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迪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
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迪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亨迪药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
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亨迪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懿 联系电话:021-38676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栋 联系电话:021-3867759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市,公司自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上市日至 2021 年末未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上市未满 3 个月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等法律法规,内容包括内幕信息管理、募集资
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
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是 不适用
3、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是 不适用
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是 不适用
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股东股 是 不适用
份锁定承诺
8、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懿 王 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