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1-08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于 1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9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000 万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 2-10059 号《验
资 报 告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80,000,000.00 元 变 更 为 240,000,000.00 元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80,000,000 股变更为 240,000,000 股。同时,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其
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实际情况,现将《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
变更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华人
/核准机关全称】审核同意,首次向社 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上市。 6,000 万股,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4,000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000 万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000
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
通股。 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
并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
所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
决议通过后施行。
日,原《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自动废止。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
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