020]37 号),该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
态环境保护措施。
     2.年产 1200 吨原料药项目

     根据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湖北省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20804-27-03-026944),发行人年产 1200
吨原料药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
     根据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年产 1200 吨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2020]39 号),
该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
施。
     3.年产 12 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根据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湖北省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20804-27-03-026947),发行人年产 12
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
                                    3-3-2-10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荆门市生态环境局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年产 12 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荆环审[2020]38
号),该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
护措施。
     (三)募集资金项目用地及批复情况
     前述 3 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发行人所在地荆
门市掇刀区杨湾路 122 号,该处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能够保障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如期顺利实施,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部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同业竞争及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不会与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与关联方之间产
生新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上述募投项目有关议案之《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已经发行人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和专项存储账户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规定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
     2.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关系
     根据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如下:

                                  3-3-2-1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1.业务发展总体规划
     未来几年,全球有大批原研药专利到期,国内药品审批提速,同时药品监管
要求日趋严格,GMP 要求不断提高,为优秀原料药企业带来重要发展机遇。发
行人将以此为契机,坚持原料药为主,做精做强,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非甾体抗
炎类原料药、特色原料药生产基地,实现原料药与制剂两个块板协同发展的业务
布局。最终成为以进入主流、高端市场为主要目标,同时保证在低端市场的成本
竞争力,国内一流、全球认可的医药制造企业。
     2.未来三年业务发展目标
     未来三年,发行人将依托研发优势、质量管理优势和完整的生产体系,以在
非甾体抗炎类、心血管类和抗肿瘤类细分市场的竞争能力以及所具有的核心竞争
优势为基础,巩固现有核心产品的市场地位,在不断扩大现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同
时,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投放速度,积极开发新产品,形成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系列
产品的组合,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发行人在全球医药市场的竞争力。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法律风险的评价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
     2.通过互联网检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或法院被执行人、行政处罚情况;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现场自
助查询截图;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各主管部门开具的合规证明及本所律师实地走访记录;
     5.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券期货信用证明等;
     6.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其受到行政处罚之决定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3-3-2-10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涉及的重大诉
讼、仲裁的案件。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曾存在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但处罚或处理决
定机关已出具证明确认该些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之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之“(四)依法纳税的确认情况”及“十七、发行人的
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之“(一)发行人的环保合规性核
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
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
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
违法行为。
     (二)根据持有发行人持股 5%以上(含 5%)的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
分别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的核查,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
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的
核查后确认,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审阅,特
别对发行人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审阅。本所律师确认
《招股说明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与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
作报告的相关内容无矛盾之处,上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

                                3-3-2-11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次发行上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有关条件,其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市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并完成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程序。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3-3-2-1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签署页)


     本律师工作报告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壹式叁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      强                   经办律师:刘    维




          ——————————                   ——————————



                                                     林   祯



                                               ——————————




                                                     刘瑞广



                                               ——————————




                                  3-3-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